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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不過三代的魔咒如何破?
中國有句古話,富不過三代。隨著財富積累得越來越多,人們對家庭財務風險的規避和長期財富管理需求也與日俱增, 他們最大的需求不是報酬率,而是保證人身和資金的安全,打破富不過三代的魔咒。
有數據顯示,70%的家族企業沒有傳到下一代;80%的家族企業不能傳到第三代;只有3%的企業能夠傳承到第四代還在經營!
面對父輩們幸苦打拼下來的財富如何才能順利傳承,我們先思考下面幾個問題:
孩子能復制本人的創富技能嗎?
如何防止孩子因為過早擁有巨額財富而敗家?
如何做到雖然給孩子錢,但控制權仍在手?
專屬孩子的錢,如何不因婚姻變化而縮水一半?
如何確保孩子未來及下一代基本富裕的生活?
對於這5個問題沒人能給出肯定的答案,正如我們常說的意外和明天誰先到?
對於將來和下一代的事沒人說得清,無數個案例告訴我們, 沒有一個科學的財務規劃,今天可能你最富,明天你或者你的下一代就是最窮那一個。
富二代4年敗掉40年產業
案例一
知名藥企的創始人羅某花了40年,將一個鄉鎮企業變成一家上市公司,其子卻只花了不到4年,就將家族公司控制權拱手讓人,且還「裸退」。
4年敗掉一個上市公司,從此該公司不姓「羅」。家族企業傳承,在未來十年將達到高峰,屆時會有多少個敗家子?
這種案例並不是個例,前輩們透過幾十年的打拼積累了大量的財富,其資產傳承的首選物件自然是子女,但對於含著金鑰匙長大的群體來說,他們還未經歷過積累財富的艱辛,就突然獲取大量財富,但在使用方式上並無前車之鑒, 別說復制前輩的創富技能了,能保住前輩留下的財富就很不錯了。
案例二
小周的父親因車禍去世,沒有留下一句話,後來收拾父親的東西發現一張存有3000萬的銀行卡。小周去到銀行,打算取出這筆存款,被告知需要證明你爸是你爸!
除此以外,還要開7項證明,分別為: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爺爺奶奶的死亡證明、父母的離婚資料、父親的未再婚證明、銀行存單的原件、影印件、父親和小周的戶口本、小周的出生證。
因為小周還有一個哥哥,父母離婚後,哥哥判給了小周的媽媽,而小周跟著爸爸過,這就需要小周拿出他是唯一有權繼承父親遺產資格的證明,而小周的媽媽已經嫁人帶著哥哥移居國外了。
就這樣,小周跑了好幾個部門,居然都證明不了他是唯一有資格繼承父親遺產的人,這事一拖就是3年。
銀行的相關工作人員解釋,經常有人來取去世家屬的存款,如果沒有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銀行不能輕易給客戶取錢。所以,證明自己有資格繼承這筆存款,銀行才能讓他將存款取出。
就算小周能取出這3000萬元,錢也不一定就是自己的。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法定繼承人的範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如此一來,3000萬已是七零八散,最想給的人不見得真能得償所願,且財富的凝聚力較差,不能發揮最大價值。
獨生子女未必能全部繼承房產
還有一個很經典的案例,小麗由於父母在去世前沒有對房產進行處理,當小麗去過戶時才發現房產不全屬於她一個人,需要跟大伯、姑姑分割房產。
小麗是父母的獨生女兒,父母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房產原先登記在父親名下,父親去世時未將房產過戶到小麗名下,如今母親去世了,小麗想把房屋過戶到自己名下,然後把自己和女兒的戶口遷到房子裏去。
但小麗拿著房產證和父母的死亡證明到了房管局,要求過戶被拒。因為按照法律規定,父親過世時奶奶仍在世,她有權繼承兒子的部份遺產;奶奶過世後,由大伯的兒子、二伯夫妻、姑姑夫妻等繼承,這導致了小麗無法全額繼承父母的房產。
按照法定繼承關系,排在第一順序繼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這也意味著,在祖孫三代關系中,一旦中間的父輩早逝,如父輩無立遺囑,祖輩也沒放棄繼承,那麽原屬於父輩的財產(房產)需均分給祖輩和孫輩。
天價嫁妝為何不翼而飛
小明和小紅都是富二代,二人戀愛後迅速結婚。
男方父親贈予一家A公司,女方家長陪嫁了5000萬的嫁妝,包括別墅、跑車以及幾百萬的存款。
兩人婚後生活好景不長,小明的A公司準備上市,資金流缺乏。小明想申請銀行貸款,請求小紅拿出別墅來抵押擔保,後又因經營管理不善,資金虧本,又開始向小紅借錢,小紅心軟,又將自己的存款給於小明。
之後小明仍舊不上心工作,又借了巨額高利貸,負債累累,最終被判刑入獄。
