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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生子女無法繼承房產?2024年起,父母房產要這樣過戶!

2024-02-25辦公

子女繼承父母的房子並沒有想象中那麽簡單!你稍不註意,繼承就會變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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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生子女無法繼承房產?

危言聳聽還是確有其事?

最近,小編看到各大網站都有這樣一條訊息:

事情是這樣的:

小麗是父母的獨生女兒,父親十年前去世,母親今年剛過世,父母親生前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

房子原來登記在父親名下,父親去世的時候,小麗沒有成家,沒去辦理手續。父母都去世之後,小麗想把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

一、 房管局拒絕辦理

小麗拿著房產證和父母的死亡證明來到了房管局,要求過戶。但是,房管局卻說:無法給小麗辦理過戶,小麗需要提供公證處出具的繼承公證書或法院的判決書,他們才能辦理過戶。

小麗不想去法院,決定去進行公證。

二、 公證處遇到難題

公證處的人說,只有小麗把爸媽的親戚全部帶到公證處才能給辦公證。小麗聽了想哭!爸媽的親戚全國各地都有,有的還出國了,這去哪裏找?

沒有狗血的劇情,沒有復雜糾紛,小麗竟然無法過戶父母留下的房產,這是怎麽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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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解惑:

不這樣做,即使是獨生子女

也無法完全繼承父母房產

先看看律師怎麽說。

律師得出的房產歸屬結論:

律師分析:

1、這套房子是你父母的婚內共同財產,你父親去世,這套房產的1/2屬於你母親,1/2屬於你父親的遺產。

2、你父親死亡時,有三個繼承人,那就是你母親、你、還有你奶奶。如果沒有特殊情況,那麽三人平分1/2。因此你母親在原有1/2的基礎上再獲得1/6,合計2/3,你分得1/6,你奶奶分得1/6。

3、你奶奶過世後,屬於你奶奶的1/6本該由你爸四兄弟姐妹轉繼承,一人1/24,但這時你大伯和你爸先於奶奶過世了。根據法律規定,由你大伯和你爸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也就是你大伯的1/24由你大伯的三個孩子繼承各1/72,你爸的1/24由你繼承。加上前面的1/6,你現在有5/24。

4、你二伯的1/24,根據法律的規定,婚內繼承的遺產除非遺囑指定歸個人,否則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從理論上講,你二伯離婚後,這1/24應該分成兩半,你二伯1/48,你二娘1/48。

5、你小姑姑和小姑父沒離婚,因此共同擁有1/24。

6、現在你母親過世,你母親只有你一個繼承人,因此你母親的財產全部由你繼承。所以你最終的財產繼承份額是5/24+2/3=7/8。

律師說 這只是給小麗算理論上的房產繼承份額而已,具體要怎麽把這套房子分配下去,那就更復雜啦。

律師認為,這一切, 假如小麗的父母在生前立下遺囑的話,就不會那麽麻煩了。

中國人總認為立遺囑不吉利,其實年邁父母在身體尚健康時,如能立個遺囑,也是給子女省事。子女和父母商談立下遺囑,也並非不孝順。

祝願天下所有父母都有一個健康好身體!

不過,小編必須說明的是:

1、文章中說的,是兩年前就被廣泛討論的特殊案例,分析依據的是1985年就已施行的法律法規,根本不存在新政策。

2、文章說的是獨生子女不是唯一繼承人,這跟「獨生子女無法繼承父母房產」也完全是兩碼事。所以大家不要被誤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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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把房子給你,

贈與、繼承和買賣哪個最劃算?

一般來說,子女從父母那裏把房子過戶到自己手裏,常見的手段就是贈與、繼承和買賣了。這三種方式都會牽涉到相關稅務,除其它稅務,其他稅費並不能免,還是要繳納契稅等那麽算下來的話,哪種最省錢呢?

贈與、買賣、繼承,哪種方式最劃算?

1、房屋 買賣

註①:小規模納稅人附加稅減半征收政策截至2024年12月31日。

註②:「滿五唯一」指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

附:契稅稅率表

2、房屋贈與

註①:無轉讓價格的,由稅務機關核定。

3、房屋 繼承

舉個例子,假設小明無房,父母有一套「滿五唯一」普通住宅,90平米以內,價值100萬元,贈與、買賣、繼承分別花多少錢呢?

01贈與

需要繳納3%契稅就是3萬元,另外雙方共0.1%的印花稅1000元,一共是3.1萬元。

02買賣

根據房屋情況,契稅適用稅率1%,契稅繳納1萬元,增值稅以及附加稅、個稅免征,一共是1萬元。

03繼承

只需要繳納0.05%的印花稅,也就是500元。

可見,在這3種方式中,繼承是花費最少的,買賣其次,贈與花費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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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更名、離婚財產分割等

個人住房權屬轉移事項涉稅處理

一、夫妻婚內更名

二、離婚財產分割

0 5

房產稅減免稅計畫匯總

註: 本文由梅松講稅出品。 梅松講稅,為稅台網旗下致力於打造稅務精品內容的團隊,服務內容包括: 文章、課程、圖片、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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