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三部門發文明確,原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75%的企業,扣除比例統一提高至100%,更重磅的是...
01
明確!兩項加計扣除比例
統一調整至100%
以上就是部份人持有的小規模新政賬務處理的觀點,這個觀點看似很有道理,但真的是對的嗎?這麽做在實操方面會有麻煩嗎?小編就給大家具體分析一下。
02
按3%價稅分離,然後2%轉營業外收入可行嗎?
NO!
填入文字
03
按3%價稅分離,然後2%轉營業外收入可行嗎?
NO!
填入文字
04
按3%價稅分離,然後2%轉營業外收入可行嗎?
NO!
填入文字
05
按3%價稅分離,然後2%轉營業外收入可行嗎?
NO!
填入文字
06
小規模做賬、申報
統統按這個來!
填入文字
註: 本文由梅松講稅出品。 梅松講稅,為稅台網旗下致力於打造稅務精品內容的團隊,服務內容包括: 文章、課程、圖片、圖書等。
歷
史
文
章
來源: 財務第一教室,稅務大講堂,梅松講稅,稅台,財務經理人 ,稅務經理人 整理釋出
2024年3月份征期到15號,請大家合理安排好時間!小編給大家整理了3月申報期的幾項要點:
(1) 3月征期定了! 15 日截止 !
(2) 3月1日起, 個稅匯繳開始!
(3) 個稅經營所得匯算清繳 !3月31日截止!
(4) 個稅手續費返還 !3月31日截止!
(5) 印花稅,免征!
(6) 這類企業,企業所得稅稅率調整至15%!
(7) 印花稅申報實操!
0 1
3月征期定了!
截止15日!
稅局明確: 3 月申報納稅期限截至 3 月 15 日 !
申報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印花稅、環境保護稅、資源稅。
各地方存在微小差異,請納稅人要合理安排時間,按時完成報稅哦!
0 2
3月1日起
個稅匯繳開始!
一、哪些人需要辦理匯算清繳?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辦理匯算:
(1)已預繳稅額大於匯算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2)2023年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匯算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二、哪些人無需辦理匯算清繳?
納稅人在2023年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匯算清繳:
三、哪些費用可以在匯繳期間補充扣除?
下列在2023年發生的稅前扣除,納稅人可以在年度匯算期間填報或補充扣除:
(1)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支出;
(2)符合條件的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以及減除費用、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3)符合條件的公益性慈善事業捐贈;
(4)符合條件的個人養老金扣除(上限12000元/年)。
溫馨提示:
同時取得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的納稅人,可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申報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復申報減除。
四、手機端如何辦理個稅匯繳?
(1)開啟個稅App,選擇【綜合所得年度匯算】,選擇【2023年度】。
(2)納稅人需要核對當年「綜合所得收入」、「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等計畫,並選擇「年終獎計稅方式」。
溫馨提示:
納稅人在2022年未及時添加專項附加扣除的,可在匯算清繳時選擇一次性扣除。
(3)納稅人核對無誤後,選擇送出,根據匯算結果,【補稅】或【退稅】。
PS:更多關於個稅匯繳的操作步驟及註意事項可以關註後續文章,我們將詳細講解2023年度個稅匯算清繳的內容~
03
3月31日截止
個稅經營所得匯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二條規定: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後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並預繳稅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辦理匯算清繳。
申報指引:
1.登入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可使用個稅APP掃碼登入,或賬密登入):
2.點選【我要辦稅】(首頁使用滑鼠拖動到【我要辦稅】即可出現下拉選單)—【稅費申報】—【經營所得(B表),進入匯算清繳申報界面:
3.申報年度選擇【2023】,點選確定後,錄入被投資單位資訊。若被投資單位型別為合夥企業,則錄入被投資單位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後,系統會自動帶出「合夥企業合夥人分配比例」資訊。
4.錄入收入和成本資訊,其中帶*號為必填項。
5.錄入納稅調整增加/減少額,若企業沒有相關納稅數據,可直接點選【下一步】。
6.錄入其他稅前減免事項。當存在綜合所得收入時,可選擇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其中一處扣除投資者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若已在綜合所得扣除,選「是」;
若沒有,則選「否」繼續填寫相關扣除計畫資訊:
7.確認申報資訊後點選【送出】,可在申報成功的頁面確認繳款。
註:申報表報送成功後,如發現申報有誤,可返回修正。點選【我要查詢】—【申報查詢(更正/作廢申報)】—【檢視】。如申報成功未繳款時發現有誤,可作廢申報。
04
3月31日截止
個稅手續費返還
自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扣繳單位可透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退付手續費核對」模組申請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扣繳手續費退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七條規定,對扣繳義務人按照所扣繳的稅款,付給百分之二的手續費。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加強代扣代收代征稅款手續費管理的通知】(稅總財務發〔2023〕48號)規定,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扣繳手續費退付申請應於2024年3月31日前送出,因扣繳義務人自身原因未及時送出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為保障您單位的合法權益,請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05
印花稅,免征!
