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普法道君
今天的文章是一位年過70的體制內前輩「普法道君」投稿,回顧了他在07年任公安局長即將退二線時,處理的一件關於「黑S會」的「小事」。
那大概是07年左右吧,那時候的我已經快60歲了,在單位上基本上逐漸淡出領導崗位了。
老家的一位發小來到南昌,我們在這裏稱他為小a吧,小a是和我一個姓的族人,我老家是皖北人,當地聚族而居,一個大村子四五千人,基本上都是一個姓的族人。
小a是我的小學同學,我對他的印象還停留在60年代一起上小學的時候,上世紀90年代我回家探親時曾經見過他,只不過年代久遠,記不清罷了。
他和一個30多歲的農村婦女來到了我居住的家屬樓,那天早上我剛起床就接到了保衛科的電話,保衛科向我確認之後,他才和那個女人一起走到了我家裏。
他來到我家中時,顯得那麽局促不安,只是不停地在我面前搓著手,有時我感到他話到嘴邊卻又沒有說出,經他介紹,原來那個30多歲的女人是他的大女兒,小a有一女一子,小兒子是他40多歲在繳納了一大筆計劃生育罰款之下,才保住的兒子。
他女兒一言不發,滿臉木訥惶恐的表情,這時我心中有了一些打算,我當時認為他是來托我給他大女兒在城裏找個工作,我當時在心裏想了一周,一個農村女人又沒有什麽文化,能找什麽工作呢?
但是畢竟是老鄉。我搜腸刮肚一番後,然後對小a說,「有什麽話你就說,大侄女如果有什麽需要我幫忙的,我一定盡力。然後我不等他開口就說,這樣吧,我們單位食堂正在招工人,工作量也不重,一周雙休,其他的節假日和國家工作人員一樣,說出去在政府工作也好聽,比外面正常工作多不少的薪資」。 當時我們單位食堂的臨時工一般薪資在1600左右,比市場上的行情要多1/3,而且福利不少。
這時小a卻不好意思的開口,「不是閨女的事,是殿臣的事 」 ,殿臣便是小a兒子的名字,據說當初取名時,是為了取殿上為臣的意思。
說起小a這個兒子,我們姑且稱他為小b,小b出生於80年代末的皖北農村。他出生時大姐已經出嫁,基本上都是爺爺奶奶帶大,父母一直在外打工,所以就像那個年代,大多數的農村孩子一樣處於放養的狀態,後來初中輟學之後,我就不得而知了。
小a卻急迫的向我講起小b的故事,原來小b自從輟學之後便無所事事,父母也沒有門路,便只好任他自由生長下去,結果這一生長卻出了大事,原來在07年年初,他和朋友為一個大哥去站場子,結果不知怎地,b卻被公安抓了起來,小b的父母原以為會像原來一樣關幾天就會放出來,誰知這次一關卻是接近兩個月。
小b的父母都是老實本分的農民,沒什麽有力的社會關系,搜腸刮肚一番,突然想到了我在80年代末時,曾經擔任過某縣的公安局局長,於是就來到了南昌找到了我。
這也許是受當年古惑仔電影的影響吧,當時的小年輕們總是不知輕重,總幻想著為幫派去砍人坐牢,然後就能出來做大哥,還能拿安家費,有多了不起,實際上蹲苦窯的哪有人出人頭地。
我也不是不知輕重的人,便說犯了黨紀國法,我也沒有辦法。誰知這時小a卻突然跪了下來不停的磕頭,哭喊道「大哥!你是局長,管著公安肯定有辦法,如果這兔崽子真的犯了法,自有公家的人收拾他,可我真不信他有捅人的膽子,我也不求什麽,只求你找人問問具體什麽情況,就是他明天槍斃,也好的叫我和孩兒見一面呀。」
後來我便進行了一定的溝通,正巧老家那個市的治安支隊副隊長是我當年在地方上搭過班子同事的親弟弟。 也是屬於人托人的關系吧,對方在我打去電話之後,就說我想幫忙的話,最好去老家一趟,透露出小b已經供認是他將人打至重傷,並且從他只言片語中,我感覺是有可能有隱情。
我本來不願意多惹事端的。 說實話我本人不算是什麽青天大老爺,但是也算是二三等的好官,我可以拍著胸脯說,最多喝過別人泡過的幾杯清茶。 然後還有一些原因使我比較擔心,一是萬一他真的是被人冤枉的,我不忍看一個小夥子走入歧途。 二是我害怕老家人說我當官之後忘恩負義。
