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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义子牙兵到亲兵家丁,古代军队双轨制到底是福还是祸?

2024-05-21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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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历史上,「亲兵」这一概念频繁出现。他们是隶属于武将的私人武装力量。从春秋时期的「私卒」到明末的「家丁」,亲兵在中国古代历史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但这类 私人武装 力量具有潜在 风险,如果发展成难以控制的军阀势力,更有可能威胁中央集权。 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历朝历代都 采取了多种措施来削弱或消除 「亲兵」 然而,亲兵现象却似乎反复出现,成为一个难以根 除的问题。

那么,这一现象的根源究竟在哪里?为什么解决这个问题如此困难?

要回答这个问题,就要先来看一下中国古代军事制度。 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军事制度发展中,征兵制是主要的军事动员方式。 以秦汉两代为例 ,秦朝继承了战国时期的郡县征兵制度,而汉朝虽有所变革,但总体上依然维持了征兵制。据【汉书】记载,汉朝的征兵制度规定,男性在20岁时开始傅籍,即登记户籍,随后每年需服劳役一月,称为「更卒」。23岁后,他们开始服兵役,役期一般为两年,其中一年在本郡、县服役,称为「正卒」,另一年则可能到边郡戍守或在京师守卫,称为「戍卒」或「卫士」。在这一制度下,军队由国家统一管理,武器、铠甲、粮食和马匹等均由国家提供。同时,将领带兵打仗受到严格限制,如使用虎符和监军制度等,保证 国家对军队能够进行有效控制

在王朝的上升期,中央集权制度稳定,军队控制力强,资源充足,将领即使没有私人武装也能取得军事成就。 因此,这一制度在历史上得以长期维持,并在多个朝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即使在魏晋南北朝这样动荡的时期,其核心要素也得以保留。 清代史学家赵翼曾指出: 「秦汉六朝以来有叛将无叛兵。」这正是对这一情况的描述。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制度最终还是迎来了瓦解。到了汉末,中国出现了新的经济形态——庄园经济,并开始大规模发展。 庄园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土地兼并问题。 董仲舒在【汉书】卷二十四上【食货志】中记载: 「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 」说明 庄园经济的扩张加剧了社会不平等, 土地集中于少数世家大族手中 。而这些人 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和地位,开始建立私人武装力量,即「部曲」—— 后世 将领们私人武装的雏形。

在战乱频发的魏晋南北朝时期,「部曲」等私人武装力量逐渐壮大,部分甚至演变为军阀势力,加剧了社会的不稳定。隋朝统一天下后,隋文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进行了重要的制度改革。在取代北周政权前后,隋文帝下令恢复府兵将领的本姓,取消军人随将领姓氏的旧制,并对乡兵进行整顿,将原本属于私家的部曲纳入国家军队的正式编制。

唐代继承并进一步完善了隋朝的府兵制度,军事力量得到显著加强。随着军事实力的提升,唐朝也迎来了被誉为「盛唐」「强唐」的繁荣时期。然而,巅峰之后的唐朝遭遇了一场规模巨大的叛乱——安史之乱。而 值得注意的是,在安禄山发动叛乱之前,他就 已经豢养了大批私兵,并收纳了许多胡人作为「义子」,这些人后来都成 了他麾下的大 这不禁 引发了人们的疑问: 为什么安禄山能够积聚如此大的力量发动叛乱,在他叛乱之前,就 没有人 试图 阻止他吗? 然而事实就是唐朝的府兵制早已经走到了崩溃的边缘,根本无法阻止这样一场叛乱发生了。

杜甫就曾借老兵之口描述:

「或从十五北防河,便至四十西营田。去时里正与裹头,归来白发还成边。」

这也说明,由于长年征战和待遇较低等问题,府兵制根本难以长期维持。

在这种情况下,募兵制应运而生。与府兵相比,募兵制能够迅速集结起一支有组织且战斗力较强的军事力量 然而,这一新制度的实施也带来了新的问题: 募兵制下士兵与将领之间往往存在较为紧密的个人关系,这 无疑 亲兵制度的兴起提供了条件

