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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反腐第一大案」,大老虎巨贪171亿,主席拍板:非杀不可

2024-05-13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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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文史道

在颐年堂会议上,主席斩钉截铁地说, 「非杀不可,挥泪斩马谡,这是万不得已的事情。」

参会人员意见统一,都赞同主席的决议。

为了万无一失,主席还是不放心,又委托华北局到天津地区再次开展调查研究,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

经统计,地区参加讨论的552名党员干部中,90%以上的人员都同意判死刑。

最终此案由河北省人民法院审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刘、张二人处以死刑,立即执行。

这便是建国初有名的「刘青山、张子善贪腐案」。

刘青山、张子善其人

能受到主席如此关注,两人背景绝不简单。

追溯历史,两人在被审判前还都身居要职。一个任天津市地委书记,一个任石家庄市委副书记。

除此之外,两人还有着十分显赫的历史功勋。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两人都曾为新中国立下了卓越的贡献。

刘青山,1916年出生于河北安国县南章村。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4年参加河北蠡县农民起义。起义失败后被抓,差点被屠杀,后幸免得脱。

死里逃生后,刘青山重新找到了党组织,继续投身革命。

1937年10月,刘青山被选送到抗大学习,此后历任冀中任河县县委书记、冀中中共八地委城工部长等职。1949年9月,刘青山出任天津地委书记。

张子善,1914年出生于河北深县。从小勤奋好学,高小毕业后考入了师范学校。

1933年,还在就读的张子善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并暗中组织师生们学习革命理论,进行革命斗争。

1934年,由于叛徒出卖,张子善被捕入狱。

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张子善始终坚贞不屈。「七七事变」后,国内动荡,张子善与狱友发动暴动,趁机逃出监狱。

张子善在抗战时期表现突出,短期内连升三级。新中国成立后,任中共天津地委副书记兼专员。后调任石家庄市委副书记。

两人身居要职之时,年龄都还不满40岁,可谓前途无量。届时毛主席针对就职的干部们,还特意进行了交待, 「不要做李自成,不要贪图享乐」

刘青山、张子善贪腐

抗战时期,刘青山和张子善坚守信念,经受住了严峻考验。

到了和平年代,二人在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下,在金钱和享乐主义面前做了俘虏。

他们运用手中的权利,谋取私利,每天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

起初他们只是倒卖一些东西,如复写纸、马口铁等物品,勾结商人聚敛财富。很快就获得了近20亿的财富(当时是旧币,合新币20万元左右)。

搞到钱之后,他们生活开始腐化。刘青山以养病为名,搬离了地委大院,搬到马场道的一座小洋楼里。地委唯一的一辆小轿车,也成了他的私家车。

后来他对旧车不满意,用公款从香港买了两辆美国产的高级轿车,一辆自己坐,一辆送给了上级领导。

与刘青山相比,张子善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也好车,也动用公款,一口气买了五辆轿车。

还有张子善招待客人时,也是非常奢侈浪费,通常都是8至16个菜。

饭后活动常是洗澡、看戏等「一条龙」的享受,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张子善就花了近2亿元(约合新币2万元)。

巨大的开销,两人很快捉襟见肘。此时他们已经看不起来钱慢的倒卖上,而是将目光锁定在了更大的贪污上。

最知名的贪污,主要有两起。

一、贪污赈灾公款

1950年夏,天津遭受洪灾,灾民达到百万之巨。中央听闻消息后,第一时间下令以工代赈的方式进行赈灾。

数十万灾民应招修缮和整治河道。

贫寒交迫的灾民,在刘青山和张子善的眼中没有半点怜悯,在灾民身上他们看到的是,难得一遇的敛财机会。

他们利用手中职权操纵,对以工代赈的灾民和受灾的灾民发放的粮食以次充好,将发霉的,受潮的粮食替换补贴粮发放到了灾民手中,从中克扣了约22亿(旧人民币)的粮食补贴。

可怜而饥寒交迫的灾民怨气在腹,敢怒不敢言。很多灾民因吃了发霉的粮食,大量引发腹痛、肠胃炎等疾病,还有的灾民因此而丧命。

二、贪污机场修建公款

1950年10月,中央指示要在天津专区境内修建飞机场,当时拨款29亿元。

这些费用里包含移民、拆迁补偿、修建费用等。刘、张二人以投入「机关生产」为名,将其中的20亿挪用,致使大部分移民流离失所,不能及时安顿。

据统计,从1950年春到刘、张二人被捕的这段时间里,两人共计贪污钱物达171.6272亿元。

这一触目惊心的数字,按照当时的币制标准和市场物价指数,这些钱可买2000万斤大米,可供5万人吃一年;可购买12架米格战斗机;可购买将近1吨重的黄金。

刘青山、张子善被捕

为了能够更好的敛财,后来刘青山和张子善还打造了一个所谓的利益共同体。开始排除异己,对不顺从他们的同僚一律打击,将天津官场搞得乌烟瘴气。

此时的他们,早已不是那个为国为民的热血青年,取而代之的是如吸血鬼一般的贪腐成性的「大老虎」。

1951年11月,中共河北省委召开部署「三反」的会议,天津行署副专员李克才举手发言,当众检举了刘青山与张子善的贪污行径。

至此,如同多米诺骨牌倒塌一般,更多的人站出来揭发刘、张二人的罪行。事件发酵很快,很快就惊动了华北局及中央。

1951年11月29日,一份标有「绝密」、题为「河北省天津地委贪污浪费严重,拟将张刘逮捕法办」的电报,由华北局呈达中央。

30日凌晨,主席在看到这份电报后,十分震惊,马上召集成员班子在颐年堂召开会议讨论。最后定调,将刘青山、张子善二人判处死刑。

曾为刘、张二人上司的黄敬,当时任天津市委书记,找到薄说情,因黄敬态度坚决。最后薄只好向主席传达了黄敬意见。

主席听后深思了一会,还是坚持了原来的原则。薄也表示赞同。

当时还有很多人找主席求情,为了从根本上打击党内贪腐,主席对工作人员下了命令:「凡是为刘青山、张子善讲情的人,一律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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