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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阿祥丨弘歷【下河嘆】的前因後果

2024-04-11歷史

文丨胡阿祥

一、【下河嘆】,千古一嘆

清乾隆十八年(1753),愛新覺羅·弘歷作【下河嘆】詩:

下河十歲九被澇,今年洪水乃異常。五壩平分勢未殺,高堰一線危騎墻。

寶應高郵受水地,通運一望成汪洋。車邏疏泄漲莫禦,河臣束手無良方。

秋風西北勢復暴,遂致沖潰田禾傷。哀哉吾民罹昏墊,麥收何救西成荒。

截漕出帑敕大吏,無遺寧濫丁寧詳。百千無過救十一,何如多稼歌豐穰。

舊聞河徙奪淮地,自茲水災恒南方。復古去患言豈易,惄焉南望心徬徨。

檢【清高宗實錄】,從卷440到卷446,即從該年六月到九月,涉及此詩史事的記載甚多,這裏不妨每月選錄一條,以見大概:

【六月癸醜】諭軍機大臣等:據高斌、張師載所奏清黃汛水盛長工程平穩情形一折,內稱山盱仁、義、禮舊三滾壩已過三尺五寸,令布政使富勒赫等前往加謹守護,將智、信二壩相機啟放,以資減泄等語。殊未明晰……可傳諭高斌等,令將實在情形,及與下河一帶民舍田廬有無妨礙之處,作速據實奏聞。

【七月乙亥】諭軍機大臣等:高斌等奏高郵汛水增長現在東堤受險隨啟放南關壩以減盛漲一折,高郵汛水盛漲,則東堤亟宜保護,自不得不將南關一壩暫行啟放,實亦出於無可如何。但啟放之後,下遊民田不無淹浸。如當水溜下趨,勢稍平減,東堤可保無虞,即應亟為堵閉。水少下一分,下遊即少受一分之患。可傳諭高斌、張師載等,令其酌看情形,迅速辦理。

【八月己醜】諭:淮、揚、高、寶等處現被水災,朕心深為軫念,已降旨令該撫莊有恭前往查勘賑恤。朕思該處猝被災傷,小民蕩析離居,艱於糊口,一應撫恤事宜,不可不多為籌備。著將江蘇本年應征漕糧截留四十萬石,該督撫等酌看災地情形,分別運貯。戶部秋撥銀兩,亦著於該省多為酌留,臨期奏聞請旨,以備賑糶之需。該督撫等督率所屬,實力妥辦,務令災黎均沾實惠。

【九月癸酉】諭軍機大臣等:策楞等查辦南河工員虧空,續據查出十一萬五千余兩。此悉由高斌、張師載平時捏飾徇縱,以致不肖之員肆無忌憚,竟以誤工虧帑視為尋常,積習相沿,牢不可破。論高斌等之罪,即拏問抄家亦所應得,但念高斌尚屬舊臣,久經出力,而張師載亦拘謹自守,尚素無劣跡,是以僅予革職,尚令在工效力贖罪。此出朕格外之恩。伊等若反以罷斥為幸,自謂可以蕭然事外,則罪滋甚矣。

