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有书京介 · 主播 | 晏娇
最近发生了一件事,让很多人反感。
南方医科大学的一名医学老师,在临上课前,发现诊室里的一名患者疑似脑出血。
因为紧急处理病情,导致上课迟到29分钟。
校方得知该情况后,不仅没有给予理解,反而将其认定为重大教学事故。
该老师被扣除5月份的奖金,约2000块的工资,同时被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
有记者问校方的处罚行为是否合理?
可校方却以套话式的公关话术回应:
「因为耽误课了,我们对她进行了处罚。
作为一个医生,要处理好教学与医疗的工作。
我们是有一整套管理体系的。
这已经是最轻的处理方法,已被当事人认同。」
事后有人爆料,举报人正是与该老师朝夕相处的学生。
这名留学生在了解到具体情况后,仍选择背刺老师,让人不齿。
患儿的命和一堂课相比,到底孰轻孰重?
有人说:
「校方的校训是‘博学笃行,尚德济世’;
这次的处理结果与校训极为不符。」
也有人调侃说:
「马上就要填报志愿了,南医大以一己之力,让广大考生望而却步。」
还有网友吐露了众人的心声:
「这个老师是个好人,不能让好人寒心。
如果大夫没有人性,那世界该多可怕。」
尽管不想承认,但此种」可怕的事实「,其实就在我们身边上演过。
为什么医生不敢「主动救人」?
19年3月的一个中午,在柳州至南宁东的一列动车上,一位乘客身体极度不适。
在车内广播的一遍遍播报声中,陈医生主动请缨,前去查看病情。
根据患者的症状,陈医生判断他是胃肠功能紊乱。
在吸氧过后,又服用了藿香正气丸,患者的腹痛慢慢得以缓解。
本来一切皆大欢喜。
陈医生妙手回春,是救死扶伤的好榜样。
患者病情稳定,可以等到车站停靠就近复查医治,恢复健康。
可奇怪的事情来了。
就在陈医生准备返回自己车厢时,他被列车乘务员叫住。
他们要求陈医生出示医生证。
陈医生表示自己没有携带,列车乘务员又提出查看其身份证和车票、拍照存案。
除此以外,她还被要求书写一份情况说明并签字。
陈医生按照要求一一配合,但事后回忆起来,仍然觉得不舒服。
自己明明是在见义勇为,为何却要被当成犯罪嫌疑人一样遭受盘查?
列车员此番操作,明显是为了撇清关系和责任。
一旦患者出现任何不良反应或性命之忧,患者家属上前讨说法,就可以通过这些白纸黑字,让自己置身事外。
作为医生,治病救人自然没错。
但就怕患者的身体突遭变故,否则就会摊上责任,有理也说不清。
还记得两年前的」除颤仪事件「吗?
一个老人突发哮喘,叫了120,自己叫的120没到,邻居叫的120赶巧到了。
老人家属与邻居协商,让自家老人先用救护车。
但120救护车拒绝打破规矩,也拒绝借用车上的除颤仪。
患者家属眼看借不到,拿出手机拍视频,想以此借助舆论施压。
写到这里,可能有人不禁要问:
「为什么这位救护车上的医生,不肯救助眼前的病人?」
要知道,看似简单的救助,其实背后的问题十分复杂。
车上有备用的除颤仪吗?
应该是没有。
除颤仪借给老人后,是用几分钟,还是几十分钟?
能够确保及时归还吗?
假如借出去,老人正在用,可到了该发车的时间,你总不能上前去抢吧?
那无异于杀人。
可是,如果不能确保及时归还,一旦在通往医院的路上急需除颤仪,邻居家的患者有了三长两短,借助除颤仪的医生一定会摊上责任。
所以,这位医生选择了最稳妥,最不可能承担事故责任,也同样在大家眼里十分冷血的做法:
摇上车窗,不予理会。
从制度层面讲,法律不保护医生在非医疗环境下的行为。
现实中,一个有着基本判断力的医生,大概率是不会主动现身,承担责任的。
如果贸然出手相助,却对患者造成伤害,患者家属完全可以起诉医生。
一个医生历经寒窗苦读,做了无数的实验写好论文,好不容易进入一家医院。
在医院里作为助手实习一两年,终于成为正式的医生。
却因为一次见义勇为,很可能被患者家属纠缠不休,声名狼藉,甚至倾家荡产,被吊销执照。
你说从医生的角度讲,这又是何苦呢?
我们口口声声说医生是白衣天使,身上负有救死扶伤的神圣使命。
却忽略了他们背后艰难的选择。
也忽略了他们也是人,也要有自己生活的权利。
因此,出现一位见义勇为的好医生,那是十分珍贵的存在。
是这个社会的福报,也是我们每个人的福音。
所以,回到南方医科大学不近人情的处理方式,也难怪有那么多人表示反感。
生命至上,还是规则至上?
美剧【良医】中有一段剧情:
美国某一州,共有约1000名患者等待肝脏移植。
为了保证供体匹配度较高,手术成功率增加,医院规定:
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6个月内不能饮酒、不能吸烟,一旦被发现将失去资格。
这一天,肝脏移植的名额,终于轮到了一位普通家庭的黑人父亲。
但因为在女儿的毕业典礼上饮了一杯香槟,违反医院的规定,失去移植肝脏资格。
医院认为,如果为他手术,就是对其他999名患者不公平。
但转眼间,获得移植的资格落在了医院的一位VIP客户身上。
这位客户的来头可不简单,他正是这家医院的重要资助者之一。
他无视规定,6个月内不断地抽烟,却依然保有移植资格,成功进行手术。
你看,普通人总是被规则束缚。
社会资源多的人,却可能视规则于无形。
今年年初的电影【第二十条】中说:
「法律,应该让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
同理,规则的出现,应该是让社会资源较多的人,破坏规则的难度更大;
而不是让普通人生存的难度更大。
之所以强调生命至上,是因为规则,本就应该是保护普通人而服务。
我们不能要求,每一个医生都必须成为见义勇为的英雄。
但至少,每一个挺身而出的医生,不该被冰冷的处罚对待。
你觉得南方医科大学的做法合理吗?
关于医生主动现身救人的困境,你有什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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