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崔卿雅
編輯 | 張愷翀
3月17日,AI這個話題再一度沖上熱搜。
事情是這樣的,有博主用「AI復活」離世的明星喬任梁,未經過其家人的同意,擅自將AI制作的視訊發到網上。
3月16日,喬任梁父親對於網上傳播「兒子被復活」的視訊,表示 「不能接受,感到不適,希望對方盡快下架,他們未征求我們同意,是我侄女刷到視訊發給我的,這是在揭傷疤。」
此事一出,不少網友表示:尊重逝者
目前,原視訊已經找不到了,應該是被博主刪除了。
其實,除了喬任梁,同時被「AI復活」的還有李玟、張國榮、高以翔等離世的公眾人物。
小編由於好奇,就搜尋了一下關於「AI復活親人」的詞條,還真有不少這類帳號......
有一些竟還在收徒、招代理。
由於人工智慧技術發展越來越迅速,一張照片,一段錄音,就能實作「數位永生」,如今「AI復活」逝者,已經成為一種產業。
在淘寶上搜尋「AI復活親人」,就可以找到許多店鋪,最低只要10塊錢。
在此前,音樂人包小柏就用「AI復活」女兒就曾引發熱議。
視訊裏的包容(包小柏女兒)不僅可以對話,還能為母親唱生日歌。
包小柏「AI復活」女兒,在某種程度上,就是用AI把思念具象化,來寄托情感。
對於「AI復活」逝者,本身就備受爭議,付費「復活」親人,用於寄托思念之情,這無可厚非;但用來「復活」已逝的公眾人物、其他人,牟利或是其他用途,是否涉及違法?是不是應該禁止?
在2023年1月10日,中國正式施行【互聯網資訊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關於AI技術套用的邊界,相關規定已經進行說明:
如經被編輯物件的同意,不屬於違法。如未經被編輯物件的同意,但用於個人學習、藝術欣賞、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也不違法,但出於營利、博眼球、詐騙等違法目的,則構成侵權甚至是刑事犯罪。
簡單來說,就是不以營利為目的,想怎麽用AI都行,但用「AI復活」偶像,是不合法的。
值得註意的是:逝者的肖像、名譽權,仍受法律保護。
【民法典】第994條明確規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譽、私密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死者沒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經死亡的,其他近親屬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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