這次「下河十歲九被澇,今年洪水乃異常」的大致情形是:乾隆十八年夏秋,黃河、淮河洪汛,洪澤湖水勢暴漲,高堰五壩開啟,漫註高郵、寶應諸湖,「近湖村落在汪洋巨浸之中,田畝亦未涸出」;洪水又沖決運河東堤,並開歸海諸壩,於是下河地區「自高郵州起,迤南數十裏湖河相連,其間田地水漫成河,可以行舟。」[1]而僅據上引四條例舉的【清高宗實錄】,我們又可感知弘歷「下河嘆」之牽涉廣泛:黃河、淮河、運河、洪澤湖、高郵湖、寶應湖等河湖的「汛水盛長」還是「勢稍平減」,決定了高堰五壩、歸海諸壩的「啟放」還是「堵閉」;高堰、歸海各壩的「啟放」還是「堵閉」,影響著「下河一帶民舍田廬有無妨礙」;「下河一帶民舍田廬」若有妨礙,那麽「一應撫恤事宜」,包括截留漕糧、調撥庫銀,「不可不多為籌備」;「撫恤事宜」能否「務令災黎均沾實惠」,又密切聯系著地方官員能否「實力妥辦」,然而,若江南河道總督高斌、安徽巡撫協理江南河道總督張師載這類大員「平時捏飾徇縱,以致不肖之員肆無忌憚,竟以誤工虧帑視為尋常,積習相沿,牢不可破」,又使「小民蕩析離居,艱於糊口」,此正弘歷【下河嘆】之「哀哉吾民罹昏墊」,就以乾隆十八年的這次災情言,直到次年夏收前,不計河工所耗帑項,僅算蠲免、賑濟的銀米,即達千萬之巨;至於上述之水情、河工、漕運、賑恤、吏治、民生之間的糾葛難理,更使弘歷在【下河嘆】中發出了「惄焉南望心徬徨」的無可奈何!

類似乾隆十八年弘歷【下河嘆】這樣的嘆息,其實又是嘆息不止。以言其前,如康熙諸生、安徽歙縣人洪釴的【下河嘆】:

積雨淫淫不肯住,東海黃淮湧濤怒。一從蕩蕩分河流,平野滔滔勢難禦。

下河居民目無策,抱木援條保朝夕。側身四望俱狂瀾,眼看生死不盈尺。

斷雁橫拖天際空,寒鴟亂叫林邊黑。微茫版屋水底沈,淒涼獨樹煙中立。

須臾堤決傾天來,山嶽崩摧聲震嚇。人號犬吠白晝昏,窮檐盡作龍蛇宅。

悲哉天地一顛覆,十停八九填溝瀆。秋風颲颲日無痕,落葉蕭蕭新鬼哭。

以言其後,如乾隆五十一年弘歷的又一首【下河嘆】:

自我壬午年,清口定水誌。視湖之增減,拆束為壩制。

其尾閭五壩,築土永教閉。以此下河田,免災收歷歲。

其間祗戊戌,河決儀考地。泛濫歸洪湖,高堰虞漲至。

無奈開五壩,下河受災致。茲九閱春秋,清勝復有事。

預籌訊息理,原非出不意。沖堤阻運道,先急燃眉計。

堤築運益漲,車邏胥啟暨。無奈開五壩,高寶潦胥及。

下河不待言,非魚嘆民匱。然實乏良策,賑恤敕諸吏。

寧濫毋或遺,更要莫飾蔽。庶略減予過,五字誌慚愧。[2]

比較乾隆十八年與乾隆五十一年弘歷一嘆再嘆的這兩首【下河嘆】,「五壩平分勢未殺……通運一望成汪洋」與「無奈開五壩,高寶潦胥及」、「河臣束手無良方」與「然實乏良策」、「無遺寧濫丁寧詳」與「寧濫毋或遺」等等,語意乃至語句都屬重復;而從「復古去患言豈易,惄焉南望心徬徨」到「庶略減予過,五字誌慚愧」,我們又可感知「下河嘆」誠為弘歷的「千古一嘆」!

然則千古一嘆之「下河嘆」的前因後果,究竟是怎樣的?徬徨、慚愧的清高宗愛新覺羅·弘歷其實心知肚明,並在他的兩首【下河嘆】中回旋往復地嘮嘮叨叨。以下即摘乾隆十八年的【下河嘆】詩句為題,走近弘歷當時的語境,也回旋往復、嘮嘮叨叨地稍作闡釋。

乾隆

二、舊聞河徙奪淮地

「千古一嘆」下河嘆的前因,由遠及近,先是聯系著南宋建炎二年(1128)開始的黃河奪淮以及金朝的消極治河,再是聯系著明朝嘉萬時代潘季馴的「借黃以濟運,又借淮以刷黃」,而其後果,便是弘歷深嘆的「舊聞河徙奪淮地,自茲水災恒南方」。

