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妍妍網 > 辦公

恭喜!女員工可申請居家辦公!6月1日起執行!官方正式通知!

2024-05-31辦公

▲ 點選上方「 會計說 」關註公眾號,每日精彩幹貨

恭喜!6月1日起,這些女員工可以申請居家辦公!居家辦公期間薪資怎麽發?產假薪資如何計算?女員工懷孕應該怎麽放假.....今天會計菌就給大家一一解答!

福建省婦女權益保障條例

6月1日起施行

近日,【福建省婦女權益保障條例】經省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透過,將於今年6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成為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實施以來,繼上海市之後,第二個出台婦女權益保障條例的省份,並在全國率先針對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女性勞動者權益保障作出規定。

【條例】設定了不少生育支持和保障規定:

1、應查詢在職者有無犯罪記錄

密切接觸女性未成年人的單位在招聘和管理工作人員時,應當依法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查詢應聘者、在職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記錄。

透過查詢或者其他方式發現其具有前述行為記錄的,不得錄用或者及時解聘。

2、用人單位應定期組織女職工體檢

地方各級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婦女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務體系,逐步健全婦女疾病普查制度,提高婦女常見、多發疾病的普查普治率,推動為適齡女性按照有關規定免費接種宮頸癌疫苗。

用人單位應當至少每兩年組織女職工進行一次含婦科檢查的健康體檢,三十五周歲以上女職工應當增加乳癌、宮頸癌篩查計畫。體檢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檢查時間視為勞動時間。

3、孕期、哺乳期女職工可協商居家辦公

女職工在孕期、哺乳期、更年期不適應原工作崗位的,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調整該期間的工作崗位或者改善相應的工作條件。

在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采用彈性工作時間或者居家辦公等靈活工作方式。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保障女職工享有婚假、產假、育兒假以及產前檢查時間、哺乳時間等相關待遇。

4、鼓勵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托育服務

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托育服務。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建設和提供托育服務。

5、為新就業形態女性勞動者繳納生育保險

工會、婦聯組織應當引導和支持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女性勞動者根據自身情況參加相應的社會保險。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逐步完善與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相適應的生育保險政策,依據勞動強度、時間等因素,為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系的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女性勞動者發放一定比例的生育津貼。

6、鼓勵對女職工進行職業技能培訓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積極發展適合女性特點、適合新就業形態要求的職業教育事業,開展職業教育、創業和實用技能等培訓,優先安排符合條件的產後返崗婦女、失業婦女、殘疾婦女、農村留守婦女等參加培訓,並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和就業人員給予職業技能培訓補貼。

7、為婦女創造公平就業創業環境

用人單位在晉職、晉級、評聘專業技術職稱和職務、培訓等方面,應當堅持男女平等的原則,不得歧視婦女;用人單位制定規章制度或者涉及女職工的勞動保護、福利待遇、社會保險等事項的相關規定,不得含有歧視婦女的內容。

除國家規定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用人單位不得以性別、婚育狀況等為由,拒絕聘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聘用標準;人社部門應當將招聘、錄取、晉職、晉級、評聘專業技術職稱和職務、培訓、辭退等過程中的性別歧視行為納入勞動保障監察範圍。

貴州省實施辦法

5月15日起施行

5月15日,【貴州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正式施行。

其中,涉及用人單位的主要包括:

1、男女同工同酬,婦女在享受福利待遇等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

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訂立的集體合約中應當包含男女平等和女職工權益保護相關內容,也可以就相關內容制定專章、附件或者單獨訂立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約。

2、用人單位應為女職工提供母嬰室、孕婦休息室等

女職工較多的用人單位或者有條件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女職工的需求,建立女職工衛生室、孕婦休息室、母嬰室等設施,解決女職工在生理衛生、哺乳方面的困難。

上海市婦女權益保障條例

2023年1月1日實施

2023年1月1日,【上海市婦女權益保障條例】正式實施。【條例】對婦女權益保障工作的指導思想、各項具體婦女權益和救濟措施等都作了明確和規範。

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方面:

1、強調公平就業創業,支持婦女創新創造,防止和消除性別歧視,將性別歧視行為納入勞動保障監察範圍。用人單位侵害婦女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可以聯合工會、婦女聯合會約談用人單位依法進行監督並要求其限期糾正。

