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個人所得稅APP更新引起社會廣泛關註。
個人所得稅APP是國家稅務總局推出的官方稅收管理、個稅申報系統手機套用。【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註意到,與此前相比,目前該套用在「收入納稅明細」中,新增展示了5項個人所得,分別為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
納稅服務熱線12366客服人員表示,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是指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即個人所得稅法中提到的前4項個人所得,此次新增展示的5項個人所得主要是查詢、展示的作用,並不改變匯算清繳方式。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註意到,此前,個人所得稅APP的「收入納稅明細」僅展示薪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綜合所得。更新後,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的9項個人所得均可以在個稅APP上查詢、展示。
個稅APP新增展示了經營所得等5個計畫
新增顯示計畫主要涉及從事經營活動或擁有財產所產生的收入。
目前,哪些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一、薪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
康德智庫專家、上海慮遠律師事務所律師鐘瀏漪 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微信采訪時表示,新增的5項納稅計畫主要是基於個人從事經營活動或擁有財產所產生的收入,而原有的4項綜合所得則主要是與個人勞動所得相關。前4項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而後5項所得則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記者註意到,按國家統計局相關定義解釋,居民可支配收入,按照收入的來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項,分別為薪資性收入、經營凈收入、財產凈收入和轉移凈收入。
鐘瀏漪表示,經營所得屬於經營凈收入的一部份,而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等則屬於財產凈收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這5項所得分別按照不同的稅率和計算方式進行納稅。例如,經營所得適用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而財產租賃所得和財產轉讓所得則適用20%的稅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至於個人投資者股票投資收益是否需要納稅,鐘瀏漪表示,目前股票投資收益中的股息、紅利所得需要納稅,但股票買賣差價收益(即資本利得)目前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有利於提供更全面、更便捷的稅務服務
年度匯算指的是年度終了後,納稅人匯總薪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4項綜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額,減去全年的費用和扣除,得出應納稅所得額並按照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計算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再減去年度內已經預繳的稅款,向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並結清應退或應補稅款的過程。一般來講,只要納稅人平時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都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記者註意到,2019年1月1日起,新修改的個人所得稅法正式施行,其中有一個變化即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即將薪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4項勞動性所得計畫納入綜合所得征稅範圍,對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按年合並計征並實行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其他各項所得仍采用分類征稅方式。
中國稅務學會學委會原副秘書長、中央財經大學稅務教育研究所特聘研究員焦瑞進 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微信采訪時表示,經營所得等計畫以前未列入,是因為不需要綜合計算,但不列入又可能出現漏征漏管,從加強管理的角度出發應當列入。從所得統一歸口、方便以後的智慧算稅等來看,也有必要列入。
此外,後面增加的這幾項內容,為經營所得、投資所得和財產轉讓所得,適用的所得稅率與以前的綜合所得是不一樣的,所以要單列出來。
鐘瀏漪表示,此次APP的更新,是為了更好地滿足納稅人的需求,提供更全面、更便捷的稅務服務。將所有收入都匯總到個稅APP裏,有利於方便納稅人查詢、核對和申報個人所得稅。更新後,納稅人可以更方便地了解自己的各項收入及納稅情況,也簡化了申報流程,提高了稅務處理的效率。此外,還有利於提高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促進稅收公平胡效率。
鐘瀏漪表示,年度匯算清繳時,當納稅人的實際應納稅額大於已預繳稅額時,需要進行補稅。這通常發生在納稅人有多項收入來源或收入較高時;當納稅人的實際應納稅額小於已預繳稅額時,可以申請退稅。這通常發生在納稅人收入較低或享受了某些稅收優惠政策時。
每年匯算清繳時,納稅人要註意,準確計算自己的各項收入和支出,確保申報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及時關註稅務部門的通知和政策變化,了解最新的稅收政策和規定;如有疑問或需要幫助,可以聯系稅務部門或咨詢專業稅務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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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 源:財稅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