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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紅燈籠高高掛:晉商的興衰

2024-07-09歷史

晉商的起源與形成

宋代以來,中國的經濟重心南移基本完成,不同地區之間的經濟差異加快了商業活動的頻率。兩宋以後,大量商業城市的出現也促使各地湧現出了一批早期的地區性商幫,各省內部出於對商業活動的需求,對商業活動的幹預也愈發減少。到了元代,由於統一的政府存在,商業活動的影響範圍進一步擴大,在南方沿海地區出現了一大批海運貿易城市。此外,由於漕運的重新暢通,自北宋以來被阻隔的南北間商業貿易再一次煥發生機。由此,四川、山西、兩淮、嶺南都出現了組織程度不一的大小商人群體,日後的大型商幫已經形成萌芽,其中最先完成早期資產積累的便是日後明清兩代名聲顯赫的晉商。

商的起源很早:「一味和九州,商從鹽中來。」山西人經商歷史非常久遠。早在夏商周三代,依托山西河東地區的鹽池,山西商人利用自己的資源優勢做起關乎國計民生的鹽業生意。在宋代,由於晉北屬遼國管轄,又緊鄰西夏,故此北宋政府在河東多設定榷場或博易場,以馬匹互通商市。元代,雖然山西在蒙古南征的過程中損失頗大,但伴隨著全國市場的統一,山西商業憑借占據農耕與遊牧地區的過渡區的地理優勢,從而得以在隋唐宋基礎上得到了進一步發展,大同、宣府等地商貿活動頻繁,各地商人來往運送大量貨物。隨著南北交流的頻繁,在山西內部形成了地區性商人聚集區,這也是日後晉南與澤潞商幫的雛形。

元末明初,全國戰火不斷,山西由於相對封閉的自然地理條件,成為一片不可多得的安寧之地。然而山西地區並非糧食主產區,臨近各省難民湧入使得人口激增,給山西帶來巨大壓力。洪武二年,明軍主力自河北盡數西來,與擴廓帖木兒(也即王保保)的元軍交戰,元軍戰敗遠遁,山西全省收復。但隨後北元的殘余勢力多次南下襲擾邊疆,明朝北部邊境壓力依舊未能減少,對於北部的糧食運輸任務也不斷消耗著明朝的國力。據相關史料記載,明朝向北運輸軍糧的損耗在一半以上。若從南方運糧,則損耗還要更高。且山西內部缺乏水運航道,這導致軍糧運輸方式大多為陸路運輸,效率低下,損耗與風險高。為了彌補糧食運輸中的自然損耗,朝廷不得不進一步加大對軍糧的運輸量,但軍糧的運輸量增大,又會引發軍隊內部以及邊境官員的貪腐。種種問題致使山西境內的官方運糧成本居高不下,給明朝初期的經濟恢復帶來了極大的阻力。

為了解決邊境所需的糧草難題中,明朝中央政府以及地方政府均給出了許多解決方案,由於臨近各省的經濟與農業狀況甚至不如山西,為此,山西當地官員只得提出將運糧路途改為分站式,即晉南運糧先放至平陽府,再由平陽府轉移至太原府,以此類推,將長途運輸變為短途運輸。但此舉仍未能徹底改變邊境運糧難的的問題。為進一步減輕官民負擔,明洪武三年(1370年),山西行省參政楊憲改進北宋固有的招商代銷制度「入中制」,提出「開中制」,即以「報中、守支、市易」三步驟為主體,政府募商人輸糧換取鹽引,憑引領鹽運銷於指定地區,稱為開中。在同年,一部份晉南商人開始承包向大同、宣化運糧,鹽商按照明政府的招商榜文的要求,把糧食運到指定的邊防地區糧倉﹐向政府換取鹽引,之後鹽商憑借官府所發鹽引到指定的鹽場守候支鹽,最終再把得到的鹽運到政府指定的地區銷售。憑借此法,明朝官府的運輸成本大減,故將此舉向上稟報,而南京的中央政府也同意了對於「開中法」的實施與推廣。洪武四年,明朝制定中鹽則例。計道路遠近,運糧多寡,考慮中納商人能否獲利等因素,以確定糧引兌換額。此後,明廷根據需要,陸續在各地實行納鈔中鹽法、納馬中鹽法、納鐵中鹽法及奈米中茶法、中茶易馬法等一系列相關衍生條例,其中,山西依舊是新法的重要推行點之一。