早的「牙兵」出现在安史之乱后的藩镇中。至于为何称为「牙兵」,历来说法不一。有人认为牙通「衙」,古代大将出征时通常建有牙旗,因此他们的官署被称为牙 (后作衙) 。所居之城称为牙城,所居之屋为牙宅,朝见主帅称为牙参,亲信将领为牙将,卫队为牙队,而亲兵则被称为牙 兵。也有人认为,「牙兵」之名来源于「爪牙」中的「牙」,因为古代的亲信常常被称为「爪牙」,所以亲卫队也称作「牙兵」。无论哪种说法,可以确定的是,亲兵制度在安史之乱后得到了显著的发展。当时的河朔三镇——魏博、幽州 、成德在战争中遭受重创后,为了自保,也都采取了募兵的方式来加强军事力量。其中,魏博镇的田承嗣很有代表性,据【旧唐书】记载:

「(田承嗣)虽外受朝旨,而阴图自固。重加税率,修缮兵甲;计户口之众寡,而老弱事耕稼,丁壮从征役,故数年之间,其众十万。仍选其魁伟强力者万人以自卫,谓之衙(牙)兵。」

有了这支精锐部队后,田承嗣不久便攻占了相、卫、洺三州,声 大噪。 王夫之曾言:

「藩镇之强,始于河北,而魏博为尤,魏博者,天下强悍之区也。」

甚至当时还有「长安天子,魏府牙军」一说。然而这样一支精锐部队却有一个巨大的隐患,那就是「岁久益骄」。随着时间的推移,魏博牙兵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利益集团,代代相传,几乎无外人加入。田承嗣在世时尚且能够控制他们,一旦他去世,牙兵们的忠诚度便会大打折扣。果然,在田承嗣死后,牙兵集团开始频繁更换主帅,如史宪诚、何进滔、韩君雄、乐彦祯等人都曾被牙兵集团所立,但均未能长久保持其权威。 最终,宣武军节度使朱温利用其军事和政治手段,消灭了魏博牙兵这一势力。 尽管魏博牙兵的历史在此告一段落,但类似的问题并未完全解决。 新任魏博节度使杨师厚创立了银枪效节军, 然而,银枪效节军同样表现出难以驾驭的特性,他们后来「兵变降晋」,最终也未能逃脱悲惨的命运,被「全军处斩」, 史载「永济渠为之变赤」。

唐末至五代十国的动荡时期之后,北宋的建立为解决牙兵问题提供了新的机遇。尽管有观点认为宋朝对武人的压制是导致其频繁遭受外敌侵扰的原因之一,但这种政策实际上也是基于对之前战乱历史的反思和对未来稳定统治的追求。为了有效遏制武将私养亲兵的现象,宋廷采取了一系列严格的措施。例如,乾德四年 (966) ,宋太祖颁布禁令,明令禁止中央禁军将领设立亲兵队伍,即「诏殿前、侍卫诸军及边防监护使臣,不得选中军骁勇者自为牙队」,并对违反者严惩不贷。据记载,宋太祖时期,曾有禁军都虞候张琼被史珪、石汉卿诬告私自蓄养百余亲兵。宋太祖大怒,最终将张琼赐死。然而,事后发现这完全是诬告,张琼家中实际上仅有三个仆人。面对宋太祖的质问,石汉卿辩称:「琼所养者一敌百耳。」尽管这一解释并不充分,宋太祖却接受了这一说法。可见宋太祖更想借此警示他人不要触碰这一禁区。

宋太宗继位后,也采取了禁止边将通商的措施,从经济层面限制了私兵的维持。放弃幽云地区后,他又将更多注意力转移到内政上,并对牙兵问题进行了更为严格的管控。在他的努力下,牙兵的数量大幅减少,几乎绝迹。然而,随着宋仁宗的继位和宋代对外战争的频繁失利,牙兵制度再次被提及。一些官员认为,将领缺乏忠诚的亲兵是导致战败的原因之一,因此建议恢复牙兵制度以增强军队的战斗力。例如,御史中丞贾昌向仁宗上书,要求:

