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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將至,上海文旅市場案例警示

2024-06-07旅行

2024年端午假期即將到來,為更好規範本市文旅市場秩序,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市文旅部門現釋出一批典型案例,警示督促市場經營主體守法規範經營,幫助消費者提高防範意識和辨別能力,共同守護本市文旅市場良好營商環境。

案例一

近期,普陀區根據太倉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轉交的線索,成功查處轄區內一家旅行社分社未按照規定為出境團隊旅遊安排領隊全程陪同的案件,並依法對該旅行社分社作出罰款人民幣15000元的行政處罰。

提示: 目前,出境遊市場十分火熱,根據法律規定,出境旅行社應當按照規定為出境團隊旅遊安排領隊全程陪同。在此,提醒出境旅行社依法依規誠信經營;同時,提醒廣大遊客註意檢視旅行社委派的領隊是否具有領隊證。(材料由上海市文化和旅遊局執法總隊提供)

案例二

市民透過上海某旅行社青浦區營業部銷售客製5月8日至5月20日川西行程,16人團隊,人均6280元,旅行社經辦人:李某某,到四川後當地地接擅自更改行程並增加購物點,市民表示客製的純玩團不認可地接安排的購物行程。5月15日以後被地接甩團,市民一行當時在峨眉山市已報警,經當地文旅局協調後回滬。市民表示已向青浦區文旅局投訴,初步協調後旅行社方給到每人680元賠償,經臨港新片區綜合執法大隊核實,上海某旅行社在該地的註冊地址已於2021年關閉。

提示: 切記要選擇具有資質的旅行社報名參團,選擇旅行社時註意檢視「一照」「一證」,即【工商營業執照】和【旅行社業務經營授權證】。切莫選擇無旅行社業務經營資質的單位和個人,對微信圈、俱樂部等組團旅遊形式要提高警惕,慎重選擇,避免自己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增加維權難度。(材料由上海市文化旅遊市場品質監測和服務中心提供)

案例三

趙女士遊客參加了某攝影學院組織的日本櫻花旅拍,與上海某國際旅遊社有限公司簽署了旅遊合約,旅行時間為24年3月26日-31日,團費41300元。宣傳中承諾專業導師指導拍攝,大師指導,神秘地方拜訪,結果在實際出行以上的服務全部沒有。且在行程中發生了行程安排不合理,酒店服務差,和隨團員工不同等檔位的住宿條件等問題。故投訴旅行社要求退一賠三。

提示: 透過第三方機構組織參加旅行團,註意核對機構宣傳內容與實際簽訂合約是否一致,註意價格、行程安排、住宿標準等是否透明公開。(材料由上海市文化旅遊市場品質監測和服務中心提供)

案例四

周女士2023年12月份在上海某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報了上海到馬來西亞的旅行團,有簽旅遊合約,該旅行社帶市民去線下消費買的購物景點的珍珠有品質問題,存在裂痕,金額:8879.5元。旅行社表示30%的扣費是由於手續費及政府稅收,歷時3個多月才到賬。

提示: 在購物方面盡量選擇正規商店或管理規範的市場購買紀念品,充分了解產品是否符合自身需要,避免盲從、跟風、沖動消費等。購買商品時務必看清商品的價格、品質、產地,索取發票(收據)等憑證。(材料由上海市文化旅遊市場品質監測和服務中心提供)

案例五

上海某旅遊咨詢有限公司等企業透過小紅書、抖音直播等方式宣傳「暢遊迪士尼」相關產品,引發大量投訴。投訴內容均以迪士尼門票、快速通票及配套服務套餐為主的未按約定履行相關旅遊服務及訂票業務、退團不予退費等問題。經區執法大隊按照註冊地址現場勘察,均確認為虛擬地址,無實際經營場所或辦公場所,且消費者均透過網路報名付款,相關執法部門無法進一步查實。

提示: 建議遊客透過上海迪士尼度假區官方渠道及其授權商家購買度假區的相關產品和服務。如遊客個人權益受損,建議遊客報警以尋求相關執法部門協助。(材料由上海市文化旅遊市場品質監測和服務中心提供)

案例六

詹先生透過上海某假期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報名參加伊朗8日遊,參觀伯斯伯利奇歷史遺址時將雙肩包存放於大巴車上,返回後發現其錢包裏的錢遺失了,一共損失金額合一萬人民幣,市民故投訴。

