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
飲行業涉稅風險手冊】
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稅務局編
2023年7月
目錄CONTENTS
第一類 營業收入風險
一、不開票少申報收入風險
二、利用移動支付等方式隱匿收入風險
三、以餐費抵頂成本費用風險
四、扣除傭金後不足額申報風險
五、混收入,套用低稅率風險
第二類發票風險
一、應開具未開具發票風險
二、兼營行為無正確開票風險
三、虛開農產品收購發票或取得虛開農產品銷售發票風險
四、接受(涉嫌) 虛開發票風險
第三類增值稅進項抵扣憑證風險
一、進項稅額應轉出未轉出風險
二、農產品進項稅額抵扣有誤風險
第四類成本費用風險
一、未取得合法稅前扣除憑證風險
二、虛列員工薪資費用風險
三、成本費用列支股東個人費用風險
第五類其他稅費風險
一、少繳消費稅風險
二、遲延或漏繳合約印花稅風險
三、少繳房產稅風險
四、少報股權轉讓收入風險
結語
附:農產品進項抵扣政策匯總表
第一類 營業收入風險
一、不開票少申報收入風險
典型案例:
A公司為餐飲業小規模納稅人。客人結賬時向A公司索取發票,A公司跟客人說不開發票可以打9.5折,客人同意。A公司當月實際取得開具發票收入金額6萬元,未開發票收入金額30萬元,但當月僅申報9萬元收入,其中開票收入6萬元,未開票收入3萬元,少記不開票收入。
風險描述:
1.沒按規定向消費者開具發票。
2.少記不開票收入,未全額申報營業收入。
風險防控建議:
1.消費者在支付餐飲費用款項時,應該向經營者索要發票。餐飲商家開具發票是餐飲服務合約的「附隨義務」,也是履行稅務行政法規的法定義務,不開發票的行為屬於違法行為,餐飲企業需要如實開具發票
2.企業財務人員應加強稅法知識的學習,增強依法納稅的意識,如實申報開票收入和未開票收入。未開票收入比例過低會在稅務機關的風險監控範圍之內,稅務機關根據餐飲企業生產要素各項指標和申報收入進行分析辨識,對少申報行為開展風險應對,切勿心存僥幸。
二、利用移動支付等方式隱匿收入風險
典型案例:
B餐飲企業是小規模納稅人,以前經常透過現金結算餐費。在電子支付普及後,多使用微信、支付寶等便捷的方式收款。稅務機關發現,該企業與同地區、同行業店鋪的納稅申報收入相差甚遠,經調查發現,消費者大部份使用微信、支付寶二維碼付款,但微信、支付寶帳戶二維碼為個人帳戶,該企業對公帳戶流水金額不能完整顯示其營業收入。
風險描述:
餐飲企業多面對個人消費者,決定了現金和移動支付方式取得收入占較大比重。透過電子支付把收入轉到個人帳戶或直接收取現金,該部份收入以不入賬或設定賬外賬的形式隱匿應稅收入。
風險防控建議:
餐飲企業各種形式取得的收入,都應當如實入賬、如實向稅務機關申報銷售收入。
三、以餐費抵頂成本費用風險
典型案例:
稅務機關檢查C餐飲企業時發現,該企業申報的營業收入與實際經營規模不相匹配,經查實,該餐飲企業當年實際收入達384萬元,但申報的收入僅為324萬元,有60萬元收入沒有體現。據該企業財務經理反映,60萬元的款項是該餐飲企業在出租方和供應商用餐消費後產生的餐費直接抵消餐飲企業應支出的房屋租金和貨款,因而未將該筆款項計入收入。
風險描述:
以餐費抵消房屋租金、糧油米面等成本費用,少計抵消部份的收入。出租方、供應商等透過在餐飲店用餐消費,抵消餐飲企業應支出的租金、原材料等費用,餐飲企業沒有把該部份收入及成本費用分別核算。
風險防控建議:
納稅人有償提供服務,應按規定進行申報,有償包括取得貨幣、貨物或者其他經濟利益。餐飲服務收入是餐廳的營業收入,而房屋租金、原材料費用等是餐廳的營業支出,應當進行準確核算,債權債務的抵消不免除納稅義務。
四、扣除傭金後不足額申報風險
典型案例:
E餐飲企業與某外賣平台簽訂服務合約,約定按透過平台下單總額的15%支付傭金服務費,2023年1月透過平台下單銷售總額100萬元,扣除傭金服務費15萬元後,餐飲企業實際收到款項85萬元,餐飲企業按85萬元作為收入申報。
風險描述:
對於網路訂單在計算收入時以扣除平台費後的實際收到的款項計稅申報收入,與稅收政策規定的銷售收入有差異,按扣除後金額申報,存在少申報繳稅風險。
風險防控建議:
銷售額是指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餐飲行業應按照平台價格 (客戶實際支付總價) 作為銷售額計稅,準確核算,避免申報有誤。
五、混收入,套用低稅率風險
典型案例:
F餐飲企業(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附設產品展銷區銷售非現場制作或外購的辣椒醬、臘肉、粽子、月餅、酒水等產品,顧客到店就餐後,購買上述產品,餐飲企業在申報時一並按餐飲服務進行申報。
風險描述:
混淆不同業務收入,增值稅套用低稅率申報。風險防控建議:
企業申報及開票時,適用不同稅率的銷售收入應進行區分,對服務、貨物等不同稅率按照相應稅率開具發票並申報,開具發票時應按照規定將商品、服務名稱和稅率如實填寫。
第二類發票風險
一、應開具未開具發票風險
典型案例:
客人付款後索取發票,G餐飲企業拒絕開具發票;或客人結賬時向企業索取發票,餐飲企業跟客人說不開發票可以打9.5折,客人同意,或者在餐牌上標註價格為不開票價,客人拒支付開票「費用」,餐飲企業不按規定開具發票。
風險描述: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開具發票。
風險防控建議:
餐飲商家提供服務,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向付款方開具發票,商家和客戶間「打折不開票或「加費用開票」的民事約定不免除法定的開票義務,不開發票的行為屬於違法行為,餐飲企業需要如實開具發票。
二、兼營行為無正確開票風險
典型案例:
