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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將別墅租給公司被稅務稽查

2024-06-04辦公

分析企業成本費用時,檢查人員發現,該公司房租費用畸高。從表面看,租房發票、合約、付款憑證一應俱全,好像沒有什麽問題。但高價租別墅給員工作宿舍,這似乎並不符合經營常理。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以下簡稱第三稽查局)近期追蹤疑點線索,查處一起資產投資企業虛增經營費用偷逃稅款案件。檢查人員經調查確認,涉案企業檢查期內透過在房屋租賃費、裝修費、員工薪資方面弄虛作假,虛增經營費用455萬元。此外,企業向股東分紅後,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針對企業違法行為,第三稽查局依法對其作出補繳稅款、加收滯納金、罰款共計535萬元的處理決定。目前,涉案稅款已全部征繳入庫。

房租高企,疑點突出

2023年5月,第三稽查局接到一封實名舉報信。舉報人在信中稱,上海M投資公司透過虛增房租費用、虛列成本、虛列人員薪資等方式,逃避繳納稅款。第三稽查局立即組織檢查人員,對M公司近年稅收情況實施分析核查。

檢查人員了解到,M公司經營業務為投資管理及資產管理等,企業法定代表人為王某。企業在當地某工業園區中擁有一幢商業辦公用房,主要從事辦公樓出租業務。

檢查人員透過金稅三期系統、電子底賬系統等軟體,調取M公司近幾年發票數據、納稅申報資訊,對企業營運情況進行核查。

他們首先分析了該公司2016年—2022年的成本費用情況。發現該企業主要成本為名下物業折舊、房租、物業費、轉售水電費,以及裝修工程費等。其中,物業費和轉售水電費用每年約為40萬元,近兩年有裝修及工程費40多萬元。此外,其他費用每年為10萬元左右。與行業數據相類比,對於一家擁有一幢寫字樓物業的企業來說,這些數據並無異常。

但仔細分析企業成本占比結構時,檢查人員發現,該公司房租成本畸高。檢查組抽取企業租用房屋的發票數據分析後發現,這些發票均是由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備註欄上,詳細註明了企業租用房產地址為上海某小區159號別墅,而這些房租發票的開票人正是M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

從房租金額看,自2016年起,企業所租別墅租金連年上漲,2016年房租為120萬元,2018年時漲至180萬元,2019年時則漲至200萬元。因此,2016年—2019年期間,該企業除折舊費外,房租成為成本費用中最大的支出。

檢查人員隨後對企業所租別墅同地段房屋租金價格進行了解,發現同類別墅租金平均每年約為80萬元。企業申報的租金額度明顯高於市場平均價格,尤其是2019年租金額度非常高,疑點明顯。

結合舉報線索,檢查人員分析檢視企業2016年—2022年的所得稅申報表。企業基礎資訊表顯示,2020年前企業有員工8人,2020年後員工人數降至5人。從薪資金額看,企業每年匯算清繳時申報的薪資與行業平均數額偏差不大,從申報資訊中,無法判斷企業存在虛增薪資問題。

綜合舉報線索和企業資訊分析結果,檢查人員認為,M公司在企業費用列支方面,尤其是房租支出方面疑點突出,具有虛增成本逃避納稅嫌疑,因此決定對企業立案調查。

實地暗訪,端倪初顯

為了掌握第一手真實情況,檢查組決定先不驚動企業,透過暗訪方式對企業租用別墅情況,以及企業辦公樓的出租和裝修等情況進行初步調查。

檢查人員首先來到企業租用別墅所在小區,發現企業申報資訊中顯示的這幢別墅,門窗緊閉,看起來並無人員居住痕跡。從別墅配套的車庫門縫裏望去,裏面堆滿雜物,似乎剛結束裝修。

檢查人員走訪小區物業公司了解該別墅的相關情況。物業負責人稱,小區物業部門2019年接手該小區的管理工作。在他的印象中,從那時起,這幢別墅就沒人居住,隨後拖拖拉拉陸續裝修了幾年時間,不久前剛完成裝修工作。

