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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曾第一個站出來揭發江青,丈夫卻力主留江青一命,這是為何?

2024-06-19歷史

1980年,在經過漫長的調查取證和準備後,最高法終於開始審理「兩案」,準備為動蕩徹底畫上一個句號。而作為動蕩的主要「推手」,江青自然是最高法的重點審理物件,她於1980年11月20日被送上被告席,時任最高檢檢察長的黃火青親自對她提起公訴。

江青是個高傲且頑固的人,她自始至終都不覺得自己有錯,在進入法庭之後,她特地擺出一副目空一切的架勢,冷眼睥睨所有人。開庭之後,公訴人按照程式宣讀起訴書,期間江青數次粗暴打斷黃火青的發言,扯著嗓子嚷嚷著一些毫無邏輯的話語,法官為此很是生氣,幾次厲聲呵斥江青,警告她要尊重法律,江青這才作罷,不再任性胡鬧。

公訴人發言結束之後,輪到江青做陳述,她拿出提前準備好的稿子,得意洋洋的大聲朗讀起來,其中內容多為顛倒黑白之語,且毫無邏輯、章法,法官聽完之後連連搖頭。緊接著,法官開始依照公訴人的指控質詢江青,一連問了她好幾個極為尖銳、敏感的問題,江青根本答不上來,眼看著局勢對自己愈發不利,她便開始耍小聰明,一會兒聲稱自己身體不舒服,一會兒謊稱自己要上衛生間,不斷的要求休庭、結束質詢。

很快,五個小時匆匆而過,審理工作卻毫無進展,法官也被耗得不耐煩了,於是便順著江青的意思宣布休庭,打算明天再繼續審理。可誰料江青卻在此時又突然轉變態度,不許法官休庭,她甚至拍著桌子怒罵法官「無能」。為避免情況進一步惡化,法警果斷強行將江青帶離法庭,這場荒誕的鬧劇才終於暫告一段落。

到了第二天,江青不再大吵大鬧,審理工作這才順利了一些,法官開始陸續傳喚證人到場指證江青。首先第一個證人是於若木,她是陳雲同誌的愛人,動蕩時期,她和陳雲先後受到了江青的迫害,受了不少委屈和苦楚,於若木對此很不服氣,為了反擊江青,她嘗試了多種不同的方法和手段,結果收效甚微,絲毫沒有撼動江青。

現如今,自己終於有機會一吐心中的不快,她自然是毫不留情,痛陳江青的錯誤和汙點,一連講了半個小時才罷休。再看江青,她被於若木的話氣得臉色發青,後槽牙都要咬碎了,可她又無法反駁對方的話,只能自顧自生悶氣。

後來,又有幾名證人到場指證、揭發江青,其證詞與公訴人的控訴基本一致,至此,法官基本可以給江青定罪了,她在十年動蕩期間,犯有反革命、造謠、非法拘禁等七項罪名,且產生了極為嚴重的後果和負面影響,因此決定對她進行頂格處罰,判處死刑!

可誰都沒想到的是,就在判決書下達前夕,陳雲突然介入,要求法官將死刑改為死緩,因為陳雲認為,動蕩說到底不過是一場政治鬥爭,最後的結局不應該是你死我活,凡事還是要「留三分」,如果開了「殺人」這個先例,後世若是再有政治鬥爭,恐怕會引起腥風血雨,鬧得天下不寧!

法官最終被陳雲說服,改判江青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她的命算是保住了。1984年,江青患上了嚴重的肝部疾病,黨中央遂批準她保外就醫,安排她住進了京郊的一棟獨院別墅,鑒於她一直不肯認罪,且經常無端造謠,因此黨中央仍限制她的自由,不讓她隨意外出走動,她的活動範圍始終在別墅之內。

晚年的江青因為過度猜忌和疑心,患上了精神類疾病,她一直喜怒無常,動輒辱罵保姆和看守人員,言行舉止愈發粗暴、極端。黨中央曾專程請心理醫生為她治病,可她卻偏執的認為心理醫生是「壞人」,要謀害自己的性命,所以拒絕配合醫生治療,不吃藥也不打點滴,頑固得像塊老木頭。

進入90年代,江青的身體狀況愈發糟糕,病痛折磨的她生不如死,她的精神也瀕臨崩潰,從1991年開始,她時常在午夜驚醒,或哭或鬧,或對著墻角的空氣自言自語。到了當年6月,她終於耗盡了所有意誌力和耐心,為了盡快結束痛苦,她選擇了上吊自殺,就此走完了飽受爭議的一生。江青的遺願是和毛主席合葬在一起,可主席的遺體被陳列在紀念堂,並沒有下葬,因此根本無法和江青合葬,最終她只能孤零零的被安葬在北京某革命陵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