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约 5700 字
阅 读 需 要 15分 钟
宋仁宗驾崩五个多月后,「参知政事」
(副宰相)
欧阳修想要处死皇帝宠幸过的一个宫婢。
这个宫婢第一次在史书上亮相的时间是嘉祐七年 (1062) 腊月。她叫韩虫儿,后因诈孕而受到内侍省的审查。关于此事的原始记录来源有二,一个是欧阳修,另一个是司马光。
但这两者对此事的记录都非常精简,加上韩虫儿诈孕案有一些颇不寻常的情节,所以今天读起来,它仍像一个没有定论的悬案。不过, 通过 还原 细节,我们还是可以得到一些初步的结论。
我们先看司马光怎么说。因为只有一百五十余字,所以直接上原文:
「己未,永昌郡夫人翁氏削一资。翁氏位有私身韩虫儿者,自言常汲水,仁宗见小龙缠其汲绠而出,左右皆莫见,因召幸焉。留其金钏以为验,仍遗之物,虫儿遂有娠。于是,逾十月不产,按问乃虫儿之诈,得金钏于佛阁土中,乃虫儿自埋之也。太后以谕辅臣,命杖虫儿,配尼寺为长发,而翁氏坐贬。辅臣皆请诛虫儿,太后曰:’置虫儿于尼寺,所以释中外之疑也。若诛虫儿,则不知者必谓虫儿实生子矣。’」
由上文可知,韩虫儿是永昌郡夫人翁氏的「私身」,私身大概就是私人婢女的意思。一般要有些身份的宫嫔才有私身,她们通常叫私身养女,除了日常对自己进行服侍外,还可寻找机会进献给皇帝,一旦获得宠幸,养母也就跟着荣耀起来。
韩虫儿日常要服侍养母,做一些劳役。按她自己的说法,她有一次去打水,宋仁宗正巧在此时看见一条小龙缠着井绳出来 (虽然他身边的人都没看到) 他以为这是瑞象,后来把韩虫儿召来,宠幸了她。
宋仁宗还把韩虫儿的金镯留了下来,并送了她一些物品。但这些物品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那只金镯,宋仁宗要用它「以为验」 (此处下文会有解释) 。此后,韩虫儿便说她怀了龙种,这似乎对应了井绳上有小龙的瑞象。
但故事在这之后急转直下,到了怀胎十月临产之际——此时宋仁宗已驾崩五个多月,韩虫儿未能生育,追问之下才知道是韩虫儿诈孕。
曹太后 (因宋英宗赵曙发疯,宋仁宗的曹皇后此时垂帘听政) 将此事谕告辅臣,命杖罚韩虫儿,发配到尼寺带发修行,她的养母翁氏也遭贬一级。
辅臣们都请曹太后诛杀韩虫儿,曹太后说:把韩虫儿放逐到尼寺,可以让朝廷内外的疑惑消失。如果杀了韩虫儿,则不知内情的人一定会说韩虫儿真生了皇子 (并因此被杀) 。
司马光的全部记录,就是上面这些。
欧阳修的记录则详细得多,有七八百字。他首先交代说,宋仁宗在嘉祐八年 (1063) 上元节 (正月十五) 前后,健康出了状况。在这个背景下,传出了韩虫儿获宠怀孕的消息。
欧阳修提供的增量信息包括,宋仁宗看见井绳上小龙的时间为嘉祐七年 (1062) 腊月,韩虫儿的养母是「宫正」柳瑶真——这一点与司马光有异。
按照欧阳修的记录,在看到井绳上小龙之后一个晚上, 宋仁宗 在直阁 召柳夫人 侍寝,第二天她离开后,让韩虫儿去直阁取一个坐墩。宋仁宗此时正独处阁中,就召而幸之,韩虫儿因此有娠。
以上都是欧阳修听闻的外间传言,而韩虫儿自己的说法也是:「皇上宠幸我,有了身孕。」她还称,宋仁宗取走了她手腕上的一支金镯子, 并说:「尔当为我生子,以此为验」,这支金镯子,宋仁宗交予「黎伯」保管,黎伯是仁宗所宠爱的扶侍内臣黎永德,应该是个年纪比较大的人物。
到了嘉祐八年 (1063) 正月底,宋仁宗病情恶化,农历三月底去世,赵曙 (宋英宗) 即位。按欧阳修的说法,宋英宗接班时, 大家虽然对英宗即位没什么意见,但都在传韩虫儿怀孕的事情,说仁宗有遗腹子,农历八九月就会降生。
但是到了农历九月十七日,问题终于掩盖不住。这天欧阳修因病服药,请了一日假,未上朝,在家安养,晚上就听说宫禁内有三个宫女被送往内侍省接受审问,另有妇产科医官十余人、接生婆三人也被叫了过去。