2、保障婦女合法權益,扶持和援助就業困難的婦女,關心和關愛外來務工婦女。

3、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新聞媒介不得傳播限制婦女就業的招工、招聘啟事。

4、男女同工同酬,晉職、晉級、評聘專業技術職稱和職務、培訓等方面男女平等。

5、鼓勵用人單位建立女職工衛生室、孕婦休息室等婦幼保健設施。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務供給,鼓勵用人單位、社會力量共同參與托育服務。

6、完善生育保障制度,為生活困難的婦女生育提供救助幫扶。

7、加強生殖健康服務,將分娩鎮痛和適宜的輔助生殖技術計畫按程式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範圍。

申請居家辦公期間、產假期間

薪資如何計算、發放?

一、居家辦公期間

勞動者已居家辦公方式提供勞動的,視為正常出勤, 用人單位應按正常勞動支付薪資

二、產假薪資

首先,要註意 產假薪資和生育津貼是不一樣的

生育津貼: 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 為員工承擔生育津貼的主體是社保機構

產假薪資: 員工休產假期間,企業為其發放的薪資。為員工支付薪資的主體是用人單位。

1、產假薪資怎麽支付?

如果女職工在休產假期間已經享受了生育津貼、醫療補貼等待遇, 若生育津貼高於員工平均薪資,則企業不用再向其支付產假薪資;若低於平均薪資,則公司需要補足差額

而對於超過生育津貼支付期限、未達到生育津貼領取標準、或者企業未給員工繳納生育保險的, 員工是可以要求企業支付產假薪資的

其中對女職工產假薪資計算的標準應包括計時薪資、計件薪資、崗位薪資、獎金、津貼和補貼,是女職工休產假之前的月薪資標準。

提醒: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第八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薪資;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薪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也就是說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薪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薪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舉個例子:

一名女職工每月生育津貼為8000元,而該員工在企業的月平均薪資為8500元,其中的500元差額需要用人單位補足;女職工每月生育津貼為8000元,而用人單位當月的平均薪資為7500元,超過平均薪資的500元用人單位不能克扣。

2、生育津貼申領規則是什麽?

(1)生育津貼怎麽算?

生育津貼計算公式: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薪資/30x乘產假天數。(職工繳費基數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一年月平均薪資計算);

低於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薪資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薪資的60%計算;

高於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薪資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薪資的3倍計算;

本人上一年月平均薪資無法確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薪資計算。

(2)生育津貼領取的要求是什麽?

近年來,多地都在降低享受生育保險的連續參保門檻,以及延長可生育津貼領取時間。其中廣東最新規定,享受待遇不再受參保滿一年期限制。

(3)生育津貼怎麽領?

生育津貼申領的方式各地不同,有的地方是職工自行辦理生育保險備案、申領手續,自行到銀行領取生育津貼的。

有的地方是單位辦理生育保險備案手續,社保中心將生育津貼打在單位帳戶,由單位進行發放。

今天會計菌給大家帶來 【全自動薪資表與全行業薪資方案】, 內含全自動薪酬系統,30+行業薪酬管理方案,表格可調稅率,可自訂稅前增減,一鍵打印薪資條,且可永久使用,徹底解放雙手。

薪資表(全自動生成).xls

長按辨識下方二維碼

▼掃碼回復【 326 】,即可領取▼

女職工懷孕應該怎麽放假?

1、產檢假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六條規定:

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

2、產前假

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授權,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份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準其休假。

如上海市、海南省就有規定「經二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證明有習慣性流產史、嚴重的妊娠症候群、妊娠合並癥等可能影響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應當批準其產前假。」

3、產假

產假的天數是:98天+各地獎勵天數。

隨著各地計生條例的修改,產假有所延長。篇幅有限, 如需檢視各地產假/陪產假天數,可掃碼回復【 46 】檢視

掃碼回復【 46 】檢視

👇👇👇

4、流產假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7條:

女職工懷孕未滿個4月流產的,享受15 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所以如果女性職工流產的,那麽一般可以享受半個月的產假,最長四十二天。

本文來源:本文由會計說整 理推播,素材來源:會計學苑、註冊會計師、中註協官網,若需轉載 或參照請後台回復「轉載」!©會計說保留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