如所周知,建炎二年冬,「杜充決黃河,自泗入淮,以阻金兵。」[3]按此前一年的四月,金朝擄去宋朝徽、欽二宗,北宋滅亡;五月,康王趙構在南京(今河南商丘市南)稱帝,重建宋朝,南宋開始;十月,高宗趙構南遷揚州;十二月,金兵攻略河南、山東、陜西。及至建炎二年,面對南下之勢甚盛的金兵,相州(今河南安陽市)人、南宋東京留守兼開封尹杜充施行「以水代兵」之計,謀求阻止金兵南下,遂於李固渡(今河南滑縣西南)西決開黃河,於是黃河新道約經滑縣南,濮陽、東明之間,再經鄄城、巨野、嘉祥、金鄉一帶,匯入泗水,再由泗入淮。從此,黃河離開了先秦以來東北向流入渤海的舊道,開啟了727年東南向奪淮流入黃海的歷史。

然而問題的復雜之處在於:在1128年以前的近1300年裏,黃河奪淮事件也曾數次發生,但都屬於暫時奪淮或短期奪淮,[4]這樣的黃河奪淮所波及的淮河水系,既局限在淮北支流泗水以及泗水入淮之後的淮河下遊,其對淮河流域的影響也就比較有限;而在1128年以後的700多年裏,黃河卻是先持續400多年的多股奪淮,再持續300多年的奪泗入淮,淮河水系既因此紊亂不堪,淮河流域也遭受嚴重破壞,並進而延展到淮河下遊的淮南地區或曰江淮地區。那麽,導致黃河長期奪淮的根源又在哪裏呢?實在一而再的「人禍」。

「人禍」之一,金朝消極治河,放任南侵的黃河遷徙無定。

不妨玩味兩條文獻的記載。【三朝北盟組譯】卷197紹興九年八月十一日記金朝魯國王、都元帥撻懶之言:

我初與中國議,可以河為之界。爾今新河且非我決,彼人自決之,以與我也,豈可棄之!今當以新河為界,則可外禦敵國,內扼叛亡,多有利吾國矣。

這裏的「我初與中國議,可以河為之界」,指北宋靖康元年(1126)金朝占有河北地後,迫宋和議,所提條件中,就包括以東北向流入渤海的黃河為分界線;及至紹興九年(1139)南宋與金朝和議成立,雙方雖仍以黃河為界,黃河卻變成了「爾今新河」即南宋杜充決河後的黃河新道。這條黃河新道,變原來的東北流為東南流,金朝因此得地甚多、獲利甚大。再到紹興十一年宋金「劃淮為界」,黃河下遊已盡入金朝疆域,金朝卻仍消極治河,則如【金史】卷27【河渠誌】大定九年(1169)的記載:

河南統軍使宗室宗敘言:「大河所以決溢者,以河道積淤,不能受水故也……今欲河復故道,不惟大費工役,又卒難成功。縱能塞之,他日霖潦,亦將潰決……又沿河數州之地,驟興大役,人心動搖,恐宋人乘間構為邊患。」而(都水監梁)肅亦言:「新河水六分,舊河水四分,今若塞新河,則二水復合為一。如遇漲溢,南決則害於南京,北決則山東、河北皆被其害。不若李固南築堤以防決溢為便。」尚書省以聞,上從之。

因為不願「大費工役」,特別是因為擔心「宋人乘間構為邊患」,金朝奉行的這種不堵不塞的政策,終於導致「新河水六分,舊河水四分」即黃河分流而新河(主溜)流向東南、後來又分三股奪泗入淮的混亂局面。至於這種混亂局面的持續演變,筆者曾概述道:

從元代起至明嘉靖中葉的300多年間,河患十分頻繁,黃河下遊長期呈多股奪淮的局面……滾滾濁流在西起潁水、東至海濱、北自黃河、南到淮河的黃淮平原上恣意漫流。黃河這條可怕的泥龍,東橫西決,泛濫無歸,所到之處,無不淤河道、塞湖泊,原本順暢自由的淮北水系因此變得紊亂不堪,而水系打破、河道淤高、排水不暢,水旱淹水之災接踵而至,黎民百姓流離漂沒,慘遭其害。[5]