此時,小紅已經無法忍受小明的種種劣習,工作上不努力不上進,還違法犯罪,就此提出了離婚。
可是,離婚後,小明對外所背負的債務,小紅仍然無法擺脫,還要替小明還債。小紅真是後悔莫及,但也無濟於事。
父母對子女的愛與責任應該是不管父母在與不在,只要子女在就能讓他們得到一生的幸福與保障。
如果在孩子結婚之前,父母能給孩子買個大額的年金險,就可以讓孩子每年有幾百萬上千萬甚至幾千萬。
錢專屬於孩子個人的財富,讓孩子未來無論婚姻或錢財涉及任何問題,孩子都會衣食無憂,確保孩子年年有錢花。 這樣,父母才會真的安心,真的放心,才會讓孩子一生在財富上有安全感,年年有錢花。
香港保險才是財富傳承的最佳工具
保險的財富傳承不收錢,僅僅是通知受益人來領錢,不收取手續費,成本極低。
稅費成本財產的繼承往往伴隨著不低的稅費,先不提遺產稅,單是公證處公證遺囑本身是一筆費用,且死者死亡以後繼承權公證特別貴,一般為繼承遺產總資產額的2%。目前繼承稅並未正式出台,但成本費用特別高。
透過保險,投保人可以指定受益人,並且可以指定不同受益人的受益份額。 這大大降低了遺囑繼承的糾紛機率,讓自己愛的人可以得到更多的資產。
於財富傳承來說,最大的功能如上我們所介紹的:第二持有人、第二受保人的設定。保單能夠一直傳承,不會出現斷保的情況。
如果自己作為受保人,也就是保單持有人。如果孩子未滿18周歲的情況,可以將孩子設定為第二受保人。
雖然第二受保人只能有一位,但是能夠無限次的更換第二受保人。
在第一受保人在世的情況下,可以無限次轉換第二受保人。
這個功能非常厲害。舉個例子:小健和小麗是一對夫妻,現在小健要給小麗投保,小健是保單持有人(領錢的),小麗是受保人(受保物件)。
小健可以在小麗去世前將保單的受保人換成他們的小孩,這樣即使是小麗去世了,保單也會持續生效,保單裏面的錢會持續捲動下去,保障下一代。 小健也可以在小麗在世的時候設定一個第二受保人,這樣在小麗去世的時候第二受保人就會自動成為第一受保人,讓保單持續存續下去。
等到小健去世的時候就保單就會自動傳承給他們的孩子,讓他們的孩子來繼續領保單裏的錢。 同理小健的孩子也可以透過繼續設定第二受保人的功能讓保單持續傳承下去,這樣就實作了一份保單保世世代代。
這功能,絕美~
可以說香港保險在實作財富傳承方面從來沒讓人失望過,讓保險成為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事業。
在這裏 舉兩個例子:
1.不指定第二受保人。當受保人不幸身故,保單賠付之後會終止。
2.指定第二受保人。當受保人不幸身故,第二受保人順位變更為第一受保人,保單繼續有效傳承,仍繼續發揮儲蓄險的長周期復利效益,為後世帶來源源不斷的現金流和財富。做到一張保單無限傳承。
打個比方:楊先生50歲買了10萬美元香港保險,可以無限次變更被保險人。
在你神智還清醒的時候,可以傳給兒子或者女兒,繼續做你生命的延續產生復利,
無限次變更被保險人是高凈值人群為什麽會選擇香港保險的關鍵因素。
資產在從自己傳承到兒子、孫子的過程中,很容易因為婚姻變動或者管理不善被分割!
但是你選香港保險,受益人和被保險人直接變更成自己的直系親屬就可以!不屬於下一代夫妻共同財產!
透過不斷更換被保險人,可以達到資產傳承的效果,減少因被保險人死亡而導致財富積累中斷的風險,從而有利於財富的傳承。
52歲男士,為0歲的孩子投保10萬美元的保單,5年,合計繳費50萬。
保單年度第8年,男主60歲,帳戶裏有50.4萬美金;
保單年度第10年,男主62歲,孩子10歲,帳戶裏有56.9萬;
保單年度第19年,男主71歲,孩子19歲,帳戶裏有107萬美金。
因為有9種貨幣可以兌換,包括人民幣和美元,小朋友在14歲時,如果考慮留學,任何主流國家自由選擇,直接從保單裏兌換貨幣。
如果到時候家裏經濟比較寬裕,這筆錢就是最後的護城河,沒必要動。
一方面是因為孩子還小,另一方面是復利的威力才剛剛顯露頭角;
保單年度第28年,男主80歲,男孩28歲,帳戶裏有205.2美金,
可能男孩已經有了穩定的家庭,或者準備創業,又或者準備新生命的降生。
205美金,折合人民幣1500萬人民幣;
透過年金險大額保單規劃,給子女開立一個專款專用專屬的理財保單現金帳戶,可以實作雖然名義上給孩子錢,但父母生前還保留控制權,透過保單架構設計,防止子女婚變財產外流,實作突發情況資金回流。同時,兼顧父母自身養老和生前傳承。
創造財富,一代人可能足夠,而守住財富,管理財富,傳承財富,需要幾代人的努力和付出!
富不過三代,是有錢人編織的最大謊言!
他們的財富,早已「傳承」到子孫的DNA中..
香港保險,雖然無法逆轉我們的人生,但可以慢慢提高我們的財商,眼界,和認知...
讓我們逐漸學會用高凈值的眼光看待這個世界!而這,才是真正需要傳承給子孫後代的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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