為支持自由貿易試驗區發展離岸貿易,現就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及臨港新片區試點離岸貿易印花稅優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 對註冊登記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及臨港新片區的企業開展離岸轉手買賣業務書立的買賣合約,免征印花稅。
本通知所稱離岸轉手買賣,是指居民企業從非居民企業購買貨物,隨後向另一非居民企業轉售該貨物,且該貨物始終未實際進出中國關境的交易。
二、本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執行至2025年3月31日。
政策解讀:
1、對企業有特殊規定,是指 註冊登記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及臨港新片區的企業 ;
2.「買賣合約,免征印花稅」,指 雙方都免,含非居民企業也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
3. 僅僅是買賣合約免征印花稅,其他印花稅應稅合約不免 ;
4.離岸轉手買賣是指:居民企業從非居民企業購買貨物,隨後向另一非居民企業轉售該貨物,所以這兩個環節的「買賣合約,免征印花稅」;
5.自2024年4月1日起執行至2025年3月31日:印花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書立應稅憑證或者完成證券交易的當日。
06
這類企業,企稅稅率15%!
2月6日,深圳市稅務局轉發財政部、稅務總局檔,釋出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通知中明確:
一、對設在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特定封閉區域(以下簡稱深圳園區特定封閉區域) 符合條件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
二、享受上述優惠政策的企業需符合以下條件:
(一)以【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以下簡稱【目錄】,見附件)中規定的產業目錄為 主營業務,且其主營業務收入占收入總額60%以上。 收入總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執行。
(二)開展實質性營運。 對不符合實質性營運的企業,不得享受優惠 。
三、稅務機關對企業主營業務是否屬於【目錄】難以界定的,可提請深圳市人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下一級行政主管部門出具意見。
四、本通知自 2023年1月1日起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 。
07
印花稅申報實操!
按照新印花稅法的相關規定:印花稅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計征。
不再有按月的計征方式啦!
現按月申報的納稅人,應稅合約、產權轉移書據系統
自動統一調整按季申報
,營業賬簿將自動轉換為按年申報,
無需另行申請
。
印花稅按次申報不需要做稅種認定,
直接登入申報
即可。
大家可以登入進電子稅務局自行檢視稅費種認定資訊,路徑為我的資訊-納稅人資訊-稅費種認定資訊查詢。
具體申報操作如下:
登入電子稅務局,搜尋「財產和行為稅」,點選進入「財產和行為稅合並納稅申報」界面,就可以看到「印花稅」申報選項啦。
若納稅人沒有進行印花稅核定,就需要「按次申報」了,但是「按次申報」可能會遺漏忘記申報,那我們應該怎麽辦呢?
納稅人可以前往當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 納稅期限變更 ,將「按次申報」調整為「按季申報」。當然啦,各地稅務機關要求可能存在一定差別,具體需要小夥伴們咨詢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的最新政策哦!
附:印花稅最新申報流程操作
視訊連結:
註: 本文由梅松講稅出品。 梅松講稅,為稅台網旗下致力於打造稅務精品內容的團隊,服務內容包括: 文章、課程、圖片、圖書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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