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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已經有了便捷的紙幣,明朝為啥又開倒車用回白銀?

2024-07-10歷史

本 文 約 5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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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電子支付要比現金支付方便許多,所以很快贏得人們的青睞一樣;紙幣支付也比攜帶貴金屬乃至絹帛等等價物支付要方便很多。可奇怪的是,為什麽明清社會,人們還是使用銀子和銅錢來交易,卻不見紙幣的蹤影呢?這種奇怪的現象,要從明朝極為失敗的紙幣政策開始說起,那就是「大明寶鈔」。

大明寶鈔的誕生

紙幣在北宋獲得了成功,那麽後世朝代當然有樣學樣,金朝和元朝都延續了宋朝的紙幣政策,將紙鈔作為國家貨幣制度的核心,這一時期被稱為「紙鈔時代」。

對於生於元朝、長於元朝,在元朝活了半輩子的朱元璋君臣來說,元代紙鈔不僅是他們不可能回避的經濟制度遺產,也是他們個人生活中習以為常的重要經驗。對明朝開國君臣而言,發行紙鈔是天經地義之事。不過朱元璋以雄才大略一統天下,各項制度均重新厘定,暫時無法顧及紙鈔的事情,而是以元末重新復蘇的銅錢為主要貨幣,鑄行洪武通寶在全國使用。到洪武八年 (1375) 三月,朝廷終於宣布,發行大明寶鈔,並啟用重鈔輕錢政策。

大明寶鈔的形狀呈矩形,長1尺 (34厘米) ,寬6寸 (約20厘米) ,顏色統一為青色。寶鈔外圍有龍紋,上方6個大字「大明通行寶鈔」,另有篆書所寫的「大明寶鈔,天下通行」8個字,這些要素與今天鈔票差不多。大明寶鈔的面值有6種,分別是一貫、五百文、四百文、三百文、二百文、一百文,每張寶鈔正中間都有若幹錢串,一串代表一百文,若是十串那就是一貫 (一千文) 了。後來在洪武後期,朝廷又發行了從10文到50文不等的五等小鈔。

大明寶鈔有著必要的防偽措施。首先,每張寶鈔上都寫著一段話「偽造者斬,告捕者賞銀二百五十兩」。當然,這種話嚇不住真正要財不要命的人,畢竟那個時候又沒有浮水印和雷射防偽,還要在紙鈔本身上下功夫。每張寶鈔上都有鈔印,以防偽造。如果被發現在鈔印上動手腳,【明會典】有明確規定,要處以死罪。

發行與管理紙鈔是事關國家經濟根本的重要事項,必須設定專職管理機構才能保證紙鈔發行、流通環節中的穩定性。早在大明寶鈔正式發行前半年,明朝就首先設立了寶鈔提舉司,一開始為正七品衙門,但很快就升為正四品衙門,體統不可為不高。然而洪武十三年 (1380) ,寶鈔提舉司卻突然被罷去,六年後,朝廷再設寶鈔提舉司,但其品級已經降為正八品,只是可憐的小京官衙門。鈔法固然由總管國家財政的戶部統籌,但專職紙鈔的衙門寶鈔提舉司,不僅罷廢無常,而且地位低下,本質上也是明代紙幣政策嚴重不穩定的表現。

大明寶鈔的財政掠奪本質

大明寶鈔在發行的時候,留了一手,它有一個相當無賴的規定:老百姓可以用金銀兌換大明寶鈔,卻不能用大明寶鈔兌換金銀,也就是說,這是一張單程票。單向兌換是什麽意思呢?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一是為了從老百姓手中合法掠奪金銀,二是為濫發貨幣、應付財政支出留好後手。很快,大明寶鈔就成了明廷應付財政支出無底洞、向民間轉嫁壓力的有力工具。

在詳細解釋這一目的前,我們首先需要了解一下明朝面臨的財政情況。中學歷史教科書上有一句話,大家耳熟能詳,那就是清朝康熙年間的「滋生人丁,永不加賦」。清朝宣布將丁銀永遠穩定在康熙五十年的數據上,其實是學的明朝,也是明清兩朝極具特色的「定額主義財政」的表現。朱元璋在開國之初,或是出於體恤民力,或是出於排斥市場,制定出定額主義財政理念,整個大明王朝,上到戶部,下到各縣,每年征收多少賦稅,本色 (實物本身) 交多少貨物,折色 (折合成 貨幣) 交多少白銀,都有明確規定,寫進各類檔裏,無論社會經濟如何發展,只能按照規定的額度征收。我們一想就明白,這種無視社會經濟發展、刻舟求劍的理念是明中後期財政崩潰,也就是「收不上稅」的罪魁禍首。