與開中法的推行一同出現的是晉商的崛起,在鹽、鐵、馬等邊境貿易巨大的利潤的驅動下,晉南與晉東南大量鹽商選擇前往大同府運糧,平陽、澤潞商幫初步形成,兩地商人都是籍地利之便,捷足先登,依靠開中行鹽的暴利,很快就積資巨富。久而久之,他們成為整個明代邊餉制度中「納糧中鹽」和「屯田供糧」的主導力量。正統年間,朝廷啟動「京運銀」,由國庫直接撥銀邊鎮,聽任軍士自行購買,如食鹽、茶葉、布匹等日用品和邊地軍民墾殖所需的各種農具等軍需物品,這就形成了一個龐大的軍需供給市場和頻繁的貨幣交換體系。這一舉措不僅給開中制增添了新內容,而且加快了山西糧鹽商人的深度融合,擴大了他們赴邊地貿易的產品經銷範圍,晉商資本由此迅速擴大。

明代晉商的崛起和挫折

「開中法」的推行為晉商帶來了良好的營商環境,而伴隨著晉南與澤潞商幫的快速發展,晉商迎來了明代發展的黃金時期。與其他地區商幫的積累不同,晉商群體很早就意識到了政商關系對於商業發展的重要性,因此其積極回應明代政商合作的關系變化,並適時抓住明廷商業政策調整的一系列機遇。透過官鹽私營的手段,晉商逐步擴充套件其商業影響力,至明中葉,晉商已然占據了大部份明朝北部邊境貿易的份額。除此以外,晉商還進一步控制了鐵器、茶葉、絲綢等大宗貨物的貿易路線,進而迅速致富,稱雄商界。

然而,隨著明朝統治階級與官僚群體的日益腐敗﹐皇室﹑宦官﹑貴族﹑各地官員們見持有鹽引有利可圖,紛紛奏討鹽引,轉賣於鹽商,從中牟利。這一現象被稱為「占窩」。成化以後,山西境內占窩現象愈演愈烈,由於多方利益集團壟斷開中制,造成鹽引派發量大大增加,超出鹽池的產量範圍,這樣的情況導致大量鹽商空有鹽票,無鹽可領,鹽業經營難以為繼,原有的開中制度被破壞,嚴重影響了政府的財政收入。為了挽救愈發減少的財政收入,弘治年間,戶部尚書葉淇改舊制為商人以銀代米,交納於運司,解至太倉,再分給各邊。變商人邊塞「納糧中鹽」為「納銀中鹽」。這一改革在政策上給予了晉商沈重一擊,它使得原有的糧-鹽運輸體系遭遇破壞,晉商迎來了

為了在逆變中求進步、在困局中求生存,晉商做出了移師江淮、貿遷四方、多業經營三個方面的經營戰略。為了方便就地販鹽,山西商人組隊南下,甚至直接遷居江淮地區的鹽池附近。透過販鹽取得初步的資本積累後,晉商擴大了貿易領域,以開中制中的納鐵、納布等舊例,轉向多方位商業貿易。鹽政改革後,晉商從邊商逐漸轉變為內商,邊商與內商壁壘的打破讓眾多山西商人在貿易中有了更多選擇。晉商的經營計畫也從糧布鹽業等內容變成了多行業經營,而且隨著經營業務的不斷增多,晉商的活動範圍從黃河流域擴充套件到浙江、揚州等江南地區乃至全國範圍,成就了「貿易半天下」的格局。

萬歷四十五年( 1617) ,繼「納糧中鹽」「納銀中鹽」政策之後,國家鹽政管理又一次迎來了「綱運法」改革。袁世振將「積引」內商分別編入十大商綱。如此一來,山西鹽商便從明王朝的「代銷商」一躍成為「官商一體」的「包銷商」。「綱運法」的實施還標誌著實力雄厚的晉商「綱商」最終從遊散的中小鹽商一躍成為官府授權的特許商人。這種「官商一體」的新型合作模式不僅意味著晉商可以源源不斷地收獲潛在的巨額財富,也意味著晉商作為一個正式的商業集團,其內部成員已出現可「佐國家之急」的「助公」能力。不過,這一系列改革也使得晉商內部的地區性色彩更加鮮明,換言之,萬歷之後,山西商人內部逐漸分裂為官商與民商,兩者在即將到來的明末動亂中走向了不同的發展方向。