隨後,檢查人員馬不停蹄來到M公司寫字樓所在的工業園區。M公司名下的這幢寫字樓共五層,有多家企業入駐辦公,M公司的辦公場所在二樓一處房間內。檢查人員發現,M公司這幢寫字樓沒有任何新裝修跡象。工業園區物業人員也證實,M公司這幢寫字樓近幾年內沒有從事過內部和外部裝修。

暗訪調查結束後,檢查人員總結分析了調查結果。他們認為,企業所租別墅現場核查和物業部門提供的情況,進一步表明該企業在別墅租用和租金費用列支方面具有虛假嫌疑。此外,企業名下物業寫字樓的營運暗訪也顯示,其申報資訊中的裝修費用可能存在虛假列支情況。

為進一步尋找證據,證實企業存在虛增經營成本、逃避納稅行為,檢查組決定約談企業人員,並對企業實施突擊檢查。

現場突擊,發現破綻

隨後,檢查組按計劃來到M公司辦公地,準備約談企業人員、調閱核查企業賬簿等核算資料。但企業法定代表人王某卻並未如約露面,只有企業業務經理李某和財務人員應約。兩人向檢查人員介紹了公司業務開展和營運情況。

在與企業人員談話的同時,檢查組迅速調集企業財務賬簿資料,結合前期核查疑點對企業房租、裝修費用,以及企業人員薪資實施重點核查。

核查企業租金、裝修費用列支情況的檢查人員,詳細查閱了該公司2017年—2022年的賬冊憑證,發現企業租用別墅的資料比較齊全,M公司賬簿資料中有三份別墅租賃合約和補充合約。合約內容顯示,房屋的業主和出租人就是該企業法定代表人王某,租賃期自2013年開始至2022年結束,合約約定租用別墅用途為員工住宿和辦公。

但是與合約內容不符的是,自2020年後M公司賬簿中就沒有再附列別墅租金發票,這一情況與該企業申報數據中的成本費用列支情況相符——企業2020年後,申報資訊中就沒有再出現大額租金。

對此,M公司業務經理李某解釋說,雖然租房合約截止期限為2022年,但該企業2020年起就不再租用該處房屋,因此也沒有產生相關租金成本。

從表面看,企業租房發票、合約、付款資料一應俱全,好像沒有什麽問題。但租別墅給員工作宿舍,似乎並不符合經營主體講求費效比的常理。

當檢查人員提出為何別墅租價高於市場價格,以及物業人員稱2019年房屋已無人居住,為何當年還有租金支出等問題時,業務經理李某表示,物業人員提供情況不準確,2019年他當時與部份員工還住在該別墅裏。此外,公司負責人王某從該企業位於深圳的辦公地來滬時,也時常住在別墅中。至於房租高,是該處房子面積較大的緣故。

企業人員堅稱租房業務無問題,該項業務核查一時遇阻。

在此情況下,檢查人員並未松懈,繼續仔細核查企業賬簿資料。在查閱賬簿中2021年和2022年憑證的過程中,檢查人員發現大量裝修設計費和材料費發票。但前期暗訪時了解到的情況表明,M公司這幢辦公寫字樓近幾年中並未進行過外部和內部裝修,企業哪來的這麽多裝修支出呢?

檢查人員詳細查閱了賬簿中裝修發票後附的原始憑證,發現一些裝修明細清單上標註的裝修地址,竟然是那幢企業租用的別墅,根本不是企業名下的這幢辦公寫字樓。而從別墅租賃合約中雙方約定的條款內容來看,並沒有規定M公司須承擔裝修費用。

結合各方證據,檢查人員向企業人員指出,該公司近幾年並未對名下寫字樓進行裝修,並且這些發票並非企業名下物業的裝修支出,因此不能歸入經營成本。業務經理李某等人無法自圓其說,認可了檢查人員的意見。經核實,2021年—2022年,企業列支的46萬元裝修費用屬虛列費用。

此時,重點核查企業薪資情況的檢查人員也有斬獲。經核查該公司2017年—2022年薪資單,並對企業近三年個稅申報表數據進行比對分析,發現2017年—2020年,企業共有8名員工;2020年—2022年,人員減少為5名。以往這些經營年度,企業為員工發放了薪資,並且均代扣代繳了個人所得稅。

