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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3個月後,前領導說漲薪2成,讓我重回公司上班,辦完入職手續後,才發現入了個坑

2024-07-24職場

我從前公司離職3個月了,前任領導突然打來了個電話。他開門見山的說,知道我現在新公司混得不怎麽樣,問我想不想重新回到老東家那去上班。

說實話,剛聽到這個訊息時,我心裏真的是開心的不得了。

因為我後悔跳槽了,相比之下,現在這份工作並沒有當初想象中那麽如意。無論是工作強度還是收入,都和上一份工作相差了一截。

更重要的是,新公司的企業文化和團隊氣氛讓人一言難盡。

當初我之所以會跳槽過來,完全是受了上司和同事的慫恿。那時我的直屬上司因為對獎金分配不滿意,和公司鬧了一場後,帶著兩個同事跳槽了。在他們的鼓動下,沒過一個月,我也跟著辭職來了這邊上班。

令人失望的是,我躊躇滿誌跑過來,日子卻過得一言難盡,現在真的是後悔了。

入職到新公司,我們幾個竟然要經歷三個月的試用期,到現在還沒有簽正式合約。

好不容易呆了快3個月,人資那邊已經開始準備好合約,通知我們月底前去簽了。一起過來的同事私下商量了幾次,我都沒確定到底要不要留下來。

正在這為難的當口,好巧不巧的是,前部門領導的邀約電話就來了。原來這邊公司他無意中聽說了我們的狀況,這才找上了我。

領導在電話裏說:讓我直接回去復職,可以免去試用期,還給漲薪20%。

這條件真的是太誘人了,我怎麽可能不心動。我稍稍和領導客套了幾句,轉頭就欣然答應了。

做了決定後,我一刻也沒拖延,和小上司打了招呼,推掉了這邊的合約。交接完後,直接回來了老東家這邊。

領導很高興,當天晚上還帶著部門幾個老同事給我接風。飯席上,領導透露說說公司最近接了個大計畫,順便讓我把相關的職業證書借給公司用下。

這點小事我當然不會拒絕,第二天一早,我就去人事那辦好了入職手續。果然,入職合約上沒有試用期,我心裏不由松了一口氣。

可萬萬沒想到的是,就在發薪資那天,我察覺到了不對勁。我到手的薪資數目不對,和領導承諾的差了一截。

於是去找財務要說法,想弄明白是怎麽一回事。結果卻讓我大吃一驚,原來財務這邊並沒有出差錯。

仔細一問,發現問題竟然是出在領導給我定的薪資待遇上。原來他當初承諾的 漲薪20%,竟然是屬於績效薪資。

顧名思義,績效薪資,當然是要看考核數據的。只有業績達到標準,這筆錢才有可能拿到手。

而當初我並沒有細看的合約上,業績標準極其高。可以說按當下的業內行情,幾乎沒有誰能做到。

有同事悄悄告訴我說,領導之所以叫我回來,很主要的原因是因為我的證 書。這會兒我心都涼了半截,折騰半天,沒想到空歡喜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