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利潤表中的「營業稅金及附加」計畫調整為「稅金及附加」計畫。
1.損益類科目
稅金及附加是指企業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相關稅費,用以匯總反映企業主營業務中應該予以費用化的各項稅費,期末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2.與應交稅費的區別
應交稅費是負債類科目,是指企業根據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收入、實作的利潤等,按照現行稅法規定,采用一定的計稅方法計提的應交納的各種稅費。
3.演變歷史
營改增前: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包括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和教育附加費等。
營改增後:財會[2016】22號檔規定,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
4.其他稅費核算
(1)增值稅:屬於價外稅,不影響企業的經營利潤,必然不會在「稅金及附加」核算。增值稅只影響企業的資產負債狀況,只需要透過資產負債科目核算。如果進項稅不能抵扣應該計入資產成本或費用,也不會計入'稅金及附加」。
(2)消費稅:自產自用、委托加工、進口環節征收的消費稅直接計入成本,銷售環節征收的消費稅應計入「稅金及附加」。
(3)企業所得稅:是針對經營後所得征收的,而的是在經營活動中產生的稅費,
「稅金及附加」影響的是「營業利潤」之前的損益,所以企業所得稅也不在「稅金及附加」核算,在「所得稅費用」和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核算。
(4)有一些稅費需計入資產成本,比如:車輛購置稅、契稅、煙葉稅、關稅、耕地占用稅等;
(5)需要註意的是,行政罰款、稅收滯納金作為營業外支出不準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6)土地增值稅(部份計入「稅金及附加」):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產生的「土地增值稅」計入「稅金及附加」;轉讓已計入企業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投資性房地產的不動產所產生的「土地增值稅」應計入轉讓成本或清理成本。
(7)文化事業建設費(全部計入「稅金及附加」)
(8)水利建設基金(全部計入「稅金及附加」)
(9)殘保金計入「管理費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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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 源:小陳稅務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