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嵐嵐
在農村,宅基地是每一個農民不可或缺的基本居住保障。不過由於
適齡農村人口的增加以及宅基地結束機制不暢的問題,宅基地的分配和申請愈發困難。
面對這一問題,國家頻頻出台硬核政策,旨在解決「審批難」、「分配難」等困境。
那麽,具體都有哪些政策在發揮關鍵作用呢?
審批權下放,速度更快,流程更簡
早在2019年,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率先提出,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審批權下放至鄉(鎮)人民政府。 之後,農業農村部和自然資源部進一步印發通知,規範了農村宅基地的審批管理機制。 這意味著,從稽核到批準,農民只需透過村委會提出申請,村委會審查後上報鄉(鎮)政府稽核批準。
這項政策簡化了審批流程,大大提高了效率,讓農民不再為宅基地審批問題頭疼。
審批權的下放無疑是破除「審批難」的一把利劍。
計劃指標單列,解決用地需求
雖然鄉(鎮)政府可以批準宅基地,但多數農村地區已經缺少可用的建設用地。
為解決這一問題,國家提出在年度全國土地利用計劃中單列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計劃。
也就是說,一旦需要轉用農用地用於住宅建設,只需按需求上報即可,不再為用地指標擔憂。
透過這種專項用地計劃,農村村民的宅基地需求得以有效保障,實作了宅基地的「實報實銷」。
最佳化審批流程,一個視窗解決所有問題
為了進一步簡化流程、提高效率,2024年4月,住房城鄉建設部等五部門聯合釋出【關於加強農村房屋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鄉鎮人民政府要統籌建立聯審聯辦制度,實行‘一個視窗’對外」。
這意味著,農民需要的所有審批事宜都可以在一個視窗完成,省去了多頭跑、重復跑的麻煩。
與之前「探索建立」的建議相比,現在則是明確的政策要求,各地必須落實。
這項措施無疑為農民提供了最大的便利,極大提升了審批效率。
規劃不再是絆腳石,「通則式」規劃助力審批
宅基地的審批很大程度上受制於村莊規劃的制定和審批。
有些地方因為沒有編制村莊規劃,遲遲不批準農民的宅基地申請。
針對這一問題,國家提出了「通則式」規劃,即在沒有編制村莊規劃的情況下,可以依據縣或鄉鎮的國土空間規劃管理規定,核發鄉村建設規劃授權證。
這種「通則式」規劃包含了五條重要控制線和三方面指引,確保土地利用的科學性和規範性。
如此,即使村莊尚未編制規劃,農民也不會因此被拒之門外。
保證每戶都有住處,集中建設、城市住房都在考慮範圍
「一戶一宅」原則是農村宅基地分配的基本制度,但在一些人多地少的地區實施起來困難重重。
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可以采取其他措施,保證戶有所居。
這些措施包括為村民集中建設樓房、為村民在城裏買房提供資金幫助等,從多層面保障農民的基本居住需求。
靈活多樣的保障方式,在確保「一戶一宅」難以落即時,同樣能夠讓每個農民有處可居。
宅基地問題直接關系到億萬農民的居住和生活品質。
國家從政策層面推出的一系列硬核措施,正在一步步打破困局,確保每個農民的居住權得到應有的保障。
透過審批權下放、計劃指標單列、最佳化審批流程、推行「通則式」規劃以及多元化的居住保障措施,農民們再也不用為了宅基地隔著土地難撐待轍。 可以預見,未來的農村,將在政策的扶持下,變得更加美好與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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