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妍妍網 > 海外

父母離婚會傷害孩子嗎?真相讓所有人大吃一驚...

2024-03-25海外

數據顯示,2023年,幾乎每3對新人結婚,就有1對舊人離婚。離婚,會給孩子帶來怎樣的影響?當婚姻堅持不下去的時,為孩子硬挺是不是個明智的決定?

在這個離婚率高居不下的現代社會,討論離婚家庭孩子的教育,已經是個迫在眉睫的問題了。

作者:劉亞男。

點選卡片,預約精彩直播

伊能靜和前夫庾澄慶的獨子哈利最近有點火。

先是一段街頭采訪,他解釋了自己穿女裝的原因,大方的談吐、嚴密的邏輯、超前的想法,讓無數網友「路轉粉」。

接著又是他生日時,伊能靜的一篇小作文,她對兒子無條件的包容和愛,讓人更加羨慕哈利有一個完美媽媽。

父親庾澄慶也沒有缺席孩子的成長。在哈利的一次直播中,老父親偷偷過來點贊,深藏功與名。在記者問起兒子出道他會不會幫時,他扭扭捏捏說:如果忍不住給資源,請大家輕拍。

可見,雖然伊能靜和庾澄慶離異多年,但並沒有影響哈利成為一個有愛、陽光、幸福、有才華的大男孩。


這個社會對離異越來越寬容了。即便如此,每一對婚姻走到盡頭的夫妻,總難免會擔心破碎的家庭會不會給孩子成長帶來負面影響。

「要不要為了孩子忍一忍?」 事實就是,每年高考結束,都是離婚的高峰期。

究竟離婚會對孩子造成哪些影響?以及如果婚姻真的持續不下去了,我們應該怎麽做才能將這個影響降到最低?

離婚真的會影響孩子嗎?

2023年11月10日,民政部網站釋出了【2023年3季度民政統計數據】: 去年前三季度,全國辦理結婚登記為569萬對,辦理離婚登記197.3萬對。

2023年離婚率上升最快的城市是 北京,上海,廣州等大城市。

此外,司法大數據研究院所釋出的離婚數據也表明,婚後2年至7年為婚姻破裂的高發期,而離婚率早在婚後的第三、四年就已經達到峰值。

同樣羅格斯大學生物人類學家 Helen Fisher 研究了全球婚姻與離婚數據,發現在那些離婚的夫婦中,大多數人也是在婚後第四年離的婚(1989)。

婚後四年及之後談及離婚,「對孩子的影響」便是很多人關心的話題。

美國心理學家Wallerstain 等人,從 1971 年開始對 60 個離異家庭的父母及子女,進行了長達25年的深度追蹤和訪談研究。並在2001年出版的書【離婚意外的遺產:25年的重大研究】(The Unexpected Legacy of Divorce: A 25 Year Landmark Study)。

該研究的結果表明: 離婚對孩子造成的影響是負面而持久的,並且隨著孩子逐漸長大成人,這種負面影響依然穩定存在。 只是在不同階段離婚造成的負面影響有所不同——

  • 在童年期,他們普遍會感到孤獨、迷惑、恐懼,並且對父母很憤怒;

  • 到青少年期,他們普遍比正常家庭的孩子更缺乏規則,更多外顯的問題行為,女孩子的初次性行為年齡更早;

  • 到成人初顯期,他們受到高等教育的比例更低;

  • 到成年之後,他們對於親密關系更沒有信心,與正常家庭的子女相比,他們更不願意結婚,即使結婚了也更不願意生孩子。

  • ( Wallerstein&Blakeslee,1989;Wallerstein&Kelly,1980;Wallerstein,Lewis&Blakeslee,2002;Wallerstein&Lewis,2004)

    同時阿馬托和基思(Amato and Keith,1991)對92個不同的研究報告做整合分析(Meta-analysis),發現離婚子女平均在社會與心理的適應上的確比常人有更多的掙紮。

    似乎一切都指向了父母一旦離婚,子女會受負面影響?