於是我就找到了辦公室主任,讓他代為購買三張前往老家的臥票,當時火車票還處於十分緊張的狀態,當時還沒有進行火車票實名制,經常就是黃牛來哄擡票價,小a看到我如此幫忙,肯前往老家進行聯絡,反倒十分的不好意思,在火車上,他一路上絮絮叨叨的說著感恩的話,然而又十分拘謹,反倒令我不好意思。
唉,中國式的父母總是這樣為子女盡心盡力。
當我和小a來到老家並見到那位副支隊長後,他卻對我們顧左而言右,並且讓人帶話,希望我們去拘留所一趟,給小a做做工作。問別的又不說清楚,有一股想要置身事外的感覺。
我和小a來到拘留所之後,先走個程式,拘留所方面來了一位主管副所長,他來了之後卻不允許我們進行探視,我當時據理力爭,但是我當時並沒有表明身份,可能對方看我們兩個50多歲的老頭子和一個30多歲的農村婦女好欺負吧,對方直接以案情需要保密為由,不允許我們進行探視。
我當即聯系了老家法院的一位法官,並為小b申請了法律援助,因為是熟人關系,並且合規合法,所以不到兩天就找來了法律援助律師,當我和小a,小b的姐姐以及援助律師來到看守所,還是那個所謂的副所長,看到我們帶了援助律師,直接說辦案單位禁止犯人會見律師,當時那個法律援助律師是個小姑娘,面色也難看起來。
我幹脆直接說道,你這些小把戲騙一騙小城市的律師可以,但是你騙不了我,辦案單位沒有這項權利,再者說你代表不了辦案單位。
在這裏我向大家普及一個法律要點,很多人以為,辦案單位及公安機關有權利禁止犯人會見律師。實際上他們沒有這種權利的,除非一種情況,犯人涉及國家安全一類的案件是可以特事特辦的。
所以大家如果在生活中有親戚朋友被公安局拘留,尋找律師的時候,如果對方不允許律師會見,一定要提出對方的錯誤,否則公安機關就會拿虎皮扯大旗的,不允許律師探視。
我又看向小a,看著他那一張布滿滄桑的臉,心下一橫,幹脆豁出去了:「你今天可以以任何理由拒絕我,我今天都不會說什麽,但只要你違法違紀了。記住一點,人在做,天在看,舉頭三尺有神明。遠的不說,你的警號,我記住了,剛才的這件事在場的都是見證,我馬上向政法幹部教育整頓領導小組寫信! 」
(在這裏給大家分享一個小技巧,作為一個曾經的公安人,如果公安機關對你進行不正當的處理,不要反抗,千萬不要發生肢體沖突,記下他的警號,可以向政法幹部教育整頓小組進行舉報,這個小組是由政法委主要領導進行處理的12337平台。
用句不好聽的話,即使他沒有任何的錯誤,你只要向這個平台舉報他一次警號,他就得寫一次檢查,三次以上他的一年所有獎金績效全部取消,在公安隊伍裏,紀委在公安眼裏只是球場上吹哨子的存在,而政法委的政法幹部教育整頓小組就是刮骨刀)
後來我們得償所願和小b進行了會面,小b見到我們之後,先是眼淚不住的往外流,我和法院援助律師向他問這件事的經過,他先是一口咬定這件事是他幹的。
我幹脆就讓他把事情的原委都說清楚,他說了一遍之後,我又說你再說一遍(這個也是公安的審問小技巧,當審問犯人時,可以要求他將事情供述一遍,記錄在案後,再要求他二次供述,對比兩次供述有沒有出入的地方。),第二遍和第一遍就有明顯的出入。
從事情的變化和前因後果,以及一些領導的言辭和行動我就看出這件事情很有可能是小b為了某位權勢子弟進行了頂包,然後我就對小a的父親表達了內心的想法,小a的父親在接見室裏就一個巴掌向小b甩了過去,小b趴在地上痛哭了一場,然後就竹筒倒豆子般將事情的原委說了出來。
原來小b是為了他的大哥頂了包,他的大哥承諾只要他頂了這件事,就給他十萬塊錢,並且出來之後讓他當團隊的一把手。
其中的事情可以說一波多折,多余的事情我不想多說了,我只想說當黑社會的沒有一個有好下場,至少普通家的孩子不會有好下場。
他的這位大哥在當地有一定的能量,是縣局一位副職領導的兒子,結果在小b翻供之後就被辦案隊抓了進去,在極力賠款之後仍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
後來小a見到我也總說我是他們家的恩人,如果我不幫忙,今天呆在監獄裏的就是他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