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國家移民管理局微信公號釋出關於在山西省太原市等8個城市簽發往來港澳「個人旅遊簽註」的公告。公告稱,國家移民管理局決定自5月27日起,為山西太原、內蒙古呼和浩特、黑龍江哈爾濱、西藏拉薩、甘肅蘭州、青海西寧、寧夏銀川、新疆烏魯木齊等8個城市符合條件人員簽發往來港澳「個人旅遊簽註」。
即日起,上述8個城市戶籍居民以及居住證持有人可以向當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人工視窗,或設在人工視窗的智慧簽註裝置送出申請,辦理「個人旅遊簽註」或者「團隊旅遊簽註」。
「個人旅遊簽註」包括:赴香港3個月一次簽註、3個月二次簽註、1年一次簽註、1年二次簽註;赴澳門3個月一次簽註、1年一次簽註。
簽註持有人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期限不超過7天。
丨 來源:國家移民管理局 西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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