「愿鉴艺祖任将帅之制,边城财用一切委之,专使养勇士为爪牙,而临战自卫,无杀将之辱;募死力为觇候,而坐知敌来,免陷兵之耻也。」

即主张恢复太祖时期的军事策略,并将边城的财政权委托给将领,以便他们能够招募和维持一支忠诚的亲兵队伍。宋仁宗接受了这一建议,但设定了限制条件,规定陕西、河东等地的将领只能拥有70至150人的亲兵队伍。尽管如此,亲兵的规模仍然逐渐扩大,「五路伐夏」时期,李宪等将领的亲兵人数均超过了二百人,到了宋徽宗时期,童贯所招募的私兵数量更是高达万人以上。而尽管这时亲兵队伍规模庞大,但由于管理不善,他们不仅不能有效履行保卫国家的职责,反而成了财政的负担。在金军南下时,这些亲兵部队还表现混乱,有时甚至会对友军造成伤害。不过,也并非所有亲兵部队都表现不佳。在抗金斗争中,韩世忠的「背嵬」、张俊的「亲随」、刘光世的「部落」等亲兵队伍均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绍兴和议」 (南宋与金之间的和议) 签订,南宋统治者再次收紧政策,逐渐解散了各路武将的亲兵部队。最终导致宋军的战斗力受到削弱,面临了严重的国家危机。

在明代,将领私兵问题又出现了新情况。此时当兵成为一种终生的职业,士兵的身份被固定化、世袭化,形成了所谓的「军户」。但这也间接导致了军户衰败的问题。为了提升军队的战斗力,明代将领开始重视「家丁」这一特殊的私兵群体。这些家丁吃得好,装备好,待遇 「过额兵十倍」,他们的战斗力也远超于那些普通的军户兵。在战斗中,他们往往能以一当十,以至于经常出现一个将领带领几百个家丁,就能在草原上追着成千上万敌军跑的「壮观」场面。对此,【明史】记载这种情况为:「出奇制胜,得士卒死力,虽古名将何以加焉。」

辽东军举例, 万历三十六年 (1608) ,熊廷弼对辽东总兵直辖的部队进行了统计,数据显示当时的辽东军家丁已占据总数的六成,表明亲兵已经成为辽东边军的绝对主力。然而,这种亲兵的扩大也导致了军阀化倾向的加剧。在明末的大混战中,许多部队逐渐演变为军阀,不听号 令,甚至危害百姓。这一状况也为清军入关提 供了绝佳的机会。

纵观中国历史上的亲兵制度,亲兵制度的演变与王朝的兴衰密切相关。在王朝的上升期,中央集权稳固,朝廷能够有效地控制军队,资源分配合理,将领们通常不需要依赖私人武装如牙兵或家丁来建立功勋。在这种情况下,亲兵制度的问题并不明显。然而,当中央集权相对弱化,一些地方将领为了维护自己的势力和军事实力,便开始招募亲信,建立私人武装力量,如义子牙兵或家丁亲兵。这种做法往往导致地方势力的扩张,最终可能引发「群雄割据」的局面。在整个中国历史中,如何平衡中央与地方的力量,是历朝历代都要思考的问题。亲兵制度,尤其是牙兵和家丁等私人武装的存在,正是这一问题的具体体现。

参考文献:

班固: 【汉书】,中华书局,2016。

祁、欧阳修等: 【旧唐书】,中华书局,2000。

脱、阿鲁图等: 【宋史】,中华书局,1985。

廷玉、 万斯同等: 【明史】,中华书局,1974。

*本文系「国家人文历史」独家稿件,欢迎读者转发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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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郭歆

编辑 | 胡心雅

排版 编辑 | 郑美玲 (实习)

校对 | 火炬 李栋 张斌 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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