两天后,欧阳修在内东门小殿正常早朝奏事后,帘后的曹太后将他与其他中书省宰执留下,让小宦官将韩虫儿案的卷宗拿给他们看。欧阳修等人在帘前读之,韩虫儿的供词非常详尽,她称自正月至今,一直都有月经,现在还在经期。医官、接生婆立下的军令状上写着:去年腊月,黎永德奉使成都未还,不在阁中,而金镯子埋在柳夫人佛堂前的门槛下。
欧阳修说,曹太后派人监押韩虫儿到佛堂,让她自己把金镯子挖了出来。金镯子埋了一尺多深,折为三段,把这三段合在一起,就会发现它与韩虫儿手腕戴的另一只一模一样。秤了一下,两只金镯重量亦同,各一两半。为了证明埋下的金镯就是韩虫儿的,曹太后还令宦官把它拿给欧阳修等人传看。
曹太后也审讯过韩虫儿,问其为何作伪。韩虫儿说:为免除养母殴打,也为了每天能吃上好食物。在韩虫儿宣称怀孕后,曹太后就派宫人善加照护,每日给二千缗钱,用来买好吃的。一直到十月期满而不临盆,才开启追问模式。
中书宰执退去后,枢密院奏事帘前,曹太后又把这件事过了一遍。第二天,福宁殿举行完宋仁宗谥册仪式后,欧阳修会见了大宦官——「入内都知」任守忠,他说韩虫儿被打臀杖二十,送去承天寺「充长发」了。
韩虫儿案之所以疑窦重生,主要是因为伪造怀孕事实长达近十月之久,在今天看来过于不可思议。北宋宫禁内难道连基本的孕检都没有吗?而且 韩虫儿宣称怀了龙种时,朝廷内外皆知,不仅宋仁宗这时神智清楚,还有很多内臣 (如黎伯) 与宫嫔 (如韩虫儿的养母、负责皇帝翻牌子的「尚寝」) 知道此事,要查核并不困难。曹太后怎么可能会被蒙骗呢?加之 主导此案走向的曹太后,和宋英宗与高皇后在这一阶段严重不合,又给了后世学人以宫斗为出发点的解读空间。
要解读这个案子,或许可以注意到一个 核心线索,即 那枚金镯。
仁宗要以它「为验」,曹太后还把它拿给宰执大臣看,以证明佛殿挖出的金镯与韩虫儿手腕上的相一致。但是 欧阳修和司马光 都没解释这个金镯说明了什么。
验什么?怎么验?
笔者认为,在北宋欧阳修、司马光这个精英阶层的认知中,佛殿埋金的用意是明显的,无需多做解释。但是一千多年后的我们,不经过「认知还原」已经很难理解这种行为表征了什么。
【大宋病人】一书曾说,孕产是方术信仰大放异彩的领域,宫禁中也不例外。宋仁宗通晓三命六壬,而无论从产房设置、门槛堪舆、天干地支命理、数字信仰、胎儿性别转换……这些都能和韩虫儿的行为联系起来。
破解了这个谜题,韩虫儿的动机就呼之欲出了。
笔者认为,韩虫儿和养母柳瑶真看见宋仁宗病重,遂决心公开被宠幸的事实,以免一旦怀孕,会因皇帝驾崩而横生枝节。她们并不知道是否怀孕,但和宋仁宗一样相信「小龙」的祥瑞,并把宝押在佛殿前门槛下埋金的灵验上——要知道那时并没有精卵结合形成胚胎的知识,于是提前宣称怀孕,赌一个未来。
现在回头看,宋仁宗拿了韩虫儿的金镯,「为我生子,以此为验。」就是要用金镯求子的意思。将这句话与佛殿埋金行为结合在一起,司马光与欧阳修的同代人,都能读得明白;我们则只有在做了「认知还原」的情况下才能理解。
这里需要交代一下背景,宋仁宗此前生过三个儿子,都早夭了。后来他在大臣们的裹挟之下,非常不情愿地过继了一个堂侄赵曙作皇子,赵曙千辞万推,被迫入宫后与仁宗的关系处理得非常不好。因为赵曙还不是太子,所以在理论上宋仁宗还可以再生出一个男丁,成为接班人。
这个背景让我们理解,已经五十三岁高龄 (北宋人均三十几岁) 、健康堪忧又非常相信符瑞的宋仁宗,何以在众多宫女中,对一个打水的私身突然有了兴趣。
宋仁宗宠幸了韩虫儿多少次?并无记录。但从宋仁宗的重视程度 (「留其金钏以为验」) 看,应该频次不低,韩虫儿被寄托了生育太子的期待。
但是还有一个疑问,如果韩虫儿月经一直未停,怎么可能未被照护的医官识破。这的确是个问题。但如果她的养母在宫禁内比较有权势,就可能将其保护得比较好,制止医官进一步查验韩虫儿的身体——譬如只让她们进行不靠谱的诊脉验孕。不要高估北宋宫禁的管理水平,宫正柳瑶真应该有能力做到这一点。