明清易代之際晉商的抉擇

萬歷之後,明朝的內部局勢更加糜爛,邊境地區的軍屯大部份都處於荒廢階段,無論是開中制或是綱運法均已經破產,故此晉商群體開展第二次轉型,原有的與明朝政府深度繫結的「官商」依舊把持著兩淮等地的鹽業,但逐漸有民商選擇再次回歸邊境生意,不過與以往不同的是,他們開始將貿易物件轉變為蒙古草原上的遊牧部落,以鹽、糧等貨物交換馬匹或者金銀。憑借對邊境商貿的把持,部份晉商基本建立起了明朝對蒙古的龐大商業網路。而在同蒙古做生意同時,一部份張家口晉商覺察到了遼東貿易的潛在價值,為此一小部份私商開始與女真人接觸。

恰逢此時的後金國內出現了較大的通貨膨脹,多次南下掠奪明朝所得的財貨讓後金並不缺乏貴重金屬充當貨幣,然而東北當時落後的生產力及物資糧食的匱乏致使市場上流通的物價飛速膨脹。為解決建國之初的危機,皇太極要求八旗內部派出專人和蒙東及漠南地區的蒙古部落以及北韓進行商業貿易。天聰六年正月,八旗官員前往北韓采購青布。隨後,八旗各部開始將貿易權力下放至更有經驗的各旗旗商,根據崇德三年(1638年)二月八旗各大小章京派人采買物資的情況來看,掌握後金對外貿易的群體多為漢人包衣以及部份內務府官商。自然而然地,後金商人與部份晉商在漠南地區進行了接觸。

有趣的是,晉商與女真人此前並不是毫無接觸,前文中提到過,明中葉後,晉商基本控制了明朝的北方邊境貿易,長城沿線本身就是晉商最活躍的地區,而遼東地區也以晉商最為活躍,明末官員倪元璐曾稱:「爾時遼東千裏,多晉人商屯其間,各為城堡,耕者數千萬,人皆 兵,商馬數千萬匹,堪戰,不惟富,而且強。」 但這並不意味著晉商早就投靠了女真人 ,雙方只是一般的貿易關系,而在努爾哈赤建國以後,雙方的貿易也就被切斷,大部份晉商從遼東地區撤出,從此大部份晉商脫離了東北邊境貿易。而且晉商還在隨後的明金戰爭中起到了傳遞情報的作用,如在明崇禎三年(天聰四年,1630)二月初八日,明朝位於鴨綠江口的東江鎮傳報:「聽山西客商趙姓人來到本島(皮島)言說傳聞,上年十月份,西韃誘引奴賊前向喜峰口,與天兵戰,奴賊大敗等情,得此前項說話出自於走回之言,或聞於客商之傳虛。」

但空白的市場份額總會有人補齊,天聰六年以後,後金的商貿範圍逐步擴大,隨著後金軍隊對蒙古林丹汗的攻勢,後金基本控制了全部的漠南蒙古,從而接管了原先蒙古的控制權,為了開啟邊關市場,大量後金商人以蒙古互市的名義前往明朝貿易。而明朝邊軍對此也是來者不拒,雙方雖然都清楚對方的實際身份,但都保持著基本的貿易往來,而部份晉商在這一時期充當起了政府白手套的作用。明朝期望從後金的貿易差價中收回此前數次流失的財貨,後金則指望從邊境地區的貿易中收獲更多的物資。在其中發揮重要作用的人,就是在宣化長期經營的八家商人,據乾隆【宣化府誌】載:「八家商人者,皆山右人,明末時以貿易來張家口,曰:王登庫、靳良玉、範永鬥、王大宇、梁嘉賓、田生蘭、翟堂、黃雲發,其子孫自言,本朝隆興遼左,遣人來口市易,皆此八家主之。」其中主要以介休商人範永鬥為首,這一小部份晉商充當起了明朝對塞北的貿易主體,而他們本身從中獲取暴利,以比晉南商幫無法想象的速度完成了財富的積累。

