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上午9点, 香港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移民)正式开放申请。
投资门槛3000万, 合资格投资者 可 携同配偶及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 来港定居 和发展 。
为何暂停了8年的香港投资移民,现在要重启呢?
港府表示,为进一步丰富人才库及吸引更多新资金落户香港。
说白了,就是为了 重振香港 经济, 现在香港需要大量人才的同时也需要资金。
01
申请资格
香港投资移民计划目前 没有配额限制 ,具体的申请资格如下:
☑ 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
☑ 在提出申请前2年,实际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元 (或等值外币)的净资产或 净资本 ;
☑ 中国籍而 已 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 的人士;外国国民( 阿富汗、古巴和朝鲜除外 ),澳门居民及台湾华籍居民;
☑ 申请人没有不良记录,能开具无犯罪证明;
☑ 证明 有能力为自己和受养人(如有)提供在香港生活及住所的经济能力。
内地居民若想申请香港投资移民,就要通过「 曲线移居 」方式进行申请。先通过 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 (海外永居),从而满足「中国籍而已取得国外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的条件来申请该计划。
以往办理最多的就是 瓦努阿图、几内亚比绍小国绿卡 ,仅需几万就可以快速办理。
02
投资要求
新计划的申请人须 投资最少3,000万港元 (或等值外币)净值於获许投资资产。
1、 最少2,700万港元于获许金融资产及非住宅房地产
☑ 股票: 以港元或人民币交易的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
☑ 债券: 以港元或人民币交易的联交所上市债券
☑ *存款证: 由【银行业条例】认可机构发行以港元或人民币计价的存款证,购买时须距离到期日不少于12个月,投资上限300万港币,并须在「原则上批准」后购买
☑ 后偿债券: 由认可机构按【银行业(资本)规则】规定发行以港元或人民币计价的后偿债项
☑ 有限合伙基金
☑ 非住宅地产 (上限1000万港币)
☑ 合资格的集体投资计划 (包含香港投连险)
投资管理规定
考虑到投资市场的波动性, 允许投资人在申请过程中 自由转换投资产品 。
但投资人若将资产卖出,则需要将卖出的所有资金重新买入新的符合要求的投资产品, 不能取走投资增值收益 , 但投资过程中的利息、股息、租金等收入,申请人可以取出。 假如出现亏损,也无需再填补资金 。 此外,需要维持投资连续7年。
2 、 最少300万港元于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
申请人须向 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 投入300万港元, 设有锁定期。
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由 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和管理, 会向与香港有关连的公司/项目作出投资,以支持创新及科技行业和其他有助香港经济长远发展的重点行业。
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 不保证资本保值及分派股息 ,然而可因应其构建及实施的步伐和组合等因素,以及相关政策目标和执行安排, 在合适情况下酌情进行分配 。
03
项目优势
与香港其他入境计划相比,香港投资移民计划唯一的缺点就是3000万需保留在港投资7年,才能续签。当然, 有的更多的是优势。
1、对学历没有要求
香港各项人才引进计划都对学历有要求,高才通的A类除外。
高才通A类只要证明过去一年达到250万收入就可以申请。但 续签要求更严格 , 必须要在香港有工作或开办企业 ,被香港本地雇主聘用或在港开办企业或业务,续签需要提供在港工作证明和提供雇主公司的资料。
对于那些不打算到香港工作的人来说,确实比较难,而且高才通 只有一次申请的机会 ,如果2年逗留期限届满且未能成功续签,后面也没有再次申请的资格。
2、 不强制在港工作和生活
投资移民续签 不要求在港居留及工作 ,只要符合投资规定就可以续签。
而其他人才引进计划:香港优才续签要求「 通常性定居香港 」;专才、高才、进修续签都要求在 香港受雇或者自雇,且薪资达到市场水平 。
3、可申请无限期逗留期
香港投资移民7年后即使暂未符合永居资格,也可以直接 申请无条件逗留 ,这是投资移民独有的。
而其他人才引进计划,如果7年后不符合永居资格,则需要保证满足续签要求,一直续签下去,直到符合 永居资格。
04
申请流程
☑ 资格评估& 签订服务协议;
☑
办理第三国永居;
☑ 准备资料、递交申请;
☑ 获得档案号,等待审批;
☑ 获得原则性批准, 在原批之后180天内完成投资;
☑ 获正式批准, 领取2年期的香港逗留签证,并办理香港居民身份证;
☑ 每年 向入境处 汇报投资情况,满足在港投资的要求,可申请3年期的逗留 签证;
☑ 成功续签 7年后可申请香港永居身份 。 如果未符合申请香港永居的规定,也可以申请在港 无条件限制逗留。 申请获批后,可自由处置投资的资产。
05
常见问题
资格规定
Q1:申请人的受养人来港的安排为何?
