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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延期!不延期!
3月底结束!
纳税人务必重视,尽早完成。
一、个人所得税手续费退付申请,截止到3月31日
(提醒:该文件中,修改了部分三代手续费的比例,但是对于我们财务日常接触最多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的比例,依旧是2%。)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说白了就是公司帮员工代扣代缴个税,税局按入库个税金额的2%给予的手续费退付,但是必须要你申请一下,3月31日前网上提交申请,税局就把钱返还给公司。
注意:个税手续费申请返还截止日不是3月31日,过期不申请,视同放弃。
二、经营所得的个税汇算清缴,截止到3月31日
注意:经营所得个税汇算清缴,截止日不是5月底,更不是6月底!
另外,还有两项汇缴,大家一定要与上述分开,不要漏报漏缴!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5月31日结束!
2、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个税汇算清缴3月1日开始6月30日结束!
三种汇算清缴,大家搞清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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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手续费退付申请!
3月31日前,务必完成!
自2024年1月1日至3月3日,扣缴单位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退付手续费核对」模块申请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
操作步骤:
第一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第二步:登录扣缴端后,在「代扣代缴」界面,点击左侧菜单「退付手续费核对」
第三步:点击【获取结报单】按钮获取「结报单」和「单户核对清册」,分别查看核对上一年度本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汇总与明细申报记录,确认实缴(退)金额及入(退)库时间是否正确。
温馨提醒:
(1)已经结算退付过手续费的数据,请勿进行勾选。
(2)若核对结报单数据有误的,请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处理。
第四步:核对完成后,点击【申请退库】。
温馨提醒:
(1)【确认结报单】界面中结报期限应为2023-01-01至2023-12-31。
(2) 系统显示的结报时限是入库日期而非税款所属期。
第五步:在【代扣代缴手续费退费申请】中依次选择「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提交】。
待税务机关审核完成后,即可返还对应的手续费至所选择的银行账户内,请注意查收!
温馨提醒:
(1)收款人名称为扣缴义务人已在税务机关备案的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为扣缴义务人已在税务机关备案的银行账号。
(2)收款人名称与扣缴义务人名称不一致的,请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处理。
手续费到账后
企业如何核算和使用?
财行〔2019〕11号规定了个税代扣代缴手续费的返还比例和核算、使用要求。
1、企业能取得多少手续费?
也就是说,如果企业代扣代缴个税100万元,就可以收到2万元的手续费返还。虽然法规对取得单位的财务制度、办税员有一定要求,但实务中多数代扣代缴个税的单位都是满足条件的!
2、手续费怎么用?
根据【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通知】(财行[2005]365号),有3点说明:
(1)扣缴义务人领取的扣缴手续费可 用于提升办税能力、奖励办税人员。
(2)单位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该单独核算,计入本单位收入, 用于「三代」管理支出,也可以适当奖励相关工作人员。
(3) 注意: 不同的支出,将会有不同的涉税处理方式,下文细讲。
3、会计上怎么核算?
企业收到手续费属于本单位的收入 ,应该单独核算,财政部会计司 【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中明确,个税手续费返还应该计入报表「其他收益」项目。
会计分录:
(1)收到返还手续费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支出时根据不同用途做分录
如奖励给财务部办税员的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用于日常支出的,计入相关费用即可。
返还手续费要不要交税?
企业收到个税返还手续费主要涉及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如果将手续费奖励给办税员的,还涉及到个税。
1、增值税
关于增值税的缴纳各地存在争议。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给出的回复,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应按「经纪代理服务」项目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持有这个观点的还有深圳、内蒙古、厦门、安徽、大连、重庆、辽宁、河南、福建、浙江等地税务局。
还有一些省份如湖南省,认为企业代扣代缴个税是法定义务,非经营活动,收到的手续费返还收入是带有奖励性质的财政拨款,免征增值税。
税政君建议:有明确文件支持的省份,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无文件明确规定的省份,应按照「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收到的手续费应计入当年收入总额,并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与收入相关的合理支出可以在所得税税前进行扣除。比如用于办税员的奖励,就可以工资薪金支出税前进行扣除。
3、个人所得税
发给参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相关人员免征个人所得税。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规定: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征免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1号)规定,储蓄机构内从事代扣代缴工作的办税人员取得的扣缴利息税手续费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特别提醒:
如果企业将这笔手续费改变了用途,发给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非相关人员,应并入员工当期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文掌握个税手续费返还
一、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的基本规定
(一)手续费返还比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文件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扣缴的税款,按年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不包括税务机关、司法机关等查补或者责令补扣的税款。扣缴义务人领取的扣缴手续费可用于提升办税能力、奖励办税人员。
又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第三条第一项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扣代缴税款,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扣税款的2%支付手续费,且支付给单个扣缴义务人年度最高限额70万元,超过限额部分不予支付。对于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手续费比例的,按规定比例执行。因此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只受2%比例的限制,不受最高限额70万元限制。
(二)所需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税务机关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手续费,应当填开退还书;扣缴义务人凭退还书,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办理退库手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6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扣缴义务人申请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填写【代扣代缴手续费申请表】。
(三)办理时间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第四条规定,"三代"税款手续费按年据实清算。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应于每年3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相关资料,因"三代"单位或个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在年度内扣缴义务终止或代征关系终止的,应在终止后3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提交手续费申请资料,由税务机关办理手续费清算。
二、个人所得税处理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第五项规定,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征免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1号)第二条规定,储蓄机构内从事代扣代缴工作的办税人员取得的扣缴利息税手续费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扣缴义务人领取的扣缴手续费可用于提升办税能力、奖励办税人员。
宁波税务局12366于2022年8月11日明确答复: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文件的规定,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扣缴申报时办税人员的手续费收入填入免税收入申报。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费发放给办税人员,个人所得税免征;如取得手续费返还的员工为负责代扣代缴工作的办税人员,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属于非相关人员的,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企业所得税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规定:「一、财政性资金(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因此,纳税人取得的手续费返还收入,应并入纳税人年度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第四条第三项规定,三代」单位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单独核算,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与「三代」业务直接相关的办公设备、人员成本、信息化建设、耗材、交通费等管理支出。上述支出内容,国家已有相关支出标准的,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没有支出标准的,参照当地物价水平及市场价格,按需支出。单位取得的「三代」税款手续费以及手续费的使用,应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因此,企业代收手续费产生的有关支出可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按照相关税收规定税前扣除。
例:企业收到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手续费返还1000元,将其中的300元奖励给报个税的会计人员,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应如何确认收入及支出?
