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注意啦!这项税款,必须退税!不得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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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必须退税,不得抵减!
进入4月,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估计很多人也做的差不多了。最近小编就一直收到类似这样的留言:
关于这个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早在2021年时就做过明确规定:
「 二、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及时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不再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
因此,纳税人如果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有多交的税款,只能申请退税,不能抵减以后年度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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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税汇缴后
如何做账 ?
如果纳税人出现了补税或者退税,是需要进行账务处理的,由于上一年度已经做了结账处理,比如纳税人在2024年4月10日完成了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发现要补税,但是2023年已经结账,无法调账,这时候就要用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了。
如果是补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同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退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同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实际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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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企税汇缴结束,这两件事别忘了!
提醒事项一:企业享受优惠事项的,应当在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后,将留存备查资料归集齐全并整理完成。
提醒事项二:企业发生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事项的,对资产损失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集,并妥善保管。
提醒事项三:企税汇缴完成后,「六税两费」优惠进入减免新周期。
企业办理汇算清缴后确定是 小型微利企业 的,可 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也就是说,纳税人能不能享受「六税两费」的优惠,要以当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为准。
【案例解析】
情况一:
梅松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属于小型微利企业,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于2024年5月结束,该公司2023年度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那么根据规定,梅松公司在2024年1月1日—6月30日可享受「六税两费」的减免优惠,2024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不能享受优惠。
情况二:
梅松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于2024年5月结束,根据申报,该公司2023年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那么根据规定,梅松公司在2024年1月1日—6月30日不能享受「六税两费」的减免优惠,2024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可以享受优惠。
因此,大家在享受下半年的 「六税两费」优惠( 尤其是印花税 )时,千万别申报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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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税汇缴20个风险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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