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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時訊】@旅行社,組團補貼細則來了

2024-06-19旅行

6月1日,拉薩出台了

促經濟惠民生助企業 8條 政策

其中

對旅行社組織區外15人

及以上旅遊團隊到拉薩旅遊的

按40元/人/次給予旅行社補貼

每個旅行社全年累計補貼金額不超過20萬元

這一補貼如何申報

在拉薩經營的旅行社企業

請接著往下看

(一)補貼物件

在拉薩市依法經營的旅行社企業;屬於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同一集團或共同投資人或具有控股關系的企業只能申報一家旅行社企業;同一遊客在補貼期內只能認證一次(如遊客在補貼期內參加多次行程的,則僅補貼行程時間最早的一次)。一日遊、本地拼團遊不在補貼範圍。

(二)執行時間

自2024年6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或政策執行資金至補貼完畢為止。

(三)申報條件

1.本年度申報前未受到文旅行政部門罰款以上行政處罰,且沒有未解決的有效旅遊投訴糾紛;

2.本年度申報前被列入拉薩市旅行社黑榜不超過兩次;

3.本年度申報前未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責任事故和品質責任事故;

4.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名單;

5.企業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嚴格落實「一團一報」制度,及時續保、投保旅行社責任險;

7.旅遊團隊應從區外整團進出,客單價不得低於行程成本,在拉天數不得少於三天兩晚,在拉接待標準不低於每人每天600元。

備註: 本年度指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四)申報材料及程式

1.旅行社參加補貼活動報名。一次性提供營業執照、經營授權證(影印件)、納稅憑證和資料真實有效承諾書。

2.報送團隊材料。旅行社應當在團隊行程結束後7日內,送出單團申報明細表、旅遊團隊一團一檔材料(遊客首團接待認證按照送出時間為準),最末一單合約簽署時間和成團出行及行程結束時間均應早於2024年12月31日前,材料送出稽核時間應在最末一單結束後7日內,且不得晚於2025年1月20日送出。

旅遊團隊一團一檔(落地拼團的型別不在補貼範疇)材料包括但不限於:

(1)正規境內旅遊合約;

(2)組團社與地接社簽訂的全年合作協定和單團確認書:確認書內容含遊客名單,遊客名單需至少包含每名遊客的有效證件影印件、姓名、身份證號,以及每名遊客或遊客代表的聯系電話等資訊的附表;

(3)團隊接待過程相關材料(旅遊車包車協定、行程單、導遊任務單、交通、住宿、門票等);

(4)有效匯款賬單(申報旅行社的對公帳戶收款);

(5)入境遊客需提供相關部門要求的旅藏確認函等其他材料;

3.申請補貼結算。旅行社送出補貼資金申請總表、營業執照、經營授權證(影印件)、2024年納稅憑證、申報條件第4條、第5條要求的相關網站查詢螢幕擷取圖片和旅遊團隊檔案資料及其他證明材料。

(五)稽核與撥付

旅行社按時將申報資料影印件及清單送出市文化和旅遊局(送出時間為工作日上午9:30-12:00,聯系電話:0891-6321550),市文化和旅遊局所收集的相關資料送出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稽核評定,稽核合格後名單在拉薩釋出微信公眾號、拉薩市文化和旅遊局官方網站和微信公眾號公示,公示無異議後根據第三方專業機構終審報告,旅行社開具有效發票,由拉薩市文化和旅遊局予以兌現。擬按季度分三輪(第一季度6月、第二季度7、8、9月,第三季度10、11、12月)結算撥付,每輪結束後視情對細則進行微調最佳化。

申報補貼物件的旅行社法人代表應當嚴格審查送出的申報材料和相關數據,並簽字確認申報計畫的真實性。對違反財經紀律、弄虛作假、虛報冒領、套取國家資金補貼的企業,一經查實將取消補貼資格、予以通報批評並追回相應款項,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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