申请人可携同其受养人(即配偶及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来港。
Q2: 申请人到港后离婚,其前配偶可否延长逗留期限?
延长逗留期限以便以受养人身份在港居留的申请,只会在申请人仍然符合以受养人身份来港居留的申请资格(包括没有改变致使申请人失去保证的情况,例如受养配偶与保证人的婚姻关系改变)才会获得考虑。
Q3: 受养人的逗留有否期限或其他限制?
根据本计划来港人士的受养人的逗留期限一般会与其保證人(即申请人)的逗留期限一致。受养人来港时,须受当时适用於其入境的任何其他政策所规限。
Q4: 申请人来港后能否工作及从事商业活动?
申请人可在港工作、担任职位、自僱工作或与他人合办业务。
Q5:申请人如已居於香港(如已透过其他人才计划来港),可否申请本计划?
申请人只要符合本计划的申请资格,不论居於香港或以外地方,均可提出申请。
Q6: 申请人多久后可以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后退出本计划的安排为何?
申请人及其受养人如连续在香港通常居住不少于七年,可依法申请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申请如获批准,在不抵触相关投资的条款及条件的情况下,届时他们便可自由处置按本计划投资的获许投资资产 。
Q7: 申请人只将资金投资在香港,但本人不在香港,可以取得永久性居民身份吗?
不可以。申请人及其受养人须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七年或以上,方可依法申请香港居留权。
Q8: 如申请人已投资七年但未能取得永久性居民身份,其投资会如何处理?
申请人已投资七年但不符合连续通常居於香港的规定,未能取得永久性居民身份,他们可在七年期满后申请无条件在香港逗留(即让他们进入香港并在香港逗留,而不受任何逗留条件或期限所限制)。申请如获批准,在不抵触相关投资的条款及条件的情况下,届时他们便可自由处置按本计划投资的获许投资资产。
净资产规定/投资规定
Q1: 净资产规定下的资产/资本可以共同拥有吗?
不可以。申请人须按本计划提出净资产审查申请日期前两年的整段期间内,一直绝对实益拥有市值不少于3,000万港元(或等值外币)净值的净资产或净资本。
Q2: 在购买、持有及出售获许投资资产的过程中招致的支出会被计算入最低投资门槛吗?
在购买、持有及出售获许投资资产的过程中招致的一切收费、费用、佣金、印花税、税项、征费及其他所有的支出不会被计算入最低投资门槛。
Q3: 可否在申请人/投资者的指定帐户进行保证金交易?
否。申请人/投资者在指定帐户内的所有投资一概不得以保证金形式进行交易。
Q4: 申请人可否投资於混合用途的房地产?申请人可否投资多于一个非住宅房地产?申请人可否转换房地产?
申请人可投资于商用及工业混合用途的房地产,但不可以投资于商用及住宅混合用途的房地产。申请人购买的物业数目不受限制。申请人也可由一非住宅房地产转换至其他非住宅房地产,亦可以由非住宅房地产转换为其他获许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或从其他获许金融资产转换至非住宅房地产。
Q5: 申请人可否就购置非住宅房地产取得银行或其他贷款?
可以。申请人可利用非住宅房地产作为抵押,向香港的持牌银行或持牌财务机构进行按揭和转按,但只有投资于非住宅房地产中的资本净额(即申请人自行出资的部分)才算在本计划下合资格投资,而投资上限为1,000万港元。
Q6: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由谁负责管理?
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将会由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及管理。
改变投资的规定
Q1: 为何申请人须与金融中介机构订立合约?合约的内容包括什麽?
申请人须与金融中介机构订立合约,以清楚列明申请人须遵守的规定(例如申请人售出某类获许投资资产后所得的现金收益,必须投资于其他获许投资类别),以及金融中介机构的责任(例如在知悉下列情况后须在七个工作天内以书面通知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包括申请人已从指定帐户提取现金股息或利息以外的资产、申请人在售出原有资产後超过14日才购入新资产等)
Q2: 申请人及金融中介机构向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汇报的要求为何?