答:企业取得代扣代缴的手续费返还1000元,应当全额计入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总额,同时支付给会计人员的300元奖励费,若符合合理的工资薪金规定的,则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依法扣除。
四、增值税处理
代扣代缴纳税人从税务机关取得手续费返还收入是履行扣缴义务的一种报酬,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附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六项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应当按照「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税目开具发票和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2023年减按1%)。
五、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规定,「三代」单位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单独核算,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与「三代」业务直接相关的办公设备、人员成本、信息化建设、耗材、交通费等管理支出。上述支出内容,国家已有相关支出标准的,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没有支出标准的,参照当地物价水平及市场价格,按需支出。单位取得的「三代」税款手续费以及手续费的使用,应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财会〔2019〕6号(修订财务报表)规定,「其他收益」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以及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 该项目应根据「其他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收益在该项目中填列。
因此,企业收到收到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税款手续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小企业准则可计入营业外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支付给负责代扣代缴工作的办税人员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经营所得个税汇算清缴应在3月31日前完成!
一、哪些人需要办理呢?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了经营所得,并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二、在哪儿缴?怎么缴?
只取得一处经营所得——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填【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取得多处经营所得——分别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填【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但要选择一处进行汇总申报,填【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三、办理渠道有哪些?
(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注意只能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三)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四、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税款如何计算?
看看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 -(成本+费用)- 损失
温馨提示:
1.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2.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汇总计算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合伙人的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采取「先分后税」原则计算。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经营所得适用)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案例
一)案例
张某于2023年10月创办阳阳工作室(个人独资企业),2023年10月~12月取得收入100万元,成本费用为80万元。其中,列支张某工资1.8万元、家庭消费性支出2万元,业务招待费超标列支1.2万元,张某当年无其他所得,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0.5万元和0.4万元,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为0.6万元。假设税务机关认定为按季申报,请问张某如何办理2023年度的预缴申报和汇算清缴申报?
解析:
1、2024年1月办理2023年第四季度预缴申报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6号文件对【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第8行的填表说明,因阳阳工作室在纳税年度中间开业,张某应预缴个人所得税:
第8行「投资者减除费用」:填写根据本年实际经营月份数计算的可在税前扣除的投资者本人每月5000元减除费用的合计金额。
第四季度减除费用:0.5×3=1.5(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100-80-1.5-0.9=17.6(万元);应预缴个人所得税:17.6×20%-1.05=2.47(万元)。
2、2024年3月31日之前办理2023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工作室列支投资者张某工资、家庭消费支出、业务招待费超标准列支应进行纳税调整,纳税调整增加额5万元(1.8+2+1.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号文件对【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第42行的填报说明,投资者减除费用为6万元。
专项附加扣除在汇算清缴时可以扣除。
202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0-80+5)-6-0.9-0.6=17.5(万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7.5×20%-1.05=2.45(万元);应退个人所得税=2.47-2.45=0.02(万元)。
二)申报指引
为方便您直观的了解汇算清缴的操作方式,特意以上述案例为例整理了web端的操作介绍,您在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后,可以按照以下流程操作:
1.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可使用个税APP扫码登录,或账密登录):
2. 点击【我要办税】(首页使用鼠标拖动到【我要办税】即可出现下拉菜单)—【税费申报】—【经营所得(B表),进入汇算清缴申报界面:
3. 选择相应申报年度,点击确定后,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若被投资单位类型为合伙企业,则录入被投资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系统会自动带出「合伙企业合伙人分配比例」信息。
4. 录入收入成本信息,其中带*号为必填项。
5. 录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额,若企业没有相关纳税数据,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6. 录入其他税前减免事项。当存在综合所得收入时,可选择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其中一处扣除投资者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若已在综合所得扣除,选「是」;
若没有,则选「否」继续填写相关扣除项目信息:
7. 确认申报信息后点击【提交】,可在申报成功的页面确认缴款。
注:申报表报送成功后,如发现申报有误,可返回修正。点击【我要查询】—【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查看】。如申报成功未缴款时发现有误,可作废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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