但是要清晰的認識到,明末與清朝貿易的是原先明代晉商中並不起眼的晉中商幫,並不是整個晉商群體,且整個貿易流程是在明邊軍的監督之下完成的。崇禎年間,宣大總督盧象升以及楊嗣昌等人的上疏都說明了明代中央政府明確清楚關外後金是以蒙古的名義進行邊境貿易的。如此說來,部份晉商與後金進行接觸,也就談不上「賣國」二字了。而明末部份晉商與後金之間的貿易行為,深刻影響了清代晉商的發展歷程,確切的說,從清朝建國之後,晉商的發展就形成了以皇商為先機,民間商人後來居上的發展格局。

清代晉商的黃金時期

1644年清軍入關,隨即開始了對於明朝殘余勢力的征伐。而原先與後金進行貿易的八大商人被晉升為內務府商人。以其中勢力最大的範永鬥為例,原先不過是宣化地區較大的糧商之一,但自從開展了與後金的邊境貿易後,其家產迅速擴張。買辦供應皇室所需物資材料,順治時期,介休範氏一族被賞「賜產張家口為世業」,隨後其一族的生意基本以政府的名義介入,大多為壟斷暴利行業。初期,範氏一族掌握了關外遼參的銷售渠道,同時還將鹽業生意從晉南澤潞商幫手中奪走,壟斷了北方河東,長蘆兩座大型鹽場。到第三代範毓瑸時期,介休範氏更是承包了清軍在蒙古的大部份軍糧運輸,從而獲得了從二品太仆寺卿的官位,進而與政府高度繫結,成為名副其實的皇商。而其他獲封內務府商人稱號的晉商同樣迎來了高速發展時期,王氏、田氏等一眾皇商將子弟送入官府,加深和清政府的關系,建立起一張遍及邊境、紫禁城、地方政府的情報網路。清初,由於政府鑄錢導致銅料緊張,各大皇商紛紛承包各地銅礦經營權,範家更是遠赴日本開啟海外銅礦市場,壟斷經營權長達80余年。很快,在乾隆朝時,山西皇商迎來了自己的輝煌時刻。各大皇商各有所長,其商業據點包含海內外,更是完全壟斷了內外蒙古同中原的商路,建立起了一個集礦產、物流運輸、特產、戰略物資為一體的商業帝國,皇商們就此迎來了自己的頂點。

可是繁華過後就是一地雞毛,在商業效益達到高峰後,各地皇商的壟斷行業普遍出現了問題,我們仍以介休範氏為例:範家在為清廷節約大量費用的同時,因運價太低,運輸損耗嚴重,一直負債經營。乾隆三年(1738),範毓馪再次奉命采辦日本銅礦,然而當地銅價大漲,範家立刻遭受巨大損失。乾隆八年後,範家改為向清政府借帑辦銅。到乾隆十三年(1948),範家為清軍采辦軍糧事宜結束,前後長達20余年,累計欠戶部銀172萬兩之巨。這時,對日銅貿易已陷虧本境地,且越積越重。據範清註向朝廷呈述:「共欠帑銀337.1萬余兩。歷年完過289.1萬余兩,尚有未完銀47.5萬余兩。……其所缺銀兩,俱以高利貸借,愈累愈深。雖采辦洋銅現無貽誤,而東挪西湊,實出萬難。」在皇商們再不能向過去一樣為政府斂財,補充內務府資金後,清政府的屠刀毫不猶豫地揮向這些「肥豬」。乾隆三十年以後,因為原有鹽業也因資金短絀等原因仍不景氣,清廷逐漸開展查抄各家欠銀,到乾隆四十八年(1783),各大晉商均「虧折日深,以至上年誤運誤課,拖欠官項累累」,範氏一族「虧損至一百五六十萬兩之多」,被清政府革除在內務府、戶部等官職,滿門查抄。顯赫一時的「八大皇商」至此終結。不過,晉商真正的黃金時代並沒有因為皇商的覆滅而結束,恰恰相反,晉商在清朝中期迎來了輝煌時刻。

