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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薪資迎來「普調」!月薪不到這個數,違法!

2024-07-03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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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

人社部官網公布

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

最低薪資標準情況

(截至2024年7月1日)

目前,最低薪資標準檔位最多為四檔。數據顯示,從月最低薪資標準看,上海以2690元的標準居全國首位;從小時最低薪資標準看,北京以26.4元的標準為全國最高。

湖南:最低薪資標準調整為2100元/月、1900元/月、17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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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如下

2024年我省最低薪資標準調整為2100元/月、1900元/月、1700元/月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釋出時間:2024-07-03 08:28

近日,經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備案,省人社廳釋出我省2024年最低薪資標準。

我省月最低薪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勞動者)檔次調整為:2100元/月、1900元/月、1700元/月;我省小時最低薪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勞動者)檔次調整為:21元/小時、19元/小時、17元/小時。適用時間從2024年9月1日開始執行。月最低薪資最高檔2100元/月較2022年最高檔1930元/月提高了170元,增幅為8.8%;小時最低薪資標準最高檔21元/小時較2022年最高檔19元/小時提高了2元,增幅為10.5%。

我省最低薪資標準包括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種社會保險費。各市州可根據實際情況選定本地區適用的月最低薪資標準和小時最低薪資標準,並報省人社廳備案。

01.什麽是最低薪資標準?

最低薪資標準指的是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約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最低薪資標準調整方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同級工會、企業代表組織研究擬訂,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後,由省級人民政府批準施行。

02.我省最低薪資標準的適用範圍?

【湖南省最低薪資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約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規定執行。

03.最低薪資標準有哪些形式?

最低薪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薪資標準和小時最低薪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薪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薪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04.最低薪資標準為什麽分為不同的檔次?

【最低薪資規定】第七條:「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的不同行政區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薪資標準。」確定最低薪資標準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薪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目前,最低薪資標準一般分為1-4個檔次,各省區市的不同行政區域可以結合當地實際情況選擇不同檔次的標準作為本行政區域的最低薪資標準。

05.最低薪資不包括哪些?

【湖南省最低薪資規定】第六條:本規定的最低薪資,不包括下列計畫:

(一)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延長工作時間薪資;

(二)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獎勵性薪資;

(四)用人單位透過提供夥食、住房等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收入;

(五)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

(六)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

06.勞動者如何保障權益?

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薪資低於當地最低薪資標準的,勞動者有權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舉報、投訴。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執行最低薪資保障制度發生的爭議,依照國家有關勞動爭議處理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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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薪資上調,這些待遇均受影響

1.試用期薪資

根據勞動合約法第二十條規定: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薪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薪資或者勞動合約約定薪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薪資標準。

2.加班薪資的基數

隨著最低薪資的提高,加班薪資的最低計算基數也會相應提高。

3.醫療期薪資待遇

根據【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幹問題的意見】規定: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薪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薪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薪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薪資標準的80%。

4.經濟補償金標準

根據勞動合約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

勞動合約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薪資按照勞動者應得薪資計算,包括計時薪資或者計件薪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

勞動者在勞動合約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薪資低於當地最低薪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薪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薪資。

5.停工停產薪資

根據【薪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二條規定: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薪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約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薪資。

超過一個薪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薪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當向職工發放生活費,且不低於最低薪資的80%。

6.勞動者薪資扣除

【薪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規定: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約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

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薪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份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薪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余薪資部份低於當地月最低薪資標準,則按最低薪資標準支付。

7.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

根據勞動合約法第七十二條規定: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薪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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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薪資包括五險一金嗎?

1.最低薪資不包括五險一金的城市:北京、上海

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不作為最低薪資標準的組成部份,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調整北京市2021年最低薪資標準的通知】第一條,京人社勞發〔2021〕77號,2021年6月11日。

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不作為月最低薪資的組成部份,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調整本市最低薪資標準的通知】第一條,滬人社規〔2021〕18號,2021年6月22日。

2.最低薪資不包括住房公積金:江蘇

勞動者按下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不作為最低薪資的組成部份,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於調整全省最低薪資標準的通知】第二條,蘇人社發〔2021〕72號,2021年7月28日。

3.最低薪資包括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江西、湖南、寧夏

月最低薪資標準包含勞動者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最低薪資標準的通知】,贛府廳字〔2021〕5號,2021年1月21日。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湖南省2019年調整最低薪資標準的通知】,湘人社發〔2019〕56號,2019年9月6日。

提高後的最低薪資標準和非全日制勞動者最低小時薪資標準,包括職工個人應依法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區最低薪資標準的通知】第三條,寧政規發〔2021〕1號,2021年7月12日。

4.最低薪資包括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四川、山東、浙江、河北、內蒙古、貴州、雲南、新疆

最低薪資標準包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省最低薪資標準的通知】第二條,川府發〔2018〕19號,2018年6月28日。

勞動者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包含在最低薪資標準中。

【山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最低薪資執行中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第八條,魯勞社函〔2006〕387號。【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延長部份行政規範性檔有效期的通知】,魯人社字〔2020〕177號,第五條將上條規定延長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最低薪資標準包含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貫徹執行<最低薪資規定>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浙勞社勞薪〔2004〕40號,2004年3月3日。

計入最低薪資標準的計畫包括按規定應由勞動者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調整最低薪資標準的通知】第三條,冀人社字〔2016〕108號,2016年6月30日。

最低薪資標準包含基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的個人繳納部份。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自治區最低薪資標準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薪資標準的通知】第三條,內政辦發〔2021〕69號,2021年11月9日。

月最低薪資標準包含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調整貴州省最低薪資標準的通知】第二條,黔人社發〔2019〕16號,2019年9月16日。

計入月最低薪資標準的薪資報酬,包括按規定應由勞動者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調整最低薪資標準的通知】,雲人社發〔2018〕16號第二條,2018年3月27日。

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薪資標準,包含勞動者個人繳納的養老、失業、醫療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費用。

【關於調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最低薪資標準的通知】第二條、第三條,新政發〔2021〕21號,2021年4月1日。

5.類最低薪資情形:下述省區市雖然未透過規範性檔明確規定最低薪資標準是否包含勞動者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但可以透過政策解讀、相關答復等進行判斷。

天津: 月最低薪資標準包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個人繳費部份。

【天津市人社局關於調整天津市最低薪資標準的通知】(津人社規字〔2021〕4號),附【關於調整天津市最低薪資標準的政策解讀】第四條。

廣西、山西、福建三省區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用工進行規定。

廣西月最低薪資標準包含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個人繳費部份,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薪資標準包含社會保險單位和個人繳費部份。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廣西壯族自治區2020年調整最低薪資標準】(桂政發〔2020〕1號),政策解讀第六條。

山西月最低薪資標準包含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個人繳費部份;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薪資標準包含社會保險單位和個人繳費部份。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我省最低薪資標準的通知】,晉政辦發〔2021〕81號,2021年9月3日,政策解讀第四條。

福建月最低薪資標準包含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個人繳費部份,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薪資標準包含社會保險單位和個人繳費部份。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公布我省最低薪資標準的通知】(閩人社發〔2019〕6號),附件。

此外,湖北、陜西、河南、重慶等地的規定與【最低薪資規定】第十二條類似,未明確最低薪資標準是否包括社會保險費和公積金。甘肅、廣東、海南、黑龍江、吉林、遼寧等地未見相關規定及相關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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