就申请人于获许金融资产上的投资 ,申请人须 每隔12个月以及当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要求时作出声明 ,确认是指定帐户的资产的绝对实益拥有人。在申请人取得「正式批准」的首个周年日后的14个工作天内,以及在其后每个周年日后的14个工作天内,金融中介机构必须以书面通知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有关指定帐户在该周年日的投资组合、指定帐户内持有的获许金融资产的购入价,以及向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证实该中介机构已尽其所知,在紧接该周年日之前的12个月期间,已充分履行其申报责任,或已将所有应在该段期间申报的事宜以书面通知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
就非住宅房地产的投资 ,申请人必须是而且一直是属于本计划所订的获许投资资产的非住宅房地产的绝对实益拥有人,并须向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提供该非住宅房地产的各项重要交易(包括购置、处置和按揭)的一切有关资料以作证明。属于本计划合资格投资项目的非住宅房地产,如在绝对实益拥有权、法定所有权或任何按揭方面有任何变更,申请人必须在七个工作天内以书面通知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
申请人必须即时以书面记录其获许投资资产的每项变更,在向入境事务处提交延长逗留期限或无条件限制逗留申请前,可能须先向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提交该等记录。申请人须不时按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的要求提供该等资料,以便确立其参加本计划的资格及根据本计划所享有的权利。
Q5: 申请人在投资亏损时需否投入资金以填补差额?
若申请人的获许投资资产的总市值降至低于3,000万港元,或甚至完全亏损,申请人 无须投入资金以填补当中的差额。
Q6: 当投资项目的价值高于3,000万港元的最低投资门槛时,申请人可否套现差额?申请人可否提取从获许投资资产而得的现金股息收入及利息收入等?
若申请人的获许投资资产的市值增长至高于3,000万港元,申请人不可提取资本增益。申请人只能提取从获许投资资产而得的 现金股息收入、利息收入及租金收入 。
Q7: 申请人可否转换获许投资资产的组合?
申请人可在获许金融资产与非住宅房地产之间转换投资,条件是必须遵守投资规范原则,即把按市值处置或变卖资产所得的全部收益再作投资。
同时,必须分别在完成变卖和完成购置交易后的
七个工作天内
,以书面通知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申请人亦须提供所有显示获许投资资产组合成分变动的证明文件。
Q8: 如获许金融资产在购买后变成不符合本计划资格(例如股票被除牌),应如何处理?而出售相关金融资产後有否投资规定?
如获许金融资产在购买后变成不符合本计划资格(例如股票被除牌),申请人 可继续持有相关资产而无须将相关金融资产立即转换成其他获许金融资产 。申请人仍会被视为符合投资要求。如申请人决定出售该已不符合本计划资格的金融资产,申请人必须转换至其他获许投资资产。
06
香港身份优势
香港作为亚洲首屈一指的国际都会,与全球最具影响力的金融中心紧密相连相得益彰,金融交易可24小时营运。位于粤港澳大湾区地带,香港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完善的金融基础设施、蓬勃发展的创科生态园及世界顶尖的人才库,让香港成为投资者抓住全球经济增长最快区域的理想地。此外,香港还具有以下优势:
☑ 税收优惠: 香港实行低税率政策,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相对较低,有助于投资者降低税收成本。
☑ 国际 金融中心 :香港被誉为全球经济自由度最高的地区之一,金融体系稳定,资金可自由进出,为投资者在资金调动上提供了方便和快捷的服务。
☑ 优越的地理位置 :香港位于中国的东南海岸,是亚洲的经济中心,英语、汉语都是通用语言,备受国内外名企欢迎,纷纷在此设立地区分部。
☑ 便捷的国际交通 :香港地处亚洲的中心地带,交通便利,连接了世界各地的商业网络,为投资者提供了无限商机。
☑ 中西结合的教育制度 :香港实行中英语双语教学,学生能具备国际视野及前瞻性。另外,以香港学生身份报读内地一流大学,可享受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
☑ 世界公民身份 :移民七年后即可成为香港永久居民,持香港护照通行全球171个国家和地区,享世界公民之便。
☑ 完善的福利待遇 :香港拥有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充足的政府财力,为居民提供了高福利的生活环境。
香港投资移民的优势涵盖了经济、税务、教育、福利等多个方面,为投资者提供了安全、便捷、高效的投资环境和生活环境。同时,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和亚洲经济中心的重要地位,也为投资者提供了丰富的商业机会和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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