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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起,住房公積金提取限制取消,恭喜有公積金的你!

2024-04-22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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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

住房公積金提取方式有變

近期,【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調整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的通知】正式釋出,此次調整主要涉及租房提取、支持老舊小區加裝電梯提取、支持跨城市購房提取, 該【通知】於3月1日生效。

政策原文:

https://cdzfgjj.chengdu.gov.cn/cdgjj/c1156361/2024-01/31/content_18e98f9d6efb4a6bab210159af590d64.shtml

【通知】中明確:

一、支持租住住房提取

1、 租賃合約未登記備案的 ,繳存人每月提取限額由1000元調整為 1200 元,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1.44萬元。

2、符合租住住房提取規定的多子女家庭,租住住房提取限額在前述限額標準基礎上對應上浮 50%

⚠️ 本通知所指多子女家庭為至少有一個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家庭。

二、支持老舊小區加裝電梯提取

居民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出資為擁有所有權的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 其子女及子女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儲存余額 ,且不超過增設電梯所產生的實際支付費用。

⚠️本通知所指既有住宅為非單一產權多層住宅。

三、深化區域提取互認

繳存人在 重慶市、綿陽市 行政區域內購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無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戶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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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

公積金提取優惠3月4日正式實施

近期,哈爾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接連釋出了【關於支持購買保障性住房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優惠政策的通知】、【關於支持「租購並舉」有關政策的通知】等多項住房公積金政策。

一、支持購買保障性住房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優惠政策

政策原文:

https://www.hrbgjj.org.cn/tzgg/2170.jhtml

【通知】中明確:

1、支持繳存職工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保障性住房

  • 建立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並連續足額繳存6個月(含)以上,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 申請貸款額度,按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的40倍計算;

  • 配偶作為共同申請人時享受與借款申請人同等優惠政策。

  • 2、支持已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保障性住房家庭提取住房公積金

    已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在簽訂借款合約時, 一次性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 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首付款金額。

    二、支持住房公積金「租購並舉」

    政策原文:

    https://www.hrbgjj.org.cn/tzgg/2171.jhtml

    【通知】中明確:

    我市繳存職工(含新市民、青年人)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計算公積金貸款額度時,可將 申貸時點一年(12個月)內的租房提取金額與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合並計算

    天津

    擬下調住房公積金首付比例

    近日,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釋出關於【關於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政策原文:

    https://www.zfgjj.cn/tjgjjcms/mainSitePc/content/zwgk_zdjcyjzj/xzwgk/zfxxgk/zwgk_zdjcyjzj/323357.html

    【通知】中擬明確:

    職工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住房的,應支付不低於住房交易價格 20% 的首付款;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應支付不低於住房交易價格 30% 的首付款。

    采用住房抵押擔保方式的,抵押值最高不得超過抵押物價值的80%。

    沈陽

    最佳化住房公積金提取方式

    2月21日,沈陽最佳化住房公積金提取和放寬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政策新聞釋出會召開,明確自3月1日起調整住房公積金政策。

    釋出會明確:

    一、取消職工現金購買自住住房提取時限

    從2024年3月1日起,職工現金購買自住住房,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分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

    其中,現金購買二手房的,自【不動產權證書】簽發日期滿半年以上方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二、放寬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期限

    從2024年3月1日起,職工購買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期限,由「35年減房齡」延長為「40年減房齡」,二手房最高貸款期限為30年。

    公積金貸款購買二手房的房屋竣工年限,由「超過35年(不含35年)的住房,不再受理住房公積金貸款」,調整為「超過40年(不含40年)的住房,不再受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本文來源:本文由會計說整 理推播,素材來源:會計學苑、稅務學苑、人力葵花,若需轉載 或參照請後台回復「轉載」!©會計說保留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