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农村中的劳动人口大规模流向城市,大约有3亿人涌入城镇奋斗,其中不少人最终选择在城市购房定居。
数据表明,2000年时,农民的数量就超过了8亿,但如今这个数字已降至5亿,这显著反映出过去二十年间,大量村里人实现了由农业户口向非农业户口的转变,成为了新城市的居民。
然而,随之而来的问题是,「空心房」现象日益严重,许多房产和宅基地由于长时间无人居住和打理,不仅导致资源的极大浪费,还影响了农村的整体美观与整洁度。
针对这一状况,近年来,有了很多相关规定,旨在激活利用这些闲置的宅基地,鼓励大家自愿退出不再使用的宅基地, 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
关于继承问题,有些人疑惑,如果自己的户口早已转为城镇户口,而农村的父母去世后户口注销,那么他们留下的农村住房,自己是否有权继承呢?
根据规定,即便子女的户口不在农村,只要与宅基地的使用权人存在继承关系,就可以进行确权登记,即有权继承房屋。
不过,也有网友反映,自己虽出身农村,但因常年在城市经商户口迁出,去年父母去世,加之生意受外部环境影响不景气,手头资金尚可,想回乡下生活。
不料家中老屋破败,想在原址重建却遭到村委会拒绝,甚至提出要收回宅基地,这让网友感到困惑, 明明说可以继承 ,为何还会遇到这样的情况?
这里需要澄清几个关键点:
首先我们必须清楚两个问题,
第一、宅基地不可继承,
第二、房屋可以继承。
1.宅基地作为集体所有,个人仅有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因此不能直接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作为私人财产,是可以继承的。换句话说,只要你继承的房屋依然存在,你就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遵循「房随地走」的原则。
2.城市居民因不符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原则上不得购买农村房屋,这涉及到「一户一宅」规定,故城里人到乡下买地建房是不符合规定的。
3.至于耕地的继承问题,如果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土地承包权是否会被收回,这取决于户口迁移的具体情况。一般而言,全家户口迁至地级及以上城市,土地承包权可能会被收回;若仅迁至县级或以下城镇,承包权通常仍可保留。
当然了, 不是所有的宅基地都能顺顺利利让孩子接着用 ,有些情况下, 这地要收回去。
第一种 ,就是地闲着不用。要是宅基地空着超过两年,或者房子长期没人住,最后都塌了,那这宅基地就不能再让你接着用了。
第二种 ,就是你把地的用途给改了。比如在种庄稼的地里盖房,或者在本该盖住宅的地上搞起工厂来,这些都不行,违规了,自然也就没法继承。就算你盖房子的时候交了占地的钱,但你还是破坏了土地本来的用处,所以还是不能继承。
第三种 ,地用多了。有人说,他们家的老宅子有200平,老爸过世后,想把户名改到自己名下,结果工作人员告诉他,只能继承120平,多出来的那部分不行。为啥?因为超出了规定的面积。
那继承来的宅基地,能不能卖呢?
这事儿要分两头说。
如果是在村里, 卖给同样是村里人的 ,而且这人还没宅基地,符合申请条件,理论上是可以交易的。不过,这种事儿办起来挺麻烦,还得看缘分。
至于说你 想卖给外村 的,或者是城里的,那可就是违反规定了,万万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