H企業是一家既提供住宿服務,又提供餐飲服務的一般納稅人企業。稅務機關經核查發現,該企業把大部份餐飲服務收入變成住宿服務,並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給受票方進行進項抵扣。
風險描述:
餐飲服務不得進行進項抵扣。為招攬顧客,兼營住宿業與餐飲業的企業把顧客實際消費的餐費開具成住宿費,便於受票方進行進項抵扣,屬於虛開增值稅發票行為。
風險防控建議:
兼營餐飲和其他業務的納稅人,應當按照實際發生業務內容開具增值稅發票。
三、虛開農產品收購發票或取得虛開農產品銷售發票風險
典型案例:
餐飲企業向農戶采購其自產的農產品,透過開具農產品收購發票自開自抵(或取得農業生產者開具的農產品銷售發票)。自2021年起,該企業利用農產品價格的波動性和自產自銷農產品增值稅免稅的優惠,虛列農產品金額、數量,虛抵進項稅額。
風險描述:
用虛開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農產品銷售發票虛抵進項稅額。
風險防控建議:
1.餐飲企業應當如實、規範開具農產品收購發票和如實取得農產品銷售發票。
2.妥善保管與收購農產品或購進農產品相關的原始憑證備查,如收付款憑證、運輸單據等。
四、接受(涉嫌) 虛開發票風險
典型案例:
2023年,稅務機關對J餐廳進行檢查時發現,2020-2023年,J餐廳頻繁對店面進行升級改造,裝飾裝潢。經稅務機關查實,該餐廳實際上並無進行裝修,而是取得大量虛開的裝修發票進行入賬,虛抵增值稅進項稅額,透過虛列成本,減少營業利潤,從而規避企業所得稅。
風險描述:
餐飲企業以裝飾裝修的名義,取得大量虛開的裝修發票,規避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
風險防控建議:
雖然店面裝修是餐飲企業吸引顧客的重要因素,但是餐飲企業不能借此特點接受虛開發票虛列成本,財務人員應當取得合法發票,按照企業實際的裝修裝潢支出在賬簿上列支,如實計算企業營業利潤。
第三類增值稅進項抵扣憑證風險
一、進項稅額應轉出未轉出風險
典型案例:
K餐廳開展自查時發現,購進貨物用於員工集體福利,部份購進食材由於管理不善而導致黴爛變質;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期間購進貨物用於免稅餐飲服務,對應進項稅額未作進項轉出,相應增值稅加計抵減額也未相應調減。
風險描述:
用於非增值稅應稅計畫、免征增值稅計畫、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所涉及的增值稅進項稅額要作轉出處理,不得抵扣,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已計提加計抵減額的進項稅額,按規定作進項稅額轉出的,應在進項稅額轉出當期,相應調減加計抵減額
風險防控建議:
1.餐飲企業應該加強對購進貨物的管理,避免出現因管理不善發生的被盜、遺失、黴爛變質的情形。
2.對購進貨物用途做好準確劃分和確認登記,對應轉出的進項稅額按期轉出,並相應調減加計抵減額。
二、農產品進項稅額抵扣有誤風險
典型案例:
稅務部門檢查L餐廳農產品相關增值稅進項發票,發現L餐廳計算抵扣了1%征收率專用發票,以及計算抵扣從批發、零售環節購進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的蔬菜、部份鮮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發票
風險描述:
1.納稅人從批發、零售環節購進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的蔬菜、部份鮮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發票,不得作為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憑證。
2.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從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金額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但對於按1%征收率開具的專用發票,應按票面稅額抵扣。納稅人對於農產品相關的進項發票處理不當,容易產生涉稅風險。
風險防控建議:
農產品是餐飲行業主要成本,農產品進項抵扣有按票抵扣和計算抵扣等方式,納稅人需加強對購進農產品取得發票管理,準確掌握相關稅收政策,準確核算進項抵扣稅額。(農產品進項稅額相關政策可見附件【農產品進項抵扣政策匯總表】)。
第四類成本費用風險
一、未取得合法稅前扣除憑證風險
典型案例:
M餐飲企業購買蔬菜、水產等食材,由於供應商不開具發票,餐飲企業白條入賬。
風險描述:
餐飲企業發生支出,應取得稅前扣除憑證,作為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相關支出的依據。企業取得私自印制、偽造、變造、作廢、開票方非法取得、虛開、填寫不規範等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的其他外部憑證,不得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風險防控建議:
1.餐飲企業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