    從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開始,關於離婚影響孩子的研究開始由先前所持的「嚴重影響說」逐步轉向 「有限影響說」。 Hetherington等人( 1989,1999) 的研究可以算是支持「有限影響說」的代表。

    其中75%來自離異家庭的孩子適應良好,其成年後心理和行為發展各項指標均與來自完整家庭的孩子沒有明顯區別。並且,盡管 Wallerstain 等人(2004)的研究支持離婚存在持久負面影響,但其追蹤的離婚家庭中,有1/3左右的被試最終適應良好。

    Cherlin等人(1991)的研究發現,當控制了父母離婚前兒童青少年的心理行為問題因素之後,離婚的負面影響效益值明顯減小。

    (Amato 2003) 後來還對自己早期用效應值(effect size)來分析離婚影響提出方法學方面的批判,於是改用更為合理的重疊百分比法( percentage overlap) 來分析來自離異家庭和完整家庭孩子的差異,結果發現來自兩類家庭的孩子其發展狀況有 65% ( 在父子關系方面) ~ 90% ( 在幸福感方面) 是重疊的,這 說明大部份來自離異家庭的孩子其心理發展狀況與完整家庭的孩子並無差異。

    另外,赫瑟林頓博士研究了將近1400個離婚家庭,其中大約2500名離婚子女,其中一些個案,也追蹤了將近30年。

    赫瑟林頓在她2003年出版的【更好還是更糟:重思離婚】(For Better or For Worse: Divorce Reconsidered)一書中指出: 對75%至80%的子女而言,父母離婚並沒有給他們帶來永久性的傷害。大部份情況,絕大多數的子女在父母離婚兩年後都能很好地適應。

    書中還說到,對某些子女,與其讓TA們留在父母經沖突不斷、充滿爭吵的家庭,還不如讓他們在單親的愛中長大,心理發展會更健康些。要不然「為了孩子」而勉強在一起,讓孩子一直在父母明爭暗鬥的夾縫中求生存,只會更糟糕。

    還有一些研究指出 :「離婚前家庭的氣氛」比「離婚」這件事本身對子女身心的發展有更不良的影響 (Hennessy, Richards, Berk, 1978)。

    看來,離婚對孩子會造成「正」or「負」的影響,目前還未可知。

    「離婚的影響」

    也許我們從頭就錯了?

    也許很多人對於上面的分類習以為常,把「離婚的影響」分為正向和負向。

    但正常就等於正確嗎?

    生活中我們總是深陷非黑即白的二分對立思維無法自拔。對於婚姻這個話題也是一樣。

  • 婚姻幸福嗎?(幸福or 不幸福)

  • 離婚對孩子有沒有影響?(有or沒有)

  • 我到底要不要離婚?(要or不要)

  • 甚至我們心中的家庭形態也只有兩種對立的:離異家庭 or 「正常」家庭。 當我們把一切都簡單地劃分成兩個緯度,我們就會落入狹隘的選擇困境。

    或許我們切換一個視角,一切都會變得不一樣。

    鮑曼在【流動的現代性】中將現代社會的特征概括為 「無固定形態的,流動的,液態的,運動著的」。

    那麽如果我們把家庭型別和婚姻狀態也看作是流動的,而非二元對立的,會如何呢?

    首先我們需要了解,家庭型別比你想象得更多元,根據組成人員的不同,可以這樣劃分——

    大家庭: 人口比較多,祖孫三代,甚至四代生活在一起,可能包括爺爺/姥爺、奶奶/姥姥等。

    核心家庭: 爸爸、媽媽和孩子生活在一起。有時這樣的家庭也被叫做小家庭。

    單親家庭: 只有父母的一方和一個或多個孩子生活在一起。

    重組家庭: 離婚後重新組建的家庭,可能雙方或一方帶著孩子進入新的家庭。

    收養家庭: 透過辦理收養手續,把別人生的孩子領到自己家裏,一起生活。

    寄養家庭: 由民政部門負責把那些失去父母或其他原因而沒有父母的孩子放在普通家庭撫養,由國家支付一定的撫養費。

    隔代撫養家庭: 兒童因各種原因無法由父母照料,而由祖父母代為照料及負擔撫養責任。

    同居家庭: 雙方選擇生活在一起,但沒有正式領取結婚證書,有可能在同居期間生育孩子。

    丁克家庭: 只有夫妻二人生活在一起,自願選擇不生育子女。

    同性家庭: 相同性別的人彼此相愛,生活在一起。同性家庭可以透過收養、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而擁有孩子。有時,人們把生活在同性家庭的孩子稱為彩虹寶寶。

    單身家庭: 人們到了法定結婚年齡不結婚或離婚後不再婚而是一個人生活的家庭。

    看到了家庭和婚姻狀態的多樣性之後,是不是格局一下就開啟了?

