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周3月21日,澳洲移民局就官宣了多個簽證改革的政策,主要是提高485工簽和學簽的語言要求,以及更早之前提出的學簽GTE用GS來替代!
然而除了以上這些主要內容的變更外,還有一個容易被忽略但也非常重要的資訊正式由澳洲發文官宣了,那就是:
為了避免境外學生簽證申請的完整性檢查被破壞, 澳洲政府將 提高對600訪客簽證「No further stay」條件的強制實行力度 ! 如果境外學生想要申請學簽來澳讀書,他們則應該 在境外遞交500簽證申請 !
此次是澳洲政府 首次直面回應 : 「境內旅遊簽轉學簽」將被限制! 即旅遊簽證申請人只能在旅行結束後返回,不能留在境內轉其他簽證繼續停留。並且這一訊息中,涉及的主要關鍵詞是「No Further Stay」簽證條款、境內600轉500簽證!今天一起來和小編詳細了解了解這件事!
1、600訪客簽證上的常見條款
01 8101條款
No work 簽證持有者不能在澳洲工作。
02 8201條款
Maximum three months study 在澳期間,不可進行超過3個月的學習或培訓
03 8501條款
Maintain adequate health insurance 在澳停留期間,必須持有有效的健康保險
04 8503條款
No further stay 簽證持有人在澳洲境內不能申請獲得實質性的簽證*
*實質性簽證指的是除了過橋簽證之外的所有簽證。
05 8531條款
Must leave before visa expiry 簽證到期必須離境
06 8558條款
Maximum 12 months stay in 18 months簽證持有人 在任意18個月內不可在澳呆超 過12個月。
而此次澳洲內政部提到的「No further stay」的簽證條款程式碼就是850 3。8503條款是 強制性的 ,當簽證持有人在澳洲時,除了一些保護簽證之外,600簽證持有人 不可申請任何實質性簽證 !但如果持簽人的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也有機會申請豁免此條款! 移民局對於實質簽證的解釋:
實質性簽證是允許持簽人在澳洲臨時停留的簽證,但不包括
過橋簽;
刑事司法或執法簽證。
內政部長提到將「提高對600訪客簽證No further stay條件的強制實行力度」這意味著, 600訪客簽證的持簽人將很難在澳洲境內轉其他實質性簽證 ,常見的有:轉500學簽、續600簽證等。
2、能否豁免此條款
那很多人就會有疑問了,如果8503條款被移民局使用進某想簽證,還能得到豁免了?
如果想要申請豁免8503條款,則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申請人個人情況發生巨變,且無法控制具有令人信服的理由:
因醫療原因無法離境
澳洲 親屬死亡或患了重病
祖國發生了自然災害
祖國發生了戰爭或內亂
學校無法提供認可的課程
無法豁免的理由:
與澳洲公民或PR結婚或開始事實上的關系
課程不及格
懷孕
不知道自己的簽證帶了這個條款也無法成為豁免理由
此次澳洲政府的態度也直接表明了,透過境內臨時簽證轉學簽,或將逐漸成為歷史。但關於具體的政策實施日期,目前內政部還沒有宣布。
基本上來說,如果 後期這個政策落實了,旅遊簽證中出現了這個條款就意味著在澳洲境內基本上不能再申請另外一個簽證了,那麽對於考慮先申請旅遊簽入境澳洲然後再申請學簽,以便增加下簽率的小夥伴來說是行不通了。
所以,如果有這個想法的同學們還是再謹慎一些,先找我們專業的顧問團隊進行一對一的咨詢,我們將會根據您的需求和背景為您規劃一條最適合的路徑。歡迎大家掃描文末二維碼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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