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内蒙古某地火了。
这火,几乎要震碎了普通大众的三观,让人 有如吃了苍蝇一般的感觉,让人如穿越到了万恶的旧社会的感觉:村干部是大老粗,没有文化,飞扬跋扈,匪气十足,不懂法,愿意改姓,还可以理解;但镇上的某位年轻干部,是位有大学学历的九零后,盛气凌人,高高在上,不可一世, 却不懂法, 却睁着眼睛说瞎话,就实在说不过去了。
这村干部,脸黑难道心也很黑吗?
这镇干部,平时就是如此「镇」人的吗?
这那是「镇」人啊,分明是「雷」人啊!
法律条文很多,让镇干部都懂,的确有些难为人了。但如果一位镇干部,连最基本的关于土地的相关法律都不懂,都装聋卖哑,都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那就格外让人费解了。 人们不仅要问,业务能力如此差的镇干部,到底是如何被提拔上来的?
不妨看一看事情的经过。
当下,在内蒙,到了春季播种的季节。正当一些村民翻耕准备施肥下种的时候,村上来了一张收费单:四千多亩地,需要每亩补交200元承包钱。
如果不交这些钱,对不起,这个春季就不能继续种这些地了。用这位镇干部的话说,就是这些土地不再属于这些村民的了。
这位镇干部,真是不学无术啊,将无知表现得一览无余啊:村上的土地,属于村集体,怎么可能属于村民呢?村民承包后,在承包期内,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与经营权。
或者说,这位镇干部,其实是懂得这些的。说这样的废话,完全就是为了让村民就范,让村民能交钱,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吓唬村民而已。因为真要从法律层面追究起来,其实这位镇干部说的话是滴水不漏的。
只不过,这位自持聪明的镇干部,说自己不懂法,那就只能暂且脱掉「乌纱帽」了。
承包这些土地的村民们就理解不了了:按照承包合同,这些土地还没有到期呢,受法律保护还可以继续种啊!
你说合同到期了,交费还可以理解。这还没有到期,也没有任何法律条文说需要补交承包费用啊!
更何况,这四千多亩地,是这些承包人花了好多年整饬出来的,将昔日的不毛之地花费很多人力财力才改造成如今可以浇灌的良田的。
改造良田的成本,还没有收回,却就要交费,试问世间哪有这个道理啊?
这不是赶在耕种这个节骨眼上「强取豪夺」吗?不就是逼着村民掏钱吗?
承包这些土地的村民就不愿意当大冤种,就拒绝补交这些费用。
村民们竟然敢不交费,这是反了天了吗?这是吃了豹子胆了吗?
于是村干部到田地里面阻止耕种。
于是镇上的干部也到田地里面阻止耕种。
不听劝的村民们,连人带农具,一起被110带走。
朗朗乾坤,白纸黑字的合同,村干部与镇干部竟然置若罔闻,将这些合同当做「废纸」般看待。村干部被问及收费的理由时,说是上边让「敛钱」。
原来,这收费是县里面的意思。难怪村干部与镇干部如此飞扬跋扈如此卖力如此不顾及法律呢!
难道如今的村干部镇干部成了上面的「仆人」,上面让干什么他们就会干什么不成了吗?
难道拥有了权力,就可以违法明抢了吗?
这件事情被曝光后,不同立场的人,就有不同的看法。自然,有站村民的,有站村干部镇干部的。
站村民的,觉得这地是村民花了大代价改造过来的,在承包期内,是不能再收费的。真要收费,等承包合同到期后再收费也不迟。真要在合同期内强制收费,那地方政府的公信力可能会受到影响。
站村干部镇干部的,说村民改造土地是改变了土地性质。既然改变了土地性质,那么土地承包合同就会自行无效。
我相信大多数人,是站村民的,不会糊涂到站村干部与镇干部的。因为说到土地性质,真要强词夺理的话,确实从不毛之地改成了良田,确实是改变了。只是,这种改变,在法律上可以说是没有改变土地性质的,因为不毛之地到良田,土地的性质依然属于农业用地:只要不再耕种,直接撂荒,就会直接回到过去的荒地的。
话又说回来,如果强词夺理说什么土地性质改变了就收费,那其实更说不过去的。 用这个理由站村干部与镇干部,反而会害了村干部与镇干部,成了村干部与镇干部的猪队友了。 因为村民改造土地,如果被认作是改变土地性质行为的话,那么,就会说明村干部与镇干部在这十多年内完全失职了: 十多年内都没有制止村民光天化日之下改变土地性质的行为,没有起到监督作用,这岂不是渎职罪?
难道能说村干部不懂法没有文化,连土地性质是否改变这种事情都不能分辨吗?
显然这是不可能的。村干部与镇干部再蠢,也不会蠢到如此地步的。
既然不可能,就更能说明,整饬改造土地,将不毛之地改造成良田,并没有改变了土地的性质。
退一步讲,如果真是因为土地性质改变了,县里面完全可以用这个明目光明正大地收费啊,完全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终止承包合同啊,何必遮遮掩掩呢?终止合同,将这些良田再以现在的承包价格承包给其他村民,难道不更香吗?
县里面没有用这个明目,就更说明土地性质没有改变。
如此看来,这种收费行为,就是乱收费行为,就是因为拥有权力,在光天化日之下明抢了。其实,这种乱收费行为,在如今的村镇县,不是个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