盡管皇商占據了各地的商貿路線,但民間商人依舊頑強的生長著。大量山西商人選擇向周邊各省放射線,成為居無定所的行商。在兩浙、雲南、長蘆、河東、四川、福建等其他鹽場,晉商亦有販運,執全國大半鹽場之牛耳。為了從內務府中搶奪市場,晉商多向政府大量捐輸白銀,以補充政府軍需、賑濟、河工等不足。就在皇商們瘋狂擴充套件其影響力的同時,民商們真正將晉商的種子播撒到大江南北:在歸化城,山西的行商經常在大青山和西營一帶貿易,並獲得了很高的利潤,建立起了如「大盛魁」此類的商業組織;在寧夏,名藥材枸杞半數掌握在山西人開的「慶泰亨」手中;在北京,糧食米面行多是祁縣人經營;油鹽酒店多是襄陵人經營;紙張商店,多是臨汾和襄陵人經營;布行多為翼城人經營,鮮魚口以西有布巷,全為翼城人;北京至今留有招牌的大商號「都一處」、「六必居」、「樂仁堂」等都是浮山、臨汾等山西商人首創和經營。

1728年【恰克圖條約】簽訂,恰克圖進入歷史舞台。俄方在恰克圖修建恰克圖城,中方緊挨著恰克圖城修建「買賣城」,成立互市,同俄國人進行遠東貿易。恰克圖買賣城開市之後,貿易十分興盛。恰克圖貿易的中方主體就是以晉商為主,第一次參加恰克圖貿易的有四家商號,全是山西人。清朝在恰克圖沿用邊關互市的「照票制」,規定內地商民至庫倫時,經商的人員、車輛、貨物等都需要登記查驗後給執照。在此制度下,大批山西商人湧向恰克圖,在雍正年初恰克圖僅有幾家商號,到嘉慶年間恰克圖已經有六十余家商號,道光年間又增加到一百余家。中國輸入俄國的毛皮,俄國輸入中國的茶葉、絲綢、布匹等。在中俄貿易中,晉商中的民商迅速發展,誕生了許多著名商號,以自身實力和特色經營,經久不衰,輝耀百年。長達三百年的中俄貿易,不僅為國家對外貿易開辟了一條新的商道,而且同時還催生了近代中國金融的先聲——票號。

在晉商商業活動愈發復雜和多樣的條件下,山西商人催生出了新型的經營方式和營運思路,票號應運而生。票號亦稱「票莊」、「匯票莊」或「匯兌莊」,是作為適應商品經濟發展需求成立的一種金融機構,目的是透過匯兌業務來輔助商貿金融體系的完善。當時晉商開辟的蒙古沙俄商路運程達到萬裏以上,隨著雙方資金投入巨大,出現了資金周轉時間長久的問題,當時以賬局為主的融資方式無法滿足晉商貿易日益增長的資金需求。加之鏢局運送現銀費時誤事,安全性較差,以鏢局運送的現銀結算方式已不能滿足現實需求,於是專門面對匯兌的山西票號產業也因此出現。道光初年,第一家票號「日昇昌」在晉中平遙縣成立,很快其業務發展迅速,到道光三十年(1850)已在北京、蘇州、揚州、重慶、三原、開封、廣州、漢口、常德、南昌、西安、長沙、成都、清江浦(在江蘇)、濟南、張家口、天津、河口(在江西)18個城鎮建立了分號,到光緒十二年(1886)後又陸續在沙市、上海、杭州、湘潭、桂林五城鎮增設五個分號。見新創票號的巨大利潤,其余晉商也紛紛跟進,原任日升昌票號副經理的毛鴻翙跳槽至蔚泰厚綢布莊經理,協助財東介休侯氏將其所開辦的蔚泰厚綢布莊、蔚盛長綢緞莊、天成亨布莊、新泰厚綢布莊、蔚豐厚綢緞莊均改組為票號,並形成以蔚泰厚為首的「蔚」字五聯號,在隨後數年間大獲其利。不久「凡長江各埠茶莊、典當、綢緞、絲布業,及京津一帶皮毛雜貨業之晉人,群起仿辦,往往於本號附設票莊。」在各地晉商的推動下,中國逐步產生了近代金融業的萌芽,一個「白銀帝國」誕生了。