司马光记录称,韩虫儿的养母翁氏是「永昌郡夫人」,「郡夫人」是一种封号,比她高一级的是国夫人,低一级的是郡君。「郡夫人」的品秩不低,譬如宋仁宗的生母李宸妃原本是刘娥的侍女 (很可能也是私身) ,被宋真宗宠幸后生了皇子,也只是被封为「崇阳县君」,比郡夫人低了两级 (当然这个案例有刘娥刻意压制李宸妃的因素在) 。
欧阳修的记录则称韩虫儿养母为「宫正」。宫正是宋真宗时期设置的宫廷女官,「掌知宫内格式,纠正推罚之事。」 (【宋会要辑稿】) 宫女的纪律与奖惩基本是她负责,差不多可以理解为宫禁内的女管家,是个非常有权势的人物。二者之间,笔者个人倾向于认为欧阳修的记录更准确,因为他亲自参与了曹太后的廷议,也翻阅了案卷;而司马光是不在现场的。当然,如上所述,即便按照司马光的记载,韩虫儿的养母也是一个有控场能力的人。
养母参与合谋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她很难被肚子平坦、仍在行经的韩虫儿蒙混过去。如果这个推理属实,则韩虫儿后来实际上是保护了她,独自将罪责承担下来。她则因失察而被降一级。韩虫儿免于一死,很可能也是养母的某种保护,毕竟宫正基本可以确定是曹太后的心腹红人。
如果佛殿埋金的方术一直没能促使韩虫儿怀孕,宫正还会坚持到临盆吗?很可能曹太后稍晚知晓了真相,但却让「遗腹子」的想象坚持到了最后一刻。但这么做不是为了废掉英宗,而是起到刺激他和高皇后的作用。
那有没有另一种可能:韩虫儿确实怀孕了,只是后来流产或生产后早夭?这种可能性并不大,因为流产或早夭,并没有必要隐瞒。北宋已知的早夭皇子可不少。
因为曹太后与英宗夫妇不睦,韩虫儿怀孕的事实只会对她有利。所以韩虫儿果真怀孕但被曹太后故意加害的可能性,也几乎没有。
司马光与欧阳修的记录中,还都提到宰执想要杀死韩虫儿而曹太后却留了活口 (【官家的心事】中错将欧阳修「在虫儿当勿留」理解为不让韩虫儿「留」在宫中) 。这显然也是重要的解读线索。但据此不能得出曹太后是诈孕合谋的结论。她自己的解释「若诛虫儿,则不知者必谓虫儿实生子矣」其实是合理的。
宰执要杀、曹太后要留,出发点都是要避免外间生疑,这折射出当时的普遍认知就是宫斗刀刀见血。
当然,所有的推理都可能是错误的。但也有可能让我们离所谓的「真相」更近一步,或者至少能经由具体的事件让我们更适切地去感受那个时代的思想、信仰与行为动机,以重返现场的姿态加深对历史的理解。
参考文献
(宋)欧阳修【又三事:自治平二年六月十一日已后,其曰「追书」者,乃已前事,忘其月日矣】,【欧阳修全集】,中华书局,2001年。
李裕民【司马光日记校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
【宋会要辑稿】,徐松等点校,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
韩福东【大宋病人】,读库/新星出版社,2024年。
赵冬梅【大宋之变】,广西师大出版社,2020年。
吴铮强【官家的心事】,上海人民出版社,2023年。
彭康【北宋仁、英之际韩虫儿案探析】,见【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报】2017年12月。
*本文系「国家人文历史」独家稿件,欢迎读者转发朋友圈。
END
作者 | 韩福东
编辑 | 胡心雅
排版编辑 | 郝芮(实习)
校对 | 张斌
国历好物
足不出户畅读
【国家人文历史】杂志
点击下方图片或
长按下方图片识别二维码
把历史私教装进口袋里
「 在看 」的永远1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