提示: 遊客要增強人身財物安全防範意識,尤其前往盜搶案件高發的目的地,切勿攜帶大量現金。應妥善保管證件、銀行卡等貴重物品,重要證件建議留存影印件和電子版備用,外出留意周邊狀況,做好防盜搶措施,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材料由上海市文化旅遊市場品質監測和服務中心提供)

案例七

劉小姐向上海某旅行社訂購呼倫貝爾旅遊產品,2023年6月28日在蒙古那達慕角力中受傷,由於當時在草原中央,周邊無醫院如需治療必須前往當地市區。劉小姐返回上海後治療時,前交叉韌帶已經無法恢復,需要做手術,而旅行社為其購買的保險包含韌帶損傷的治療,只可報銷醫療費用8000元。

提示: 謹慎參與涉水、高空、高速、探險等高風險旅遊計畫,提前購買旅遊意外保險。消費者可以透過充分比較,選擇適合自身需求的保險產品,根據自身需求,合理選擇具體險種、保險期間、保障範圍等,並確認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保險金額、繳費方式等重要內容。如果在旅行過程中發生人傷財損事故,應第一時間通知保險公司,並立即留存現場證據,開具相關證明,便於進行保險理賠,降低爭議發生機率。(材料由上海市文化旅遊市場品質監測和服務中心提供)

案例八

市民反映其6歲小孩透過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打賞主播消費了78949元。市民表示直播內容為感情聊天方面。其小孩用了市民的支付軟體輸入密碼進行了支付。市民表示其將關於打賞及支付頁面截圖為證發給平台申請退款,但平台稽核不透過,平台表示未成年人行為由成年人監護,市民小孩打賞行為屬於自願自發行為,不給予退款。

提示: 市民應自行提供依據與該平台線上客服溝通協商。建議家長們加強對未成年人觀看網路直播的教育、引導和監督:一是在選擇網路直播服務平台時,應註意其是否針對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務設定了相應的時間管理、許可權管理、消費管理等功能;二是幫助孩子選擇適合孩子自身年齡的網路直播內容;三是註重家庭陪伴和教育,控制孩子使用網路的時間和頻次。(材料由上海市文化旅遊市場品質監測和服務中心提供)

案例九

李女士購買了兩張上4月20日上海張信哲演唱會門票共3198元,觀演當天因深圳暴雨飛機延誤原因沒有趕上,已超過退票公告中規定的退票時間,故無法退票,導致其損失。

提示: 消費者在購買演出門票前要仔細檢視演出場次、演出時間地點、票品價格、退票政策等內容及註意事項。節假日期間,觀演人要做好充分行程規劃,如涉異地觀演,請註意提前預訂酒店和車票,合理安排時間,以防出現因天氣原因、個人原因等無法按時到場觀演的情況。如涉及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因素的,請市民向購票平台提供必要的憑證協商解決。(材料由上海市文化旅遊市場品質監測和服務中心提供)

案例十

榮先生發現某網站充斥著很多不法演出票代拍私人和機構,擾亂市場秩序。當前國家推行實名制購票,黃牛就開啟了代拍路徑,賺取高額代拍費,導致市民個人無法拍中陳奕迅演唱會上海站的門票,不得不找代拍。

提示: 目前,我市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均實行「強實名」觀演,購票時需錄入個人身份資訊,演出購票請認準主辦方官方授權的票務機構進行購買,共同維護正常的演出市場秩序。請勿輕信「有內部購票渠道」「轉讓」「團票」「黃牛」「代拍」等非正規渠道購票,如市民掌握相關線索,可向公安機關反映。(材料由上海市文化旅遊市場品質監測和服務中心提供)

案例十一

市民表示其在某KTV(南京西路店)門口,父母雙方帶其未成年孩子唱歌被工作人員拒之門外,市民不能理解相關規定,認為相關條例非常不人性化。如果沒有監護人看管,市民認為KTV有權不讓未成年進入,但是目前父母雙方都在為何還要設這樣的規定。市民表示有報過警要求有關部門盡快與該KTV協商,讓他們一家進去消費。

提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八條規定,未成年人不得進入娛樂場所,即使有家長陪同,未成年人也不能進入歌舞娛樂場所。如市民有網咖、歌舞娛樂場所有違規接納未成年人情形,可以保留依據致電12345舉報。(材料由上海市文化旅遊市場品質監測和服務中心提供)

編輯:劉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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