換言之,開始於1128年的黃河奪淮,如果比作擴散性皮膚病,則至明朝嘉靖中葉,已經嚴重浸染了廣大的黃淮平原,只是尚未真正擴散到淮河以南,至於本文關註的下河地區,其自然環境與經濟狀況,也還屬於「尚可」的水平。

「人禍」之二,明朝潘季馴蓄清刷黃、濟運保漕。

「蓄清刷黃」,即蓄淮河清水以釋黃、借淮河水勢以刷沙,目的則在「濟運保漕」,即調濟運河水情、保障漕運暢通。首創其法者,為湖州人潘季馴。從嘉靖四十四年(1565)到萬歷二十年(1592),潘季馴四次出任總理河道,為明朝治河諸臣中在位時間最長者。他認為舊有的「分流殺勢」即從多處分流分洪黃河的治水方略,遠不及「以堤束水、以水攻沙」來得有效,「蓋築塞似為阻水,而不知力不專則沙不刷,阻之者乃所以疏之也;合流似為益水,而不知力不宏則沙不滌,益之者乃所以殺之也。」[6]這樣的治水方略,也為後來者長久遵行,如【清史稿】卷279「論曰」即評價道:

明治河諸臣,推潘季馴為最,蓋借黃以濟運,又借淮以刷黃,固非束水攻沙不可也。

只是這樣「束水攻沙」原則下的借淮→刷黃→濟運,又使淮、黃、運更加復雜地纏結在一起,淮河因之再起巨大變遷,黃河因之長期單股奪淮,運河則因之力保暢通;至於運河淮揚段東西兩側的上河、下河地區的民生,則在明清兩朝堪稱「國之大事」的「濟運保漕」的取舍中,成了名副其實的犧牲品。唯茲題甚大,姑以直接影響上河、下河地區民生的洪澤湖以及高家堰為例證之。

今天仿佛內流河「尾閭湖」的洪澤湖,本是獨流入海的淮河流經地區,其處地勢低窪,分散著眾多不大的陂塘湖澗。大體說來,兩宋時期的洪澤湖區是湖澗並存的沼澤區,元代洪澤湖區的大部份仍在興辦著屯田,明代嘉靖之前的洪澤湖區在平水期仍呈現一派湖澗分明的態勢。至於洪澤湖的最後形成,則與以下兩個因素直接相關。

其一,黃河單股奪淮造成淮河下遊河道的嚴重淤積。【明神宗實錄】卷308萬歷二十五年三月己未雲:

至嘉靖二十五年以後,南流故道始盡塞……五十年來,全河盡出徐、邳,奪泗入淮。

「南流故道始盡塞」的原因,或是自然淤塞,不再疏浚,或是有意堵塞,引黃濟運。而「盡出徐、邳,奪泗入淮」的這條黃河河道,後來再經潘季馴的築堤束水,基本被固定下來,即今所稱的「廢黃河」,它雖仍然時有決徙,但不久即復故道。對於黃河奪淮來說,這是從多股奪淮到單股奪淮的一大變局;對於淮北平原來說,這是黃河從四處泛濫到相對安流的一大利好。然而對於淮河來說,這並不是福音,蓋黃河單股奪泗入淮,全部泥沙滾滾而來,淮河下遊的淤積急劇增加,尾閭水位擡高,排泄不暢,於是淮水逐漸向上瀦積,乃至漫溢成湖。而當降及清口(今江蘇淮安市馬頭鎮一帶)的門限沙嚴重堆積擴充套件時,又出現黃水倒灌現象,這不僅增加了洪澤湖的來水量,而且淤墊湖底,擡高水位,擴大了水域面積。

