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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个体户!税局刚刚通知!即日起,个体户征税方式大改!

2024-04-17办公

个体户核定征收被取消!全部转查账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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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出手!

3万个体户转查账征收!

为防范涉税风险,多地税务局发布重要通知,要求个体工商户调整税款征收方式,从之前的定期定额征收变为查账征收。

一、长春税务局下达查账征收整改 通知

长春市税务局明确了各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转查账征收的完成时间, 逾期完不成的,将受到税务局的催促整改。

二、江苏省税务局进一步规范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

此前,江苏省税务局发布【关于下发「个体双定户大额超开」专项应对任务的通知】。

其中主要对两项内容作出调整。

一,关于「定额超过15万元的个体工商户」, 新规指出, 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于个体工商户自行申请或主管税务机关依职权调整使得定额超过15万元的,不再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 ;对于目前定额核定已经超过15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将根据市局下发的数据(截止3月31日全市定额核定超过15万元清册),来审核确认辖区内定额核定超过15万元的个体工商户情况后,逐户审核上述个体工商户在2022年期间是否存在连续三个月及以上月份经营额低于核定定额30%的情形,若存在,依纳税人申请可调整定额,调整后的定额参照连续月份经营额之和的平均数;而若上述个体工商户在调整定额后仍超过15万元的,不再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

二,对于「累计销售额超过18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 ,新规指出, 2022年1月1日起,对于已经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一个纳税年度内累计销售额超过18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不再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

不只是江苏税务局要求个体工商户不再采用定期定额征收,为了不造成国家税源的损失,其他各地税务机关也开始逐渐取消核定征收!

1. 黑龙江大庆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发布,自2022年4月1日起,对目前采取核定征收的 月销售额超1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实行查账征收。对新办个体工商户符合规定范围的,一律实行查账征收。

2.海 南定安税务局

南省定安税务局发布消息,针对 存量个体工商户经营收入达到建账标准且月均收入超过10万元以上的16户个体工商户,积极引导其按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

3. 其他税务局

除此之外,目前为止,全国各地核定征收的政策都在收紧,像上海、山东、浙江 、贵州、福建、湖北等地,已经在逐渐取消核定征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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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还不建账?

查的就是你!

在个体户查账征收的大背景下,个体户的建账已经刻不容缓了。

根据【个体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个体户也得建立账本,而且和公司建立的账本一样。如果实在达不到建账标准的个体户,也得经过税务机关批准,建立收支凭证粘贴薄、进销货登记薄。

小编建议,个体户有条件的还是应该建账,一则是内部的管理更规范,二则一旦被稽查到才能有凭证可以依赖,最起码也应该建立收支凭证黏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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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还有哪些税收优惠?

一图读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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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都有哪些税收优惠?


个体工商户可以是一般纳税人,也可以是小规模纳税人,所以:

一、 增值税

(一)满足一定销售额标准免税

1.对月销售额 10万以下 (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免征增值税

2.小规模季度免税销售额30万,只有在纳税人开具普票时享受, 开具专票的不得享受! 此优惠3%征收率的可以享受。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适用3%征收率 的应税销售收入, 减按1%征收率 征收增值税;适用 3%预征率的 预缴增值税项目, 减按1%预征率 预缴增值税。

政策执行期: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即征即退和免征

二、附加税费

1.个体工商户减征「六税两费」政策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 对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 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政策执行期: 202 3 1月1日至202 7 12月31日

2.个体工商户可免征印花税

个体工商户的以下凭证,免征印花税:

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

三、个人所得税

优惠政策:

注意! 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户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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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严查开始!

十二大涉税风险,赶紧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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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还有哪些税收

注: 本文由梅松讲税出品。 梅松讲税,为税台网旗下致力于打造税务精品内容的团队,服务内容包括: 文章、课程、图片、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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