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花漸欲迷人眼」,一些位高權重的人長期在官場浸染之後,走上了利欲熏心的不歸路,2011年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張曙光落馬,「貪」字下面是錢,「色」字上面是刀,他與很多「大老虎」一樣,都沒離開貪與色,隨著案情的進展,一些不為人知的事情浮出了水面。當公安人員帶走鐵路文工團的一名歌手時,眾人才知道這位曾多次上過央視舞台的演員竟然是張曙光的情婦,她就是羅菲。
2005年,鐵路部門舉辦了一場年終宴會,宴會上安排了一些歌舞表演,那天羅菲穿著華美的禮服,在燈光的照射下格外光彩動人,音樂響起時眾人都沈浸在羅菲優美動聽的歌聲中。之後羅菲在熱烈的掌聲中優雅謝幕,這時台下投來了一道熾熱的眼光,羅菲在謝幕時與其目光交匯,她看到後微笑點頭,從那個人坐的位子上,羅菲認出這是她的頂頭上司張曙光。
當晚張曙光請羅菲到一家高檔餐廳吃飯,這讓羅菲感到「幸福」來得太突然,其實以她的直覺完全明白張曙光請她吃飯的用意,只是出於含蓄並未表現得太主動。之後張曙光用包袋、珠寶來「溝通」感情,羅菲也都是欣然接受,當張曙光表露自己的用意時,羅菲開始猶豫了,但是張曙光接下來的一句話瞬間讓她破防:「你有什麽要求,我一定都會滿足」。
羅菲出生在一個普通的家庭,父母對她雖然非常疼愛,但那種高檔奢華生活一直是她可望而不可及的。她最初到鐵路文工團是憑借著不錯的外形與歌喉,這份工作對於很多人來說是非常羨慕的「鐵飯碗」,可她卻隨著時間的推移而不滿足於現狀:她想與那些明星、大腕比肩,不甘心只做「陪襯」,她確實有唱功實力,只是沒有機會翻盤,看著眼前向她「表白」的張曙光,她在虛榮心的驅使下,就這樣成為了高官的情婦。
之後的羅菲沈浸在追求捷徑成長的愉悅中,她夢寐以求的豪車、豪宅都被張曙光送到了手中,二人出雙入對,他們在一起成為了熟悉之人心照不宣的秘密,慢慢一些不法商人開始明白,直接找張曙光辦事不如讓羅菲吹「枕邊風」。羅菲的生活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她的吃住行遊購娛都有人「報銷」,很多都是從不法商人那收受到的賄賂。
一次有人安排羅菲到香港旅遊,期間送了她一塊價值30萬的手表,羅菲眼都不眨的收下;還有一次羅菲想換車,又收到了「知情人」的熱心「贊助」;2008年時,羅菲嫌自己的收入太低,立刻有人安排她到公司「掛名」工作,表面上說是為公司做宣傳、做形象策劃,實際上羅菲一天班也沒有上,每個月1.6萬的薪水就這樣到了羅菲的口袋,前前後後共拿了三四十萬的「薪水」。
羅菲自然不能白拿錢,不斷地向張曙光吹「枕邊風」,張曙光縱容羅菲的行為,利用手中的職權開「綠燈」,這些不法商人從中得到了想要的好處,看起來互利互惠,其實都是在金錢奴役之下的權色交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2011年張曙光被檢察機關帶走,根據調查發現,他涉嫌貪汙受賄達4700多萬元,經法庭審理之後,判處死緩。
拔出蘿蔔帶出泥,羅菲作為他的情婦也深知好日子到頭了,為了給自己留條「後路」,她把一只箱子送到了朋友家裏,只是她沒想到朋友最後把這只箱子交給了檢察機關。當羅菲被送上法庭時,她已經沒有了往日的風采,一身相互的打扮看起來有些落魄,面對媒體鏡頭時,不再是光彩靚麗的她,而是低頭掩面來隱藏自己的尷尬,當初有多光彩,現在就有多淒慘。
羅菲案件的審理也是一波幾折:一審時以掩飾、隱瞞犯罪追究刑事責任,最多判三年徒刑;之後經檢察機關取證,想以受賄罪起訴,這就意味著起步就是重刑,一審結束時羅菲以受賄罪判處五年徒刑。羅菲不服一審判決而提出上訴,結果上訴被駁回,之後她又繼續申訴,法院經復查之後最終再次駁回,她最後只能認罪服法,後因在改造期間表現良好而獲得減刑。
羅菲本是潛力不錯的歌手,否則也不會多次上次央視舞台,但是她過於急功近利,當她收下張曙光為她精挑細選的禮物後,看似表面光鮮,其實是一條通向違法犯罪的道路,最後落得一個淒慘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