但對於明初朝廷來說,更要命的問題在於,這種財政政策的靈活性非常差,因為國家在制定預算時是按照「一切無事發生」的正常需要制定的,但是大明王朝這麽大,難免要出各種各樣的突發情況,比如這裏鬧洪水了要救濟,那裏敵人打過來了要調兵,這些計劃外開支的額度是非常驚人的。更何況,這是在開國之初的洪武朝,百廢待興,南京、中都鳳陽都要大興土木,北邊和蒙古打仗,年年都要消耗大量軍費,全國各處衛所屯墾事業和移民事業如火如荼,這些都需要海量資金,明朝一時面臨非常大的財政壓力。既然靠合法征收財政玩不轉,那明朝廷就只能靠國家權力強制從民間取錢了。

明朝的第一個解決方案是無限征發「役」。所謂役,指的是老百姓需要無償為國家做的事,既包括提供國家需要的物資,也包括為國家服勞役。其實役法才是明代賦役制度的核心,明史學界有句著名的話叫作「納糧也是當差」,也就是說向國家繳納賦稅也是服役的一種方式。每當明朝地方衙門覺得財政缺口補不上了,就直接把需要的物資攤派給裏甲戶,也就是老百姓,讓老百姓無償為他們辦好。無限制征發役持續了差不多半個明朝的時間,釀成嚴重的社會問題,成為張居正改革時推行「一條鞭法」的重要動力。

第二個解決方法,就是無限制發行寶鈔,這是一套組合拳。首先,寶鈔定價 (可以理解為和金銀銅錢之間的匯率) 是由朝廷嚴格規定,而不是根據市場實際情況制定的。洪武八年寶鈔發行時,朝廷一並規定,1貫鈔=1000文銅錢=1兩白銀=0.25兩黃金,無論實際生活中寶鈔的價值如何變化,朝廷在收發寶鈔時一概按照這個定價來算。

然後,國家在需要財政支出的領域開始規定必須用寶鈔結算,比如煮鹽的竈戶,工本就是用寶鈔來支付的;士兵的月鹽錢,是給士兵用來買菜的,也用寶鈔;宮廷開支,大量用寶鈔。據萬歷年間戶部的記錄,洪武年間僅承辦宮廷飲食的光祿寺,年度開銷就有400萬貫;而我們剛才提及的,不在定額計劃外的支出,大多用寶鈔來應付,比如賞賜國外來朝的使者、賞賜文武百官工匠、賑災、臨時買馬。但凡在國家需要支出的事項上,寶鈔可謂無孔不入。到永樂年間,大工程更多,遷都北京和修建紫禁城、開大運河、鄭和下西洋、五伐漠北,哪次不是像流水一樣花錢。當時明朝的經濟基礎還非常薄弱,這裏面不少都是用寶鈔支付的。

最後,大招來了,那就是無限濫發寶鈔。元朝紙幣成功的核心原因在於,較為嚴格的根據金銀儲備發行紙鈔,確保幣值。明廷根本無視此點,大明寶鈔完全沒有準備金,幣值的依據不是金銀儲備,而是朝廷的力量:朝廷規定幣值,然後想印多少就印多少,民間還得按照朝廷規定的幣值使用。我們用腦子想想,都知道大明朝廷是想幹什麽。這可真是填補財政窟窿、掠奪民間財富的不二「妙招」。應該說,寶鈔剛發行時,朱元璋還沒想到它的「妙用」,寶鈔的發行量還比較克制,從未超過200萬錠。但從洪武十九年 (1386) 開始,估計是朱元璋明白過來了,寶鈔的發行量就像脫韁的野馬一發不可收,到洪武二十三年 (1390) ,居然一年時間就發行1400萬錠寶鈔。洪武年間投放的巨額寶鈔讓它的實際價值像廢紙一樣,永樂年間開始由朝廷出面回收寶鈔、減少寶鈔流通量,在永樂十一年 (1413) 到二十二年,每年都能回收1600—1900萬錠寶鈔,可見寶鈔的發行量有多麽泛濫。

