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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父母離世,宅基地和耕地,城鎮子女能繼承嗎?3種情況會被收回

2024-06-28鄉墅

一直以來,農村中的勞動人口大規模流向城市,大約有3億人湧入城鎮奮鬥,其中不少人最終選擇在城市購房定居。

數據表明,2000年時,農民的數量就超過了8億,但如今這個數位已降至5億,這顯著反映出過去二十年間,大量村裏人實作了由農業戶口向非農業戶口的轉變,成為了新城市的居民。

然而,隨之而來的問題是,「空心房」現象日益嚴重,許多房產和宅基地由於長時間無人居住和打理,不僅導致資源的極大浪費,還影響了農村的整體美觀與整潔度。

針對這一狀況,近年來,有了很多相關規定,旨在啟用利用這些閑置的宅基地,鼓勵大家自願結束不再使用的宅基地, 並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關於繼承問題,有些人疑惑,如果自己的戶口早已轉為城鎮戶口,而農村的父母去世後戶口登出,那麽他們留下的農村住房,自己是否有權繼承呢?

根據規定,即便子女的戶口不在農村,只要與宅基地的使用權人存在繼承關系,就可以進行確權登記,即有權繼承房屋。

不過,也有網友反映,自己雖出身農村,但因常年在城市經商戶口遷出,去年父母去世,加之生意受外部環境影響不景氣,手頭資金尚可,想回鄉下生活。

不料家中老屋破敗,想在原址重建卻遭到村委會拒絕,甚至提出要收回宅基地,這讓網友感到困惑, 明明說可以繼承 ,為何還會遇到這樣的情況?

這裏需要澄清幾個關鍵點:

首先我們必須清楚兩個問題,

第一、宅基地不可繼承,

第二、房屋可以繼承。

1.宅基地作為集體所有,個人僅有使用權,而非所有權,因此不能直接繼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作為私人財產,是可以繼承的。換句話說,只要你繼承的房屋依然存在,你就可以繼續使用該宅基地,遵循「房隨地走」的原則。

2.城市居民因不符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原則上不得購買農村房屋,這涉及到「一戶一宅」規定,故城裏人到鄉下買地建房是不符合規定的。

3.至於耕地的繼承問題,如果農村戶口轉為城鎮戶口,土地承包權是否會被收回,這取決於戶口遷移的具體情況。一般而言,全家戶口遷至地級及以上城市,土地承包權可能會被收回;若僅遷至縣級或以下城鎮,承包權通常仍可保留。

當然了, 不是所有的宅基地都能順順利利讓孩子接著用 ,有些情況下, 這地要收回去。

第一種 ,就是地閑著不用。要是宅基地空著超過兩年,或者房子長期沒人住,最後都塌了,那這宅基地就不能再讓你接著用了。

第二種 ,就是你把地的用途給改了。比如在種莊稼的地裏蓋房,或者在本該蓋住宅的地上搞起工廠來,這些都不行,違規了,自然也就沒法繼承。就算你蓋房子的時候交了占地的錢,但你還是破壞了土地本來的用處,所以還是不能繼承。

第三種 ,地用多了。有人說,他們家的老宅子有200平,老爸過世後,想把戶名改到自己名下,結果工作人員告訴他,只能繼承120平,多出來的那部份不行。為啥?因為超出了規定的面積。

那繼承來的宅基地,能不能賣呢?

這事兒要分兩頭說。

如果是在村裏, 賣給同樣是村裏人的 ,而且這人還沒宅基地,符合申請條件,理論上是可以交易的。不過,這種事兒辦起來挺麻煩,還得看緣分。

至於說你 想賣給外村 的,或者是城裏的,那可就是違反規定了,萬萬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