晉商的衰落

晉商作為與政權聯系十分緊密的商業社會團體,其發展脈絡與朝代變化息息相關。換言之,一旦其依附的政權出現動蕩或是衰落,晉商群體也將會面對巨大的危機。1840年第一次鴉片戰爭開始後,晉商的商業霸主地位遭受了沖擊,在英、俄等國的商業傾銷下,晉商逐步遺失了不少海外市場加之清政府的軟弱無能,從根本上動搖了晉商發展的經濟基礎,晉商呈現衰落之態。

侵略者帶來的經濟侵略更是給晉商團體的商業版圖帶來滅頂之災。第二次鴉片戰爭後,俄國商人享受稅收減免和水路交通便利,販運成本降低,甚至能深入中國腹地生產傾銷貨物,在中國獲取了遠較晉商優越的經商特權。與俄商相比,晉商仍需交付高於俄商十倍的稅金,同時只能使用遙遠艱苦的陸路運輸。1868年,在俄商的強烈打壓下,在恰克圖經營的晉商商號由原來的一百多家下降到只剩四家。晉商請求清廷賦予其深入俄國領土的權利,並再次要求放寬邊貿政策以降低成本,方便與俄國商賈開展長期競爭。然而,清政府拒絕了晉商的請求,恰克圖貿易至此陷入危機。同一時期,俄國單方面增加貿易稅收,在內憂外患之下,晉商最終損失慘重。

此外,清政府由於深陷財政危機,因此不得不大量從山西票號中掠奪財富,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內,為清廷代墊代辦匯兌軍協餉、籌借匯兌抵還外債、代理部份省關的財政金庫反而成為了山西票號的主營業務。第一次鴉片戰爭後,清政府透過各種捐輸手段,加大對晉商的壓榨與剝削力度,最終逼迫晉商掏出二百余萬白銀代為賠償。後來太平天國運動爆發,為武力鎮壓起義,清政府又向全國各省籌集近四百萬兩,其中山西一省的捐款就占捐款總量的70%。隨後,由於各地間起義不斷,戰亂頻發,混亂的局勢使得晉商失去了對市場的控制:在戰亂中日升昌等眾多票號、會館被打砸搶燒,損失不斷,被迫倒閉,百年積蓄毀於一旦。而緊隨其來的辛亥革命徹底敲響了數百年晉商的喪鐘,革命爆發後,向各省借貸款項的票號錢款無法收回,同時各省在動蕩的局勢下濫發紙幣,導致存款者紛紛擠兌現銀,加劇了票號的損失,山西票號最終失去大勢無力回天。

除了上文中所提出的外部原因,晉商的衰落也與他們自身息息相關,山西票號利用其與封建官吏的交結,對擴大業務和謀取利潤帶來了好處。如各省解部款項,原來是由各省直接向中央戶部解款。但是手續繁雜,戶部財庫人員常常挑剔、刁難。山西票號卻不同,他們上結尚書、郎中,下交門房、庫兵,手續嫻熟,關系甚廣,交款毫無阻擋。所以各省皆把透過山西票號解款,視為捷徑。由此,晉商成為清末商人中最保守落後的一群代表,他們的大量商業行為依靠著官商勾結、搞壟斷和特權交易,所取得的利益也不是用於投資或再生產,而是運回老家修宅買地。山西商人雖然富有,但其資本投向產業卻是個別現象,而且多在民國初期,並未出現商業資本向產業資本轉化的大趨勢,商業資本仍然停留在流通領域。

晉商的遺產與影響

總而言之,晉商對於中國社會經濟發展具有非常深遠的影響,在世界商業史中具有特殊歷史地位。晉商透過經營發展,加強了中國多個地區之間的貿易聯系。而且因為山西地區的自然條件相對比較惡劣,所以很多山西人在外出經商獲利之後,還會攜資歸鄉對當地進行反哺。晉商透過打通商路以及長途販賣等經濟活動,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各大地區對於貿易的看法,由此來看,晉商的歷史地位以及對中國社會發展的積極作用不可小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