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風濕關節炎患者采用藥物治療後,有的服用幾天藥物,癥狀就有明顯好轉;有的卻可能一個月也不見動靜.......這到底是怎麽回事呢?
一、類風濕藥物多久見效?
類風濕關節炎的藥物治療,一般采取多種藥物聯合原則,常見的藥物組合:免疫抑制劑+非類固醇消炎藥物;免疫抑制劑+激素;免疫抑制劑可以單用,也可以兩種或三種聯合使用。
在這三類藥物中,免疫抑制劑是治療的核心和基礎用藥,但是起效比較慢,被稱為慢作用藥物。 免疫抑制劑的起效時間,1-6個月不等 ,和免疫抑制劑藥物本身、使用劑量、聯合用藥、患者對藥物的敏感度有關系;也和類風濕關節炎的炎癥程度、病程、既往治療用藥情況等多因素有關系,甚至有的患者還和心理狀態有關系。
一般來說,病程長、炎癥活動度高、既往使用藥物比較多,特別是第二使用該藥物、心理壓力大等方面存在的患者,藥物治療的效果可能會差一些。甲氨蝶呤初次使用,起效時間一般1--1.5個月;時間長的半年起效的也有。來氟米特一般1-3個月。
非類固醇消炎藥物和激素主要是在免疫抑制劑沒有起效的時間裏,起到消炎止痛、改善癥狀的作用。 非類固醇消炎藥物一般兩周內起效,如果2周沒有效果,應該換一種非類固醇消炎藥物 ,不同時使用兩種非類固醇消炎藥物。
激素和生物制劑都很快,常常立竿見影。在我們常規治療中,生物制劑如果不是患者特別要求,在初診中絕大部份不會使用。 生物制劑不會因為昂貴、靶向作用而適合所有的患者,一般來說,一個月內不見明顯效果,就不需要繼續使用了 。
類風濕關節炎治療早期出現的癥狀緩解,不能確定慢作用的免疫抑制劑的效果如何,需要接下來幾個月的治療情況來確定,因此,類風濕關節炎的治療,不是癥狀好轉就OK的事情,是一個需要比較長時間、認真對待的治療過程。調整藥物、藥物減量、藥物裁撤、副作用應對等等,都有專業程度很高的要求。
在治療類風濕關節炎的時候,我們患者切忌盲目、沒有評估而自行換藥, 這樣做的風險很大,增加藥物副作用風險;也可能影響身體對於的藥物敏感度——使用藥物劑量低,療程不足而換藥,不只是療效差,還可能讓人對藥物的敏感度下降,後續需要更大劑量才能達到治療效果。因此,使用什麽藥物、多大劑量,我們應該按照醫生的要求做。
在治療中,由於治療方案不同,一般3-6個月內效果不好,需要調整免疫抑制劑的使用,要麽增加劑量、要麽改換藥物。這需要醫生的療效評估決定,而不是患者自己決定。
二、如何判定類風濕藥物是否見效?
理論上講,類風濕關節炎癥狀好轉和檢查指標下降是正相關的:疼痛、關節活動能力、晨僵等好轉,血沈、C反應蛋白數值下降。類風濕因子、CCP等免疫學指標,不像前兩個炎癥指標那樣容易下降,在治療數個月以後,類風濕因子可能會有明顯下降,但是因人而異,有的人下降快、可能還可以恢復成陰性;有的人下降慢。
CCP、免疫球蛋白等指標下降可能會比較慢,早期、初診患者可能會容易下降;中晚期特別是長期治療效果不是太好的患者,這些指標下降的可能會比較慢。但是,臨床常見的免疫學指標下降不理想的情況,往往與免疫抑制劑足量足療程治療不夠有關系。
在治療過程中,通常使用血沈、C反應蛋白來判斷藥物治療的效果 ,類風濕關節炎的活動程度,炎癥指標是一個標桿式的參考:數值越高,炎癥活動度越高,病情越穩定;病情緩解和穩定,炎癥指標在正常範圍內。免疫學指標檢查沒有炎癥指標那麽頻繁,穩定的治療用藥,半年或者更長時間檢查一次都可以。在達標判斷、減藥、停藥等的時候,需要免疫學指標做參考。
在我們的治療中,有時候會出現癥狀和檢查指標不一致的情況: 癥狀好轉明顯,指標數值改變不明顯,特別是免疫學指標;檢查指標數值下降明顯,癥狀改善不明顯。都可能出現在某些患者的治療中,出現這樣的情況,不要太著急,持續治療一段時間,有可能出現好的結果。畢竟兩種情況,都可能顯示出藥物治療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