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學校招聘,遇上了一個女博士來遞簡歷。一輪簡單的面談下來,我倆相談甚歡。
我覺得這場面試挺成功,她各方面都蠻好的,算得上是很優秀那種。於是一路流程走下來後,到了對應崗位業務領導那兒。業務領導一開始就表態,說不想要這個人,我覺得很奇怪。
仔細一問,業務領導只說了一句:「她已婚未孕,放進來,相當於是個不定時的火乍彈。」
我很不服氣,同為女人,我是挺討厭這種職場上的性別歧視的。於是為了爭一口氣,我纏著這個業務部門領導一直遊說,軟硬兼施的,終於說服他把人給招進來了。
結果沒過兩個月,正式合約簽完後沒隔幾天,發現女博士懷孕了。而且是隱育入職,也就是說,入職前她就已經知道自己懷有身孕了。
這個訊息傳到我這的時候,我都不知道該生氣找她算賬,還是該趕緊想想怎麽和業務領導解釋。
還好,這女博士懷孕期間也不算太嬌氣,除了堅決不加班,其他的工作表現倒也是挺正常。
很快過了大半年,女博士順利進入生產期,然後提出來了要休產假。我和業務領導說這很正常,業務領導一副早知如此的無奈樣子接受了。
畢竟女博士畢業歲數也不小了,結了婚正常要小孩也沒啥錯。況且國家也規定了,不能因為懷孕就不要這個員工了。
可是產假快結束時,女博士說了一大堆難處,提出來申請延長產假,理由說得頭頭是道,讓我都沒法拒絕。
可我比誰都清楚,她的崗位沒人肯定不行。不可以空缺,就必須有人。
業務領導說再找一個人吧,行,單位掏了這個錢了。我招聘的時候沒說是替補產婦的,因為說了沒人會來。
即便是來了,知道自己呆不長,更沒晉升機會,也不會好好幹的。萬一她趁著這段時間也懷孕了,業務領導還不吃了我。
眼看女博士產假快結束了,人家來頂替的幹得好好的,難不成讓人家走?
這期間一直拖著不給人家轉正,這也實在太過分了。我不想做這種對不起人的事
,就實話和頂替的說了。不提前說,到時候女博士回來了,那新找的這個人咋辦。
人家本來幹的也挺好,我就把人家解雇了,對人家也不公平。頂替的那個同事很生氣的罵人,然後二話不說收拾東西走人了。業務領導更是無奈,可我也不想對不起我自己,也只能裝聽不懂。
萬萬沒想到,女博士好不容易產假都休完了,還沒踏實一年呢,人家跑來告訴我說考上編制了。
要知道博士薪資老高了,比普通的職工高出一大截。可她來了以後,除了懷孕期間熟悉熟悉工作,還有孕後期的輔助辦公室工作,其實基本啥也沒幹。
單位哢哢掏人工成本,還因為這個人占了一個指標,也不能再招人了,我真的是有點罪惡感。
現在看到那個部門的領導,我都繞著走,真覺得對不起人家。
可你說人家女博士追求上進有錯嗎? 單位有錯嗎?白花那麽多錢人也沒用上,也挺冤枉。 也不知道到底是誰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