檢查人員了解到,該企業在上海和深圳分別設有辦公地,員工也分駐兩地。2020年之前,駐深圳人員主要是法定代表人王某、王某某和王某侄女。上海這邊有5名員工,企業共8名員工。2020年之後,深圳王某某、王某侄女和上海的一名員工相繼離職,企業目前只有5名人員。

但檢查人員經核實發現,王某侄女其實在2017年已離職,但是直至2019年底,該企業仍在成本中為其列支薪資,2017年—2019年3年間,該企業共虛增薪資29萬元。

多方取證,揭開真相

企業現場檢查雖有收獲,但該企業別墅租金的列支情況,仍未查清。

檢查組分析案情後,決定從兩個方向繼續核查工作:調查詢問別墅所在小區的物業人員、鄰居,獲取別墅真實租用情況的相關言證。同時,調查核實別墅水電使用情況,透過分析比對水電費用高低變化狀況,獲取企業是否租用房屋證據。

檢查人員對別墅所在小區的鄰居住戶,以及在小區服務多年的保安和物業人員進行調查詢問。鄰居和保安均表示,2018年前,別墅中有人居住,平時還能經常看見經理李某等人出入,但2018年起該幢房屋很少有人進出。2019年起別墅開始裝修,很臟亂,根本無法住人。檢查人員從別墅物業處獲取了別墅裝修合約等備案資料,並進行證據固定。

隨後,檢查人員從供電供水部門獲取涉案別墅2013年—2019年的水電費發票,繪制用水用電圖表,對每年的水費、電費使用情況進行比對分析,發現2017年前房屋水電支出比較穩定,但2018年起,相關費用大幅下降。這與周圍鄰居、物業人員提供的情況相符。

調查結束後,檢查組再次約談企業人員,面對物業提供的裝修合約、小區鄰居和保安的言證,以及房屋水電使用情況等證據,企業法定代表人王某和業務經理李某最終承認,2018年—2019年虛增房租支出380萬元的違法事實。

此外,檢查人員在隨後核實企業經營收入和成本時還發現,該企業存在向股東分紅後未依法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問題。

經查,M公司在2017年—2022年期間虛列別墅租金、虛列別墅裝修費、虛增薪資共計455萬元;向股東分紅1000萬元,未依法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針對企業違法問題,第三稽查局依法補征稅款,並對企業進行處罰。

關註成本結構 細化費用分析

■稅案評析

本案是一起比較典型的企業虛列費用逃避納稅的涉稅違法案件。涉案企業采用多種方式,調節企業應納稅所得額:虛假列支別墅租賃費用,增加稅前成本列支額度;將企業負責人的房屋裝修費用,「張冠李戴」列入企業辦公樓裝修費;虛增人員薪資支出。但這些自作聰明的伎倆,在檢查人員的追查之下,最終全都見了光。

本案查辦的難點在於核實別墅租金真實性。檢查人員透過實地核查別墅情況、詢問物業公司人員和小區住戶、調取水電費發票資訊比對核查等多種方式,最終取得涉案企業虛列房屋租金、虛增經營成本的違法證據,使案件得以順利查結。

本案涉案企業采取的違法手段和方式,為稅務機關加強物業租賃類企業經營費用監管,防範遏制此類涉稅違法行為發生提供了參考。

本案中,涉案企業透過虛增別墅租用費、虛列辦公樓裝修費,以及虛增人員薪資的方式逃避納稅。因此,稅務機關在日常征管中,應加強對物業出租類企業成本計畫的分析監控工作,可在稅收風險分析模型中增加收入費用率、費用折舊比率、租金增長率等分析指標,結合申報資訊和稅務人員入戶調查了解的企業經營實際,對企業成本費用中的租賃費、裝修費、咨詢費和技術服務費等計畫實施針對性分析,如發現費用增長異常、相關支出與其業務指標不符等情況,及時采取約談、評估等征管措施。

此外,應強化轄區相關行業企業稅法宣傳。結合稅費優惠政策落實等服務工作,加強相關企業成本費用核算等業務輔導,在宣講企業所得稅等法規政策要點的過程中,幫助企業規範核算制度,嚴格區分企業和私人費用列支行為,使其做到「賬證」「賬實」相符,有效降低涉稅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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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中國稅務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