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幹部在鄉村治理中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作為連線政府與村民的橋梁,他們肩負著推動農村發展和改善村民生活的責任。但是,在網路時代,人們常常看到對村幹部的負面評論,甚至將他們描繪成腐敗和不作為的典型。這種現象究竟源於何處?
董叔認為,造成這種誤解的主要原因是資訊的不對稱,很多人誤以為村幹部擁有廣泛的經濟自由權,認為村裏的資金可以隨意支配。然而,實際上自十幾年前起,「村賬鄉管」政策已在全國範圍內實施,這意味著村裏每一筆財務支出都受到嚴格監管。村幹部必須透過小微權力平台向上級部門進行報備。
每月,村莊需向鄉鎮報兩次賬,月初會報告當月的支出計劃,待鄉鎮批準後才能使用這筆資金。即使是日常的小額開銷,村幹部也需先自掏腰包,並在月底憑發票申請報銷。沒有正規發票的支出一律不予報銷,哪怕是買一支筆,也必須有發票且簽字手續繁瑣。由於常見零售店通常無法提供發票,很多微小的支出往往只能由村幹部個人承擔。
此外,對於村幹部工作的評價往往需要時間來檢驗。許多長期性、基礎性的工作如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發展和新農村建設,其成果並不會立即顯現,但這些工作對於農村的永續發展至關重要。這些長期努力的價值常常被忽視,而短期內出現的負面事件則容易引起公眾的關註。
例如,如果某個村幹部被指控挪用公款,或者某地的村支書涉嫌貪汙受賄,這樣的新聞便會迅速成為輿論焦點。媒體偏向於報道這些負面事件,而村幹部在日常工作中的默默付出卻很少被人知曉,這種片面的資訊傳播加劇了公眾對村幹部的誤解與偏見。
實際上,村幹部這個職務並非國家公務員,但其工作難度往往大於許多公務員職位。由於農民整體文化水平較低,參與政策討論的機會有限,很多問題的解決需要依靠人情關系,時常引發矛盾和誤解。在有限資源和艱苦環境下,村幹部必須做出最合理的決策。面對巨大的工作壓力,外界的誤解和批評常常使他們感到無奈。
為了改善這一狀況,我們應鼓勵村民積極參與到村莊治理中來,例如透過村民代表大會等形式,讓更多的村民參與決策,從而增強村幹部與村民之間的溝通和理解。同時,村幹部也要專註自身的職責,不必過於在意外界的評價。畢竟,民眾的聲音各異,眾口難調,關鍵是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對於那些支持村幹部工作的鄉親們,村幹部應盡力服務;若感到力不從心,完全可以選擇結束村委會,給其他人機會。
總之,村幹部是農村發展的重要力量,他們的工作理應獲得應有的尊重和理解。我們應以客觀公正的視角重新審視這一職業,消除偏見,共同促進農村的和諧發展。村幹部不僅是村民與政府之間的紐帶,更是推動鄉村振興的重要推動者。只有在相互理解與信任的基礎上,農村的明天才能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