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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烏龍!女子離婚時才知登記物件是丈夫哥哥,法院竟不受理離婚訴求?

2024-05-05生活

婚姻,對於每個人來說都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是情感的歸宿,也是生活的依靠。在廣西,卻有一名女子燕子在婚姻的道路上遭遇了一場意想不到的烏龍事件。

她驚訝地發現,在提出離婚時,才得知自己與之共度了十六年的丈夫,在結婚時使用了他哥哥的身份證。

更令人難以置信的是,當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時,法院拒絕受理她的離婚訴求。這究竟是怎麽回事?讓我們一起揭開這場婚姻烏龍的真相。

案情回顧

故事要從十六年前說起,燕子是一個農村女孩,為了生活,她離開家鄉前往廣東打工。在一家電子工廠裏,她遇到了同樣來自農村的楊林。兩人都是組裝工人,每天一起工作,慢慢地產生了感情。

「燕子,你願意嫁給我嗎?我會對你好的。」楊林在一個傍晚,手捧一束鮮花,深情地向燕子求婚。

燕子害羞地低下了頭,她輕聲道:「我願意,林哥。只要能和你在一起,我就很幸福了。」

不久後,兩人決定結婚,共同組建一個幸福的家庭。於是,他們相約回到楊林的老家進行結婚登記。但在回家的路上,楊林卻不小心弄丟了自己的身份證。

面對這種情況,楊林突然急中生智,用哥哥楊森的身份證。

就這樣,燕子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與楊林的哥哥楊森的身份證「結了婚」。婚後的生活並沒有像燕子想象的那樣甜蜜。隨著時間的推移,她與楊林之間的性格差異逐漸顯現出來,兩人開始因為一些瑣事頻繁爭吵。

「我看到你和那個男的聊天了,你們是什麽關系?」楊林質問道。

燕子感到莫名其妙:「只是普通朋友,你憑什麽這樣說我?」

楊林卻不肯罷休:「普通朋友會聊得那麽頻繁嗎?你就是背叛了我!」

「我們離婚吧,我受夠了這樣的生活。」燕子平靜地對楊林說。

楊林卻冷笑一聲:「離婚?你以為那麽容易嗎?告訴你吧,我們結婚的時候用的是我哥的身份證,你根本就不是我的合法妻子!」

這個訊息對燕子來說無疑是晴天霹靂

為了擺脫這段名存實亡的婚姻,燕子決定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然而,她的第一次起訴卻遭到了法院的拒絕。

「沒有合法證據證明你們之間存在婚姻關系,我們無法受理你的離婚訴求。」法官曾對燕子說。

但是,她並沒有放棄。於是,燕子在2023年6月再次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這次,她請求法院判決她與名義上的丈夫「楊森」離婚。

法律分析

在庭審過程中,燕子向法院提供了大量證據來證明她與楊林之間的婚姻關系。她講述了兩人相識相戀的過程,以及婚後生活的種種矛盾。她還提供了與楊林的聊天記錄、通話記錄等證據,以證明兩人之間存在真實的婚姻關系。

法院審理這宗案件時充分考慮了燕子提出的訴求及證據,並依據【處理冒名頂替或以虛假方式登記婚姻的指導意見】展開調查與確認。 法庭認定楊林在登記結婚時利用虛假身份證違反了婚姻登記制度和國家法律,因此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最終,法院裁定撤銷了燕子和楊林的婚姻登記,並向民政局提出了撤銷婚姻登記的司法建議。

案例反思

這場婚姻烏龍的案件給我們敲響了警鐘。它提醒我們,在辦理婚姻登記時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規,不得使用偽造、變造或者冒用他人的身份證件,因為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維護婚姻制度的健康發展,保障每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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