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妍妍網 > 海外

香港新資本投資入境移民計劃申請常見問題集錦

2024-03-22海外

新版香港資本投資移民計劃終於在2024年3月1日正式開放申請,對於大家關註的申請細節,我們收集了相關問題集錦為大家分享!

官方常見問題解答

Q1:新的香港投資移民計劃具體由哪一個部門執行?

將由香港投資推廣署轄下新設的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辦公室負責審查本計劃申請人/投資者的金融資產和投資,並監察他們是否持續符合投資規定和投資管理規定。入境事務處則負責審批根據本計劃送出的簽證/進入授權、延長逗留期限和無條件限制逗留申請。
申請人向入境事務處送出「入境申請」前,須先向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辦公室申請核實他是否符合凈資產規定。

Q2:申請人如何證明自己的凈資產符合要求/資本可以夫妻共同擁有嗎?

資本不可以是夫妻共同的財產,主申請人須按本計劃提出凈資產審查申請日期前兩年的整段期間內,一直絕對實益擁有市值不少於3,000萬港元(或等值外幣)凈值的凈資產或凈資本。

Q3、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組合將由誰負責管理?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組合將會由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及管理。

Q4、 如申請人已投資七年但未能取得永久性居民身份,其投資會如何處 理?

申請人已投資七年但不符合連續通常居於香港的規定,未能取得永久性居民身份,他們可在七年期滿後申請無條件在香港逗留(即讓他們進入香港並在香港逗留,而不受任何逗留條件或期限所限制)。申請如獲批準,在不抵觸相關投資的條款及條件的情況下,屆時他們便可自由處置按本計劃投資的獲許投資資產。

Q5、 申請人可否投資於混合用途的房地產?申請人可否投資多於一個非住宅房地產?申請人可否轉換房地產?

申請人可投資於商用及工業混合用途的房地產,但不可以投資於商用及住宅混合用途的房地產。申請人購買的物業數目不受限制。申請人也可由一非住宅房地產轉換至其他非住宅房地產,亦可以由非住宅房地產轉換為其他獲許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務證券),或從其他獲許金融資產轉換至非住宅房地產。

Q6、 申請人到港後離婚,其前配偶可否延長逗留期限?

延長逗留期限以便以受養人身份在港居留的申請,只會在申請人仍然符合以受養人身份來港居留的申請資格(包括沒有改變致使申請人失去保證的情況,例如受養配偶與保證人的婚姻關係改變)才會獲得考慮。

Q7、 申請人來港後能否工作及從事商業活動?

申請人可在港工作、擔任職位、自雇工作或與他人合辦業務。

Q8、 申請人多久後可以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後結束投資計劃的安排

申請人及其受養人如連續在香港通常居住不少於七年,可依法申請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申請如獲批準,在不抵觸相關投資的條款及條件的情況下,屆時他們便可自由處置按本計劃投資的獲許投資資產 。

Q9、 申請人只將資金投資在香港,但本人不在香港,可以取得永久性居民身份嗎?

不可以。申請人及其受養人須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或以上,方可依法申請香港居留權。

Q10、 如申請人已投資七年但未能取得永久性居民身份,其投資會如何處理?

申請人已投資七年但不符合連續通常居於香港的規定,未能取得永久性居民身份,他們可在七年期滿後申請無條件在香港逗留(即讓他們進入香港並在香港逗留,而不受任何逗留條件或期限所限制)。申請如獲批準,在不抵觸相關投資的條款及條件的情況下,屆時他們便可自由處置按本計劃投資的獲許投資資產。

以上精選的常見問題集錦由中源海外轉載香港政府官網, 香港投資移民和香港高才、優才、創業等其他入境計劃相比,香港投資移民的續簽要求最寬松,不需要在香港工作或開公司,符合投資規定就能辦理續簽,7年後不滿足轉永居,還能申請無條件逗留簽證。

香港投資移民已經正式開放申請了,有意向辦理的申請人,要盡快辦理第三國永居身份和準備投資資金,抓緊政策開放視窗期遞交申請,快速拿香港身份!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