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老師,您好!我們單位今年返聘了三位專家,他們的年齡均在60周歲以上,請問支付給他們的薪資是否也要扣繳個人所得稅呢?
答:感謝您的提問!根據國稅函[2005]383號規定,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後,按「薪資、薪金所得」應稅計畫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是應註意的是,如果貴單位返聘的是未辦理退休手續的「高級專家」,則根據財稅[1994]20號規定,在高級專家延長退休期間,從其勞動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取得的薪資、薪金、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視同退休薪資,免征個人所得稅。
應註意的是,延長離休退休年齡的高級專家是指:
1、未正式辦理離退休手續;
2、享受國家發放的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學者;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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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 源:遠端墨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