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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外企裁員,賠償60多萬,離職後客戶私下找我維修產品,一台維修費給5萬,公司一台收費20萬,被前公司發現,說要起訴我

2024-03-05職場

「職場裏的爭吵,源自一個’利‘字」

裁員」 ,「 償60萬」 ,「 搶公司客戶接私活」,這三個詞放在一起, 是不是 大家已經自行腦補出了一個’非正直‘打工人形象了

很多時候,我們作為打工人自然而然的站在被裁員工這邊,對於克扣賠償金的企業嗤之以鼻,但是今天提到的例子正相反,賠償金給的夠多。

座標外企,辛苦工作12年,被裁,賠償N+4,折合60來萬人民幣。這個賠償照理說屬於合法範疇。

很多故事到這裏也就結束了,但這位朋友另辟蹊徑,借著以前維修的經驗,開始給原公司使用者維修裝置,關鍵是正常走公司費用1台維修20萬,現在走他只收5萬, 當然這是客戶主動找過來的 ,並非他主動招攬。

修了2-3台以後不知怎麽走漏了風聲,被前公司知道了,威脅起訴他。

起訴所言非虛,因為從公司的視角看,這是威脅到業務了。有朋友可能覺得說他一個人只修了3台,有什麽大關系呢?

可怕的不是他修了3台,可怕的是他開了一個先河: 離職員工透過私下接洽公司客戶實作再就業。

坦白說,他12年的維修技能中,是從這家公司的工作內容中學到的,而這個客戶,也是透過公司的背書獲得到的。

而這兩個以來公司資源的客戶和前員工,最終沒能給公司帶來收益,反而截了公司的胡,這相比換做哪一家公司都難以接受。

更危險的是,一旦這種行為被效仿,以後每個離職員工相當於都成了定時炸彈,公司的生意也難以為繼了。

離職後,員工確實不屬於前公司,其行為不再收到前公司約束,加上客戶也是主動過來的,一切似乎也說的過去。

並且嚴格上說,雖然離開時簽署了保密協定,但是沒有給保密費用的保密協定沒有太多法律效力,這也是事實。

可是 搶公司員工接私活,因為觸及到公司的核心利益,公司將采取手段止損也將是預料之中的事情。

接到公司的威脅電話,他還繼續做下去,其實就是在賭了。畢竟如果企業一旦較起真來,未必就不 以別的方式 判定違規。屆時一場撕逼大戰在所難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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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澤一,一個私企國企都混過的搬磚狗,一個浪過也愛過的自由人。 這裏是聊天的地方,一個找到我們自己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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