    在國家的普查中發現,單人家庭占調查家庭的 8.8%。

    另外調查問卷對5歲以下兒童和 6~17 歲青少年分別進行提問,5歲以下兒童有3.1% 為單親家庭,6~17 歲青少年有72% 為單親家庭。(1994-2020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生活中不同的家庭形式並存,所以我們需要跟孩子傳遞,每個人對自己的家庭生活的考慮是不一樣的,比如爸爸媽媽就選擇了談戀愛、結婚、生孩子這條路,我們覺得這對我們來說是最合適的。

    但有些人覺得他們自己生活更好,或者他們在一段時間裏選擇自己生活,過一段時間他們也可能會改變主意,當然也有人一輩子都願意選擇自己生活。

    所以每個家庭都不一樣,每個家庭也在不斷地變化,這很正常。

    如果一個家庭裏的爸爸媽媽覺得兩個人生活在一起不合適了,經過冷靜考慮,他們會選擇分開生活或離婚,孩子有可能跟其中的一方生活,但無論孩子跟誰一起生活,另一方都會愛著孩子,並有機會經常看望孩子,讓孩子感受到來自父母雙方的愛。

    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選擇,應該受到尊重。 沒有哪種家庭優於其他家庭,每個家庭都是平等的。

    當我們一開始就向孩子傳達尊重、多元、包容的家庭觀,便不會僅僅局限於「正常家庭」和「離異家庭」的二元對立了,孩子也不會深陷受害者視角看自己了。

    如果離婚不可避免

    當然一段婚姻其實是合作關系,任何一方都有終止合作的權力,結婚是為了幸福,離婚也是。

    如果婚姻實在不可挽回,記得一定要告訴孩子: 「爸爸媽媽選擇分開,這是我們的選擇,不是因為你不夠好。我們依然愛你,也會繼續對你負責,永遠都是你的爸爸媽媽。」

    同時,也希望你了解孩子可能會經歷的情緒變化,以便給予更好的支持。

    根據張鐵城等人1990 年的研究結果顯示:離異家庭子女情緒情感的變化有著相似的趨勢,經歷6個階段,這體現了兒童在父母離婚情況下,恢復過程有著某些共同的情緒階段。 (1994-2021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 第一階段:憤愁與痛苦。

  • 父母離婚初期,子女表現極為失望,心靈上受到極大傷害。於是他們產生恐懼、憤怒、羞愧、焦慮、攻擊性行為、哭喊、做噩夢等情緒行為。這段時期一般為3-6個月,有的可能達一、兩年之久。

  • 第二階段:盲目樂觀。

  • 在強烈悲痛之余,約有40%的離婚家庭子女則在悲憤期前進入盲目樂觀階段,大多數孩子則是在悲憤期後才進入盲目樂觀階段。這個時期的孩子的主要表現為:對什麽都無所謂,整天嘻嘻哈哈,近似反常;當老師或朋友開導他時,還覺得是多余的。這段時期一般不超過2-3個月。這是一種精神亢進狀態。

  • 第三階段:流動與出走。

  • 處在這一階段的孩子,最顯著的特征就是他們無論身在何處,都處在一種「上滿弦」的狀態,行蹤不定,有可能夜間到處亂跑,一周大概要重復2-3次。他們喜歡置身於嘈雜動亂的環境中。

    上課註意力高度分散,上課溜號,曠課,不完成作業,漫無目的地流動。約有 70-75%的離婚家庭的小學生感到一人在家恐慌,要外出 「流動」。

    從第三階段起,經歷時間因人而異。

  • 第四階段:終日忙碌。

  • 據統計有 30-40%來自離異家庭子女都經歷這一階段。這個階段在行為上是忙碌的,但在內心感到壓力又是沈重的。所以他們往往表現緊張,孤獨,感到生活的殘酷性,不願意提起父母的事情。

  • 第五階段:渴望與思索。

  • 此時要設法擺脫僵局,使情感和周圍環境獲得平衡,並思考起下列的問題:什麽是家庭(占被試的 79.2%);父母為什麽要離婚(占 75%);在父母離婚後變得成熟了(占 41.5%)。

  • 第六階段:獲得新生。

  • 即在情緒情感上初步恢復正常,表示能理解、容忍痛苦和不幸。這在被試中占 75%,對小學生來說,從父母離婚到獲得 「新生」,需要 2-3年或 3-5年,一般女生比男生時間要短些。

    最後請記得,任何時候我們都是有選擇的, 有選擇結束婚姻的自由,也有尋求方法讓婚姻變幸福的選項, 離婚只是問題的一種解決方式。

    點選卡片,預約精彩直播

    精彩回顧


  • 長按復制ID添加好友, 加入英國、美國、海外高中等留學資訊分享群:

    guanjia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