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欣欣网 > 办公

会计一抓瞎,全部进其他?补缴174万个税!千万别再把「其他应收款」当「万能垃圾筐」了!

2024-05-14办公

有一类会计科目,用途很广,它的名字叫「其他」!正所谓:「会计一抓瞎,全部进其他」!

今天来说一说「其他」一族中最受欢迎的一个——「其他应收款」。这个「万能垃圾筐」备受广大财务人员的青睐,把「其他应收款」用出了花样,用出了水平……殊不知,在税局眼里,这个科目同样也是稽查的重点!

0 1

股东借款挂账 「其他应收款」被查了!

补税 174万!

案例中的三位股东分别从公司借款 200-300万元 ,挂账「其他应收款」。虽然三人仅用 两年 的时间就 归还 了借款,但依然被税务局责令补扣补缴 个人所得税174万元 !高院驳回了再审申请,支持税务处罚决定!

老板说:公司是我的,从公司拿钱用不是天经地义的吗?怎么还得交税?

no,no,公司账户的钱可不是想拿就拿的,税法规定,股东出于各种目的从公司拿钱、提现, 超过一年又不能证明是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的 ,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公司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项目计征 20% 的个人所得税。

那么,公司账户的钱就是铁板一块,不能动吗?当然不是,下图告诉你, 8种情况下可以从公司账户拿钱


0 2

「其他应收款」,慎用!

这5个风险,老板和会计一定要知道!

除了上述的股东借款,「其他应收款」的筐里还有哪些烂账,隐藏着哪些风险呢?

给大家划下重点:

1、虚开发票

会计人员有根深蒂固的「凭票入账」观念。很多会计人第一想法是找发票报销,却苦恼于找不到合情、合理、合法的发票,于是想起了「邪路」,找替票报销,甚至买票,这种做法明显是违法的。

近年来虚开发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举不胜举,一张小小的发票,会计人员可能会因此承担法律责任哦!

教你如何识别虚开发票:

2、抽逃出资

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违法行为。

基本操作是过桥资金出资,然后将资金转出去,挂其他应收款科目。

抽逃注册资本不仅侵犯了公司的利益,而且可能侵犯公司以外第三人的利益,如公司的债权人,因此法律严令禁止,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 五年有期徒刑

合同法司法解释也指出,制作假报表虚增利润分配、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出资转出、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4种情况,任何一种都是抽逃出资罪。

3、资金占用

除了上面案例所说的股东借款,其他关联借款也同样存在税务风险。

一个老板注册几个公司,几个公司的钱转来转去,哪家缺钱就给哪家用,这种现象比比皆是,大多数占用时间较长,也有定期归还再借,多数是没有计算利息。

关联资金占用,税法要求视同销售处理, 核定利息 并要求借出方按 「贷款服务」6% 的税率缴纳 增值税 ,还有企业 所得税 ,增值税一边交,另外一边却 无法抵扣 ,无形中加大了成本。

4、调节利润

如果财报中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巨大,且与"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科目的余额不相上下,甚至超过这些科目的余额时,就可能被怀疑"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 成了粉饰财报的 "利润调节器"

"其他应收款"可能隐藏了潜亏,从而高估利润;而"其他应付款"可能隐瞒了收入,从而低估利润,逃避缴税。

5、其他风险

企业应收的各种赔偿款长期挂在其他应收款账上。例如材料短缺经查明原因,属于运输单位、保险公司或其他过失人负责赔偿的,应转入「其他应收款」账户。

如果此类应收款项长期挂在「其他应收款」账面而未见转销,容易被认定为收款后不入账,存在内部 「小金库」。

五、税务机关后续如何监督?

1、严格落实对特定行业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得核定征收的要求。

2、对现存核定征收企业,积极引导企业建账立制,尽快转为查账征收企业;

3、对于年收入和利润额变化明显超过20%以上的企业,要切实调整应税所得率;

4、对于总局和省局直接修改征管鉴定的企业,应采取相应措施加大核查和日常评估力度;

5、关注核定征收企业的发票管控和注销管理情况,履行相应的征管职责

0 3

这样处理「其他应收款」

再也不怕查了!

「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税务风险极大,那么该如何处理呢?

这些「其他应收款」绝大部分是收不回来的。它们要么是没有取得发票的费用,要么是送出去的「人情」,要么被老板直接拿走了。当初之所以把它们记作「其他应收款」,财务人有着许多现实的无奈。

通常的,「其他应收款」应该核算的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应收出租包装物的押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预付账款转入;

(6)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账务规范化,公司才能降低税务风险。那么, 已经发生的不合规其他应收款该如何处理呢? 针对上述的风险点,小编有几点建议供参考:

1、虚开发票

如果费用果真发生了,没有发票该怎么办呢?无需着急,没有发票一样是可以入账的。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他应收款是挂账的费用,同样能以费用的名义入账,只是这部分费用 不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入账时需提供的证据可以是收据、小票等。

2、抽逃出资

有钱就实际归还,不再挂账,没有的话,也先偿还,然后再借款,可以计算利息。

3、股东资金占用

老板已经把钱转走了,应该如何操作才能避免计征个税呢?

实际上可以通过 减资 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比如A股东借了100万元,股东可以先归还借款,借记「银行存款」100万元,贷记「其他应收款」100万元;然后,减资,借记「实收资本」100万元,贷记「银行存款」100万元。

这样操作并没有增加公司的现金流出,但既避免了抽逃资本的嫌疑,又避免了计征个税。

4、关联方资金占用

如果金额不大,且确实有需求的情况下,可以 增资 代替借款,资金通过投资方式给到关联企业,不产生税收问题。

企业集团 可以采用 统借统还 政策,即集团公司或者核心公司借款后,平价转借给下属公司,可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企业集团内部成员之间 无偿借贷资金 也是免增值税的。

另外,公司向关联方借款还要 注意债资比例的限制:

无论何时,「其他」项目总是稽查的重点,身为财务人,知道什么不能做比知道怎么做更重要。身为财务的你,是不是顿时感觉有点沉重了呢?抓紧看看您的「其他应收款」吧!

注: 本文由梅松讲税出品。 梅松讲税,为税台网旗下致力于打造税务精品内容的团队,服务内容包括: 文章、课程、图片、图书

往期推荐


01

02

03

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财务经理人,税务经理人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