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松龄的【狼】,是入选初中语文课本的一篇文章。
这篇文章从几十年前入选中学课本至今,依然占有一席之地。可见本文的指导意义还是极大的。
应该70、80后对这篇文章都有印象。
其实入选课本的【狼】,在蒲松龄的【聊斋志异】里并不是单独存在的。
它是以「群文」的形式呈现的。共有三篇,入选课本的是第二篇,也被称为【狼·二】。
【狼·二】文辞凝练,言简意赅,全文共计246字。接下来我们一起欣赏和回味原文: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少时,一狼径,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全文的意思是说,有一个屠夫卖了一天肉,傍晚回家的时候,担子里只剩下骨头了。在他回家的路上,偶遇了两只狼,两只狼一直尾随着他。
屠夫害怕,给狼投了一根骨头,得到骨头的狼停下了,另一只还跟着。
他再投一根,后边的狼停止了,第一只啃完骨头的狼又跟上了。眼看着骨头都扔完了,两只狼还跟着。
没办法,屠夫找了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来到麦场的草垛旁,背靠着草垛,卸下扁担拿着刀准备与狼决斗。
狼看到后也害怕了,不敢上前。
过了一会儿,一只狼离开了。另一只狼像狗一样蹲在他的面前,假装睡觉。屠夫见状,飞身向前,用刀砍狼的头,没几下,前狼就被击毙了。
屠夫以为没事了,正要走的时候,忽然发现先前离开的那只狼,在草垛后边挖洞,半个身子都已进入洞中了,只露出屁股和尾巴。
屠夫向前,用刀砍断了它的屁股,也将其击毙。
这时候屠夫才发现,原来那只假装睡觉的狼,是在迷惑他。等到后边的狼挖通了草垛,他们将前后夹击,屠夫肯定会没命的。
不过最终狼的计谋没有得逞,被屠夫分别杀害。至此,屠夫还发表了一则感慨, 「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狼也够狡猾的了,但是一会儿又被双双击毙,禽兽毕竟是禽兽,它的欺骗能有多少呢?只不过给人们增添点笑料罢了!
初中时,读到这篇文章的末尾,总觉得人很聪明和勇敢,狼在人的跟前根本没有可比性。
如今人至中年,再看结尾这段话,却一点也笑不出来。
甚至觉得屠夫有些盲目自大,有些无知的可笑,顿然间感觉狼有点可怜了。
针对结尾的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的议论,老师们做了引申说,文章里的「狼」,其实指的是蒲松龄生活的那个时代的鱼肉百姓的官吏。
蒲松龄这里是借「狼」,来映射当时社会的恶势力。最后对狼的嘲笑,正是嘲讽凶恶势力最终必然走向灭亡。
其实如今细思下来,老师们的「引申」多少有些牵强。其实蒲松龄【聊斋志异】里的作品,多为现实故事的记述,基本没有掩饰和讽喻。
这一点,我们从另外两篇「群文」也可略见一斑。
另外两篇【狼】的群文,这里不再赘述原文,只拿出最后的议论之句。三篇议论合在一起,分别是:
「缘木求鱼,狼则罹之,可笑矣。」 (就像爬在树上捉鱼一样,狼本来想吃肉,结果遭遇了祸患,这真是可笑啊!)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 要不是屠夫,谁能有这样的计谋呢?)
前两篇文章的议论,我们可以看出是蒲松龄对狼的蔑视;第三篇文章的议论是说狼幸亏遇到了屠户,是它的幸运。其实这是一句反话,是对屠夫的讽刺。
如果还没有看明白的话,那么我么就看看这三篇文章最后的一个总的议论。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暴,杀狼亦可用也 。」
这三则故事,都是出自一个屠夫之口。屠夫其实是很残忍的,是更加残暴的动物,只是遇到了狼,算做了有意的事。
从这句总的评语中,一点也看不出蒲松龄对屠夫的赞美,甚至对屠夫这一职业的残暴还多有微词。
同时,在这些议论中,也没有看到将狼比作恶人、恶势力、黑暗社会的隐喻。
由此【狼·二】中老师对议论的引申,多少有些牵强了。
其实,这篇文章的根本内涵,是蒲松龄对屠夫自大骄横、残暴残忍的不满,和对动物生灵们甚至包括狼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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