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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女子被家暴時尿失禁,丈夫踩到尿滑倒,女子趁機勒死,法院判決令人唏噓...

2024-04-02辦公

你好,我是小智。

這是一起很有爭議的刑事案件。

2021年4月3日晚,李小芳(化名)家裏再次爆發爭吵。

其丈夫李軍(化名)喝了點酒,控訴李小芳「給別人借錢」、「不顧家」。

李小芳解釋了幾句。

可話沒說完,丈夫情緒變得更為激動,拎起拳頭就砸向李小芳面部。

李軍父母也在場,急忙上前勸阻:別打了,別打了。

但奈何老人拗不過。

見兒子持續發瘋,就抱起三個孫子,往門外走去,不再參與。

這個家庭經常發生矛盾沖突。

丈夫對妻子動手不是第一次。

老人可能以為,等事情過去,兒子酒醒,道個歉,日子又能繼續湊合過。

不曾想,這次卻鬧成命案。

公婆、孩子走後,李軍沒了顧忌,下手更狠。

一拳接一拳,一腳接著一腳,直接把妻子打得尿失禁,地板濕了一片。

追打途中,李軍忽然摔倒了,原因就是踩中了妻子尿液。

加上有醉酒,一時竟掙紮爬不起來。

李小芳見狀,立即走上前,坐在丈夫身上,雙手掐住對方脖子。

這一掐就是足足30分鐘。

驚魂未定,李小芳撥打報警電話。

可打完電話後,李小芳又擔心丈夫是裝死 ,會很快醒來毆打自己。

她找來一條圍巾,勒住對方脖子,用力往後拽......

20分鐘後,村幹部上門。

李小芳松手。

而這時,丈夫李軍已經沒氣了。

李小芳隨即被逮捕,刑事立案。

2021年11月23日,法院一審判決下達: 故意殺人罪成立,李小芳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緩刑即「暫緩執行」。

考察期間,被告不會被限制人身自由,只需按時到社群學習即可。

期滿後,原判決不用再執行。

可以看出,李小芳判決很輕。

法院給到幾個解釋。

其一,被告人李小芳有自首情節。

其二,經調查,被告人李小芳多次遭遇家庭暴力。

此案中,李小芳也是在激憤、恐懼狀態下為了防止再次遭受家庭暴力,從而故意殺害被害人,其行為具有防衛因素。

施暴人在案件起因上具有明顯過錯,可以酌情從寬處罰。

其三,被害人李軍的親屬,對被告出具了諒解書。

判決公布,輿論嘩然。

有很多網友認為,這判決還重了,應該是正當防衛!

就個人立場,我理解也支持這種態度。

但就現有法律來講,這確實已經超出了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規定: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劃重點: 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

妻子反殺丈夫,不屬於此例。

值得強調,法律上沒有「防衛過當」這條罪名,正當防衛不成立,那要麽是過失殺人,要麽故意殺人。

故意殺人罪怎麽量刑?

如情節較輕,判3-10年有期徒刑;如情節較重,10年以上或無期,或死刑。

也就是說,在情理上,這位法官也是站在被告人李小芳的。

判三年是最低量刑。

加上緩刑考核,這「三年有期徒刑」很可能也不會執行(前提是考核期間,李小芳沒有再犯罪)。

分析至此,內心不由想向這位法官致敬。

槍口擡高一厘米,閃耀著人性的光輝, 執法者要守法,亦要守住做人的良知和悲憫。

不是每個被家暴的人,都能像李小芳那樣幸運。

29歲的謝女士,結婚兩年被家暴十六次。

最後一次,被毆打至殘疾,需要終身掛糞袋,生活無法自理。

如今開庭在即。

她就一個訴求:強烈希望丈夫判死刑!

去年7月,廣州發生一起血案。

一女子在離婚冷靜期第13天,倒下丈夫刀下。

據調查,兩人結婚十余年,妻子長期忍受家庭暴力。

看到一起讓人揪心的報道。

妻子不堪家暴,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但法官駁回。

幾個月後,她死了,兇手是丈夫。

類似的家庭暴力悲劇不勝列舉。

這不可避免讓人想到一個問題:婚內被家暴,怎麽辦?

我總結以下建議。

1)報警。

報警不止是為了懲罰對方,更是為了留證,方便日後打官司離婚。

比方說,你被家暴後提出離婚。

在法庭上,你控訴丈夫。

對方卻反咬一口,你造謠,這傷口是你自己騎車摔得,不是我造成的。

對此,你怎樣反駁?

最好辦法,就是拿出立案書或行政處罰通知書。

醫院檢查單只能證明傷情,沒法證明是誰打的。

但「行政處罰通知書」會把事情原委寫得清清楚楚,白紙黑字,都是鐵證。

這能很大程度幫你扭轉官司局面。

2)惹不起躲得起。

很多家暴男為了控制妻子,都會給出這樣的威脅。

「如果你不告訴我你在哪,我弄死你全家!」

有些心軟的女人真的就此屈服了,一輩子活得家庭暴力的陰影之下。

可我想說,姑娘,別管這些,能跑多遠跑多遠! 別纏結。

也別讓他有纏結你的機會

如果他尚有一絲底線,威脅就只是威脅,不會亂來。

如果真已經到了喪心病狂的地步,你妥協,不等於給自己埋下定時炸彈麽?

3)娘家人的態度很重要。

我發現一個悲哀的現實。

絕大多數被困在家庭暴力裏的女性,背後都有一個或軟弱,或無法依靠的娘家。

記得網紅拉姆被家暴致死案嗎?

拉姆沒有哥哥弟弟,只有一個姐姐。

拉姆父親性格軟弱,從來不敢與人發生沖突。

反倒是拉姆母親,在關鍵時候敢站出來為女兒撐腰——拉姆每次被丈夫欺負,她都會沖到男方家裏理論。

不幸的是,母親後來病逝了。

拉姆妹妹說:阿媽在世的時候,唐亞(拉姆丈夫)打姐姐都會比較收斂,後來阿媽走了,就變本加厲。

最後,悲劇發生。

而娘家人的軟弱,也成了拉姆姐姐一生揮之不去的悔恨。

「真的,有時候我就想我們娘家人太軟弱了,沒能幫上妹妹。」

圖:拉姆妹妹

這是我最後想說的。

人性都是欺軟怕硬。

惡人就更是如此。

倘若你有女兒,在她遭遇家庭暴力時,請務必態度強硬一點,再強硬一點。

能挺身而出化解威脅是最好。

如果不能,那至少應給予女兒精神上的鼓勵和支持,告訴她,「家暴的男人,絕不能忍。」

願法律能給被家暴的女性更多保護。

法,不能向不法低頭。

點個「在看」,願經歷婚姻不幸的女性都能全身而退。

沒有威脅,沒有勉強,好好活著。

寫在最後

最近有讀者留言說,收不到我的文章了,大家都很著急。

我才發現,微信公眾號又又又改版了,如果沒 ☆星標☆ 就容易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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