老百姓也不是傻子,朝廷這麽濫印鈔票,寶鈔一文不名,那在日常交易中不用不就行了?對不起,不行,組合拳的最後一招來了。與寶鈔濫發相配套的是,洪武朝推出了嚴厲的禁金銀與禁銅錢政策,讓百姓只能用寶鈔交易。與大明寶鈔發行同步,洪武八年明太祖朱元璋規定禁止以金銀交易,違者重罰;永樂年間,朱棣的金銀之禁更為殘酷,官民敢用白銀交易者,不拘數目,一概充軍遼東。而禁止使用金銀的原因,就是因為「鈔法不通」,還是為了維持寶鈔的地位。禁止銅錢就更是赤裸裸了,中國歷朝歷代都將銅錢作為貨幣,明初禁止銅錢真是獨樹一幟。從洪武一直到英宗天順朝這80余年內,銅錢都被嚴禁用於民間交易,除邊陲的兩廣等部份地區經過朝廷特批外,大部份地方的銅錢都結束了流通舞台,原因還是朝廷怕銅錢流通使「鈔法阻滯不便」。明朝君臣都知道寶鈔是廢紙一張,但為了維持其搖搖欲墜的地位,不惜整出這麽多幺蛾子來強迫全國使用寶鈔交易,這就給明朝社會經濟造成了極大損害。

大明寶鈔害慘了大明人民

當我們回過頭看大明寶鈔的失敗史時,也不能把原因全推到政府的斂財意圖上。明初社會是一個實實在在的爛攤子,北方在元末近20年的軍閥混戰中變成近似無人區,南方也僅僅是江浙、江西一線經濟基礎尤在,明初的社會是極其不景氣也不繁榮的,市場規模也就很小。這麽一個狹窄的市場,所需要的貨幣流通量其實有限,大明寶鈔的過量發行,導致物重錢貴也是必然的。在寶鈔1貫實際價值僅值2文錢的情況下,朝廷卻還要堅持1貫等於1000文的幣值,那要買單的自然是全體明朝人了。

很多人想象不到,大明寶鈔首先坑的是大明官員。明朝官員的俸祿之低,歷史聞名,晚明一個官員的法定俸祿根本不可能養活自己,別說全家老小了。其實這倒是冤枉了朱元璋,因為明初是一個社會經濟非常雕敝的時期,物價低廉,他所制定的官俸,是足夠官員一家人生活的。問題在於,這些俸祿要是全按照糧食足額發放也就算了,畢竟糧食在看天吃飯的古代是絕對的硬通貨。但情況在永樂朝發生了變化。

明成祖朱棣靠靖難之役上台後,面對的是一貧如洗的國庫,他和建文帝的戰爭持續了四年,洪武朝剛剛積累起的一點積蓄都被打光了,朝廷連拿出給百官發薪資的糧食都困難。再加上朱棣可不是個安分的主,他還要編【永樂大典】,還要派人下西洋,還要通大運河,還要遷都,還要北伐,哪個不要花錢?那只能苦一苦官員,罵名朕來擔了。剛剛繼位,朱棣就出台一項要了官員命的政策,他宣布「天下倉糧,宜撙節以備國用。各處都司官俸,舊全支米者,宜米鈔中半」。什麽意思呢?國家現在很缺糧食,那你們當官的也應該為國分憂,之前俸祿都是全部發糧食,現在一半發糧食,一半折成寶鈔發放。

接著,他頒布【俸糧支米鈔格】,對於官俸折發多少寶鈔作出嚴格規定,且一般不得更改。要知道到永樂時期,大明寶鈔的實際幣值已經貶到原始幣值的百分之幾,而成化後,明朝經濟經過漫長的復蘇期,終於開始騰飛,社會物價也開始直線上升,糧價也不例外,規定的那點比例跟沒有也差不多。朱棣來了這麽一手,相當於變相剝奪官員的一半收入。但是沒辦法,你們不都是大明的忠臣嗎?那怎麽不能為君父分憂呢?所以,最恨大明寶鈔的,首先就是大明官員們。