其二,高家堰的大規模修築。高家堰的修築歷史頗為悠久。先是東漢末年廣陵太守陳登築堰,意在阻障淮水東泛,此種策略,為後世治水者遵用。北宋慶歷年間江淮制置發運副使張綸也曾修築,明初永樂年間平江伯陳瑄再度修治。陳瑄所修的堤堰,北起武家墩,南至阜寧湖,相當於後來高家堰的北段。隆慶年間,總督漕運王宗沐又招募淮民修堰,捍淮東侵。不過此時的高家堰仍規模不大,高度約在三四米上下,長度在30裏左右。及至萬歷年間的潘季馴,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萬歷六年(1578),潘季馴第三次總理治河事務。其時的黃河,經常發生決口,而黃、淮、運交會的清口一帶,淤積阻塞嚴重。潘季馴接任後,首先在黃河兩岸築成近堤、遙堤、橫堤、月堤以及減水壩組成的堤防系統工程,以約束水流、防禦洪水;在初獲成效後,他又大築高家堰,意在擡高淮河水位,蓄清刷黃。次年,北起武家墩、南至越城、長60裏的築堰工程竣工。又次年,再向南延伸20裏至周家橋。周家橋以南高地不築堤,留作天然減水壩(溢洪道),水漲則入白馬湖,水消仍為陸地。至此,淮河來水被大量攔蓄起來,洪澤湖基本宣告形成,擔負著刷黃的巨大使命,漕運大為暢通。清康熙時,河臣靳輔仍然沿襲潘季馴「蓄清刷黃」的「金科玉律」,他挑浚清口,開挖引河,堵塞高堰決口,培修殘破堤岸,又將大堰向南延伸25裏至翟壩,再修武家墩、高良澗、周家橋、古溝東、古溝西、唐埂六座減水壩。康熙二十年(1681)六壩關閉,洪澤湖盛極一時。

然而,時有盈縮的洪澤湖,巍峨壯觀的高家堰,對於淮河又意味著什麽呢?

以言由河道變身湖泊的洪澤湖,因為黃高淮低、黃濁淮清、黃強淮弱,為了實作「蓄清刷黃」的目的,高家堰只能一步步地增築,洪澤湖底也就一年年地淤高,水位則隨之一層層地擡升,水位擡升的意義,則在「以刷沙敵黃……亦資淮利濟」[7]。如清道光八年(1828),洪澤湖水位蓄至一丈六七尺,僅能與黃相敵,蓄至一丈八九尺,始能暢出清口。而從道光十一年至鹹豐元年(1851)的21年中,洪澤湖水位均在二丈以上,最高時達二丈三尺四寸,洪澤湖由此成為名副其實的「懸湖」。

以言淮河幹流,因為中遊末端洪澤湖的橫空出世,因為黃河泥沙由泗入淮導致的淮河下遊壅水逆流、河床擡升,再加上高家堰在淮河中、下遊之間的南北阻截,於是原本上遊水流湍急、中遊水流平緩、下遊尾閭不暢的淮河幹流,演變成了「兩頭高,中間低」的「扁擔河」態勢,這樣的淮河幹流,上遊留不住、中遊流不動、下遊流不走,打個形象而苦澀的比喻,就是上遊得了「腦溢血」,中遊患了「肝腹水」,下遊則是「腸梗阻」;因為「腸梗阻」而成的洪澤湖,朝廷賦予的使命又是刷黃濟運,這樣的情形,正如清人郭起元所言:「淮合諸水,匯瀦於湖,出清口以會黃。清口迤上為運口,湖又分流入運河以通漕,向來三分濟運,七分禦黃。」[8]

然則據上所述,向來備受稱道的潘季馴之蓄清刷黃、濟運保漕,因為修築了高家堰,懸出了洪澤湖,如果我們站在淮河以南的立場,仍以擴散性皮膚病作譬的話,那就等於添加了更可怕的新病竈,而其重度浸染所及,遂直指淮揚之上河、下河地區。

三、下河十歲九被澇

如何理解洪澤湖以及高家堰為淮揚之上河、下河地區更可怕的新病竈?先言所謂的上河、下河。「上河」、「下河」概念的形成,聯系著明後期淮揚運河的湖河分離。【明史】卷85【河渠誌】:

漕河之別,曰白漕、衛漕、