2.供應商為依法無需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或者從事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個人,其支出以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或者收款憑證及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收款憑證應載明收款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支出計畫、收款金額等相關資訊。
3.企業應當取得而未取得發票、其他外部憑證或者取得不合規發票不合規其他外部憑證的,若支出真實且已實際發生,應當在當年度匯算清繳期結束前,要求對方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
二、虛列員工薪資費用風險
典型案例:
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時,N餐飲企業多次發生自然人異議申訴,申訴人表示N餐飲企業多申報員工薪資薪金。經核實發現,該餐飲企業在員工離職或退休後,繼續列支離職、退休員工的薪資費用,實際上該餐飲企業並無真實支付薪資該部份薪金。
風險描述:
已離職或退休的員工繼續列支薪資費用,虛增薪資薪金支出以達到增加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目的,逃避企業所得稅。
風險防控建議:
1.餐飲企業員工流動性大,財務人員需如實、規範列支薪資薪金,建議透過銀行轉賬的形式發放薪資,同時制作和保存好花名冊、考勤表、簽字記錄等憑證。
2.企業應當按照實際發生的成本費用規範列支。
三、成本費用列支股東個人費用風險
典型案例:
0餐飲公司的股東甲以公司名義購買了一輛26萬元的小轎車自用,並對該筆費用進行稅前列支。
風險描述:
股東個人費用列支成本費用,沒有調增企業應納稅所得額及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風險防控建議:
股東個人費用不是與企業取得收入的有關支出,不能進行稅前列支,應當按照規定調增應納稅所得額並按照紅利分配計征個人所得稅。
第五類其他稅費風險
一、少繳消費稅風險
典型案例:
P餐飲企業有銷售自制人參酒、梅子酒、啤酒等產品,但無申報消費稅。
風險描述:
酒類應稅消費品的消費稅在生產環節,餐飲企業銷售自制酒類應稅消費品屬於消費稅納稅人,不繳或錯誤核算申報消費稅存在風險
風險防控建議:
1.餐飲企業應學握應稅消費品的征稅範圍和環節
2.準確選用自制酒的消費稅稅率。
3準確核算自制酒的售價和銷售數量。
4.按規定申報消費稅及附加稅費。
二、遲延或漏繳合約印花稅風險
典型案例:
Q餐飲行業對簽訂的合約,遲繳、少繳印花稅。
風險描述:
企業在合約簽訂時發生印花稅納稅義務,企業未及時、足額申報印花稅。
風險防控建議:
加強合約管理,準確計算印花稅計稅依據,及時足額申報印花稅。
三、少繳房產稅風險
典型案例:
稅務部門對R餐飲企業房產使用和申報情況進行核實,發現R餐飲企業將房產和土地分別核算入賬,房產原值未包含土地價款、房屋附屬裝置和配套設施,且其無償使用村居的房產未申報房產稅。
風險描述:
對按照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無論會計上如何核算,房產原值均應包含地價,包括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價款、開發土地發生的成本費用等。宗地容積率低於0.5的,按房產建築面積的2倍計算土地面積並據此確定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裝置或一般不單獨計算價值的配套裝置,以及以房屋為載體,不可隨意移動的附屬裝置和配套設施,應計入房產原值,計征房產稅。
無償使用其他單位房產的應稅單位和個人,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
風險防控建議:
餐飲企業應熟悉房產稅計稅政策規定,準確核算房產原值,明確房產稅納稅義務人,如實申報房產稅。
四、少報股權轉讓收入風險
典型案例:
S餐飲公司由自然人股東甲和自然人股東乙共同設立,由於個人原因股東乙把該公司所有股權轉讓給股東甲,甲乙雙方簽訂了一份低於實際轉讓價格的股權轉讓合約,另外透過其他方式,以合約補充件、合約附加說明等反映真實轉讓價格,透過其他渠道實作利益補償,從而逃避個人所得稅和印花稅。
風險描述:
少申報或漏申報股權轉讓收入。餐飲企業受經營規模、經營門檻、經營裝置等行業特性的影響,股權轉讓現象較為普遍。企業透過陰陽合約等手段,少申報、漏申報股權轉讓收入,規避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以及印花稅的繳納。
風險防控建議:
按照實際轉讓價格及時、如實申報股權轉讓收入。
結語
餐飲企業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可能會面臨行政處罰、影響企業信用等級、甚至需要負上刑事責任,各位餐飲企業經營者一定要提高依法、誠信納稅的意識,對國家稅收優惠政策應當應享盡享,也需要依法申報納稅,切實降低企業涉稅風險,促進餐飲行業良性、永續發展,為美食之都的蓬勃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
附:農產品進項抵扣政策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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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 源: 佛山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