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妍妍網 > 歷史

古代也有人販子,那麽古代抓住人販子都是如何處理的?

2024-06-06歷史

說起人販子,家長們無不恨得咬牙切齒,甚至有人民代表呼籲對人販子要處以極刑。人販子是我們每個人都痛恨的物件,他們為了利益,透過各種手段將年幼的兒童誘騙拐走販賣,人販子在拐走一個孩子的同時,也拐走了一個家的希望,有的受害家長終其一生都在尋找孩子,直至生命盡頭也無法再見一眼孩子……

在古代,也是存在人販子的,古代的人販子拐賣的手段更加駭人聽聞,你所想得到的和想不到的手段都有。但是古代的人販子被抓住時可就沒有現在人販子這麽好運了。今天,我們就來一起看下古代是如何懲處人販子的。

1、秦朝

秦朝時期就有了針對對拐賣人口法律,因為在那時候人口是非常重要的資源,人口的多少是一個國家強弱的根本,一些大型的徭役如修建長城、建阿房宮和秦始皇陵這種大工程,都是建立在大量人口的基礎上,除此之外秦朝又常年處於戰爭狀態,需要大量的青壯年作為兵源,因此秦朝對人口就更加重視了,按照秦國法律,一旦發現拐賣人口,不管你是主犯從犯一律判處死刑。

2、西漢

到了漢文帝和漢景帝時期,雖然他們都采取休養生息的方針,大振幅降低了賦稅和刑法中的酷刑的數量,但在拐賣人口上的問題上他們反而更進了一步。

在漢代的法律中,販賣人口將被處以磔刑,所謂磔刑便是我們所說的大卸八塊,即先將人四肢砍下再斬首,然後還要將肉從骨頭上分離出來,不僅如此拐賣人口者被處死後是不允許有人收屍的,而到了漢武帝時期不僅賣家要受刑,買家也難逃刑罰。拐賣人口犯罪和盜竊罪、殺害傷害他人罪一起,共同成為重點打擊的幾類犯罪行為。

3、唐朝

據【唐律·盜賊】記載,拐賣人口為奴者,首犯絞刑,從犯流放三千裏,並且買家與賣家同罪但減刑一等。除此之外唐朝從根源上對兒童進行保護,【唐律】還對拐賣受害者兒童予以特殊的保護,並加重親屬間拐賣人口的懲罰力度。父母及祖父母賣子輩孫輩者罪加一等。

4、宋朝

宋朝也沿用了唐朝的法律,但在其基礎上增加了對官員的懲罰,【宋會要】就提到了,如果官員對拐賣人口犯罪不聞不問,朝廷要予以嚴厲處罰。

5、明朝

據【大明律】記載,掠賣人口者杖刑100流放3000裏,掠賣人口給他人做妻妾者,杖刑100判處3年徒刑。這裏所說的流放是永久性質的,也就是說如果你拐賣人口,不但你一家人要被流放,你的子子孫孫也永遠不得返回,世世代代都要發配邊疆,這一招可以說比單純的死刑更加可怕。但在明朝還出現了一種名叫采生折割的罪行,所謂的采生折割,就是我們一開始提到的將人弄成殘廢去乞討騙錢。而【大明律】對此的判決是,凡采生折割人者淩遲處死,財產斷付死者之家,妻、子及同居家口雖不知情亦流二千裏,為從者 斬。

6、清朝

別看清朝後期腐敗無能,但在對付人販子上清朝一點也不手軟,據同治年間的【大清律例】記載,販賣人口者不論是否有洋人支持,主犯一律斬立決,從犯一律絞立決,不僅如此窩藏人販子的人也一律斬立決。

可見,歷朝歷代對待人販子幾乎都是零容忍。古代的人販子不僅自己要被處以極刑,而且連自己的家人可能都會受到牽連。對於買賣雙方都有嚴厲的懲處。正所謂沒有買哪來的賣呢。對待買方同樣都會受到處罰,甚至如果官員監管不力也一並懲處。面對如此嚴厲的刑罰,所以幾乎就很少有人販子敢鋌而走險了。

作者:國學那點事。每日一讀,貴在堅持,你若喜歡,歡迎支持。

國學那點事

長按辨識二維碼 關註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