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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女孩救摔倒老人,卻被老人訛10000元,女孩亮出身份後,讓老人一家悔不當初

2024-03-20情感

來源: 本主兒

天津女孩扶救路上摔倒的老人,竟被老人和家人訛10000元,女孩亮出自己的身份,強力反擊,讓老人一家悔不當初。


天津某醫院,一群人正圍著一位年輕女孩吵個不停,紛紛指責她把老人撞倒了,要求女孩賠償。
女孩解釋說,老人是自己摔倒的,她是在路上碰到,出於好心叫120把老人送來醫院,為了讓老人得到及時救助,醫藥費也是她墊付的。
可是老人和子女並不相信:

「如果不是你撞的,怎麽會這麽好心,把人送到醫院?」

堅持要女孩除了這墊付的3000元,還要再給10000元的賠償金。
面對拎不清的這家人,女孩選擇了報警。當著警察的面,這家人依舊聲稱老人是女孩撞的。
女孩見這家人無理取鬧,還恩將仇報,也是很氣憤,於是,她亮出自己的警察身份,再次告訴老人子女,幫助老人不僅是出於公德心,還是出於職業本能。
為了查明真相,民警調取了監控,一切真相大白。


原來,老人摔倒的時候,女警離他還有幾十米遠。在證據面前,老人的子女無話可說了,乖乖把3000元錢還給女警。
本以為事情就此了結,沒想到結局反轉了。

過了兩天,老大爺和他的家人突然接到法院的傳票。原來女警告他們一家敲詐勒索,並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40000元。

老人全家都十分震驚,覺得簡直是天方夜譚。
然而,法院最終的判決下來,支持女警的訴求,要求老大爺一家支付女警40000元錢的精神損失費,老大爺一家簡直苦不堪言,這回可真的是「偷雞不成蝕把米」了。
更讓人意外的是,女警收到錢後,第一時間全部捐給了福利機構。
訊息傳出,大家都稱法院判得好,也紛紛為女警的行為點贊。
近些年,有關老人摔倒,該不該扶的問題,一直備受爭議。屢屢發生的現實版「農夫與蛇」的故事,讓很多有心人望而止步。
2006年11月,南京小夥彭宇在公交車站下車時,發現有一位老太跌坐在地上,正痛苦呻吟。

彭宇和另一位熱心人一起把老人攙扶到旁邊坐下,隨後又打電話通知了老人的兒子。


老人的兒子趕來後,彭宇還一起把人送到醫院。臨走時,彭宇還為老太墊付了200元醫藥費。
讓人想不到的是,老太竟指認彭宇就是撞倒她的人。老人的家人立馬要求彭宇賠償住院費、醫藥費、精神損失費,共計13.6萬元。
由於雙方在是否撞人問題上有爭執,所以無法達成賠償協定。

於是老人一家直接把彭宇告上法庭,在經過一審,二審,三審後,最終以彭宇賠償老人10000元才結束這場官司。這就是曾經備受關註的「彭宇案」。

2013年的「吳偉青案」更是讓人唏噓不已。當事人出於一片好心,把路上一位跌倒的老人送到醫院,結果被老人一口咬定是他撞倒的自己。

最終,吳偉青不堪老人子女的恐嚇、騷擾,用跳水自殺的極端方式自證清白。
人們不禁感嘆,到底是「老人變壞了,還是壞人變老了」呢?
「吳偉青案」中,老人道出他的苦衷。原來,老人年紀大了,靠子女養活,但是子女的日子過得也很艱難,再加上他一身的病,摔傷後就更沒人管他,無奈之下就想讓吳偉青來承擔這些責任。
像這種因為自身家庭原因,把別人當「錢罐子」的老人,是這些訛人老人的普遍心態,他們本著訛到一個可衣食無憂,沒訛到大不了就是個賠禮道歉的心態,昧著良心去顛倒是非黑白。
受南京「彭宇案」的蝴蝶效應,「老人路上摔倒扶還是不扶」這一話題,在近十多年來一直是備受大家爭議的。


所幸的是,近些年來,隨著人們對此類事件的關註,本著不讓好人吃虧,不錯過真正需要被救助的人,法院的判決也更接近民意。
全國首例碰瓷被罰案可以說是大快人心。

2013年,四川達州的9歲男孩江小雲,和小夥伴們在放學路上幫助一位摔倒的老奶奶,卻被老人訛上了。
小雲的爸爸為了證明孩子的無辜,不讓孩子留下心理陰影,不得不暫時放下工作給孩子找證據。

在警察、目擊者、醫院、媒體等多方幫助下,落實了老太太一家的訛詐行為,於是,小雲爸爸將老太太和她的孫子告上法庭。
經過二次審理,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老人的孫子被判有期徒刑半年,並處以一萬元罰金。


事後媒體問小雲,如果遇到同樣的事情,還會不會上前?這個善良的孩子還是毫不猶豫地回答:

「我會。」

物欲橫流的時代,無償的助人為樂應該得到大力弘揚,但前提是好人不被冤枉,壞人必須得到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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