當官的都被大明寶鈔害慘了,老百姓就更別提了。朝廷把自己無法彌補的財政虧空,透過濫發大明寶鈔,全部轉嫁到老百姓身上。就說上供物料,老百姓是按市場上的實際物價去籌備物料繳納給官府的,但官府卻是按照其規定的寶鈔官價去支付給老百姓的,老百姓最後拿到的可能只有付出的幾十分之一,這已經無異於掠奪了。想要用金銀、銅錢,又是法令森嚴,動輒充軍,不是鬧著玩的。還有工商業者,也就是明朝人所謂的「鋪戶」,也是要服役的,他們服役的方式是強制為朝廷低價提供他們售賣的貨物,以備朝廷使用。然而哪怕是這樣的低價,往往也用鈔支付,所以明朝大城市、特別是南北兩京的鋪戶,被害得家破人亡的比比皆是。

寶鈔如此惡劣,以至於到洪武後期,明朝老百姓被倒逼回自然經濟時代,開始物物交換。盡管時人屢屢提醒朱元璋,寶鈔的實際價值已經貶值到原來的1/4不到,但朱元璋絲毫不為所動,依然堅持寶鈔的原始比價。朱元璋仗著嚴刑峻法,還可以這麽玩得下去,明朝後來的皇帝就不行了。到永樂朝,朱棣已經認識到寶鈔再不救就徹底完了。救助的方法也不難想——大幅減少市場中寶鈔的流通量,使其符合明朝社會當時的商品價格總額,幣值自然就會回歸穩定。道理倒是簡單,可是如何征收民間的寶鈔呢?畢竟經過洪武時期的濫發,整個明朝社會的寶鈔已經不知總量幾何。於是,新一輪的折騰手段出場了。

明朝人把收回寶鈔的手段叫做「回籠」,也叫「斂鈔」,這也是一箭雙雕的舉措。一方面可以回收寶鈔、穩定幣值,另一方面又可以狠狠割一波韭菜。在永樂朝,朱棣增加了很多新的罰款創收措施,比如被判笞打的軍民人等可以花錢贖罪、私自宰牛要罰款,商鋪門攤要交錢,這些舉措有一個共同點:要用鈔來支付——既能創收,又能斂鈔。經過永樂朝的大力斂鈔,從永樂十一年 (1413) 開始,朝廷每年回籠的寶鈔開始穩定在驚人的2000萬錠上下。

有樣學樣,朱棣的子孫們對斂鈔可謂樂此不疲,即使是號稱仁君的明宣宗朱瞻基,做起這些事來也一點不手軟。宣德四年 (1429) ,明宣宗一口氣增加了三種新稅:老百姓種植蔬菜水果並買賣的,要繳蔬地果園種植稅;油坊、磨坊、磚窯等經營場所,要繳塌房稅;從事運輸行業的驢騾車,要繳運輸稅。這些稅種,全部要用鈔來繳納。這種涸澤而漁的做法確實在短期內頗有成效,宣德朝一度出現了「鈔法少通」的局面,然而代價卻是「有老疾貧難及居深山窮谷無鈔納者,有將男女典雇易鈔者」 (【明宣宗實錄】) ,釀成家庭悲劇。


依靠大規模斂鈔來維持幣值的舉措,一直持續到正統年間。說白了,近半個世紀,明朝都在為洪武年間濫發貨幣的後果收拾爛攤子。不過,這種治標不治本的方法管得了幾年,卻無法從根本上拯救大明寶鈔這個「先天不足,後天畸形」的貨幣怪胎的命運。到明憲宗成化時期,寶鈔基本結束了歷史舞台。

事實上,大明寶鈔的失敗只是明朝貨幣制度乃至財政制度失敗的一個縮影。明朝官方推行的貨幣政策,可以說就沒有成功的,即使是錢法,也是弊端重重,到萬歷、天啟時期因為假錢泛濫、幣值過低,已經到了難以運轉的地步。白銀能成為明朝後期的主流貨幣,恰恰是因為這種貴金屬朝廷不能插手摻和,主要靠與國外貿易輸入,保持自然狀態,反而成了常青樹。明朝的滅亡,如果非要追論根源,經濟制度上的混亂難辭其咎。

本文改編自【國家人文歷史】2024年7月上,原標題為【 紙幣為何沒能戰勝白銀 大明寶鈔與明朝的貨幣政策 】,本文系「國家人文歷史」獨家稿件,歡迎讀者轉發朋友圈。

END

作者 | 流惜子

編輯 | 胡心雅

排版編輯 | 鄭美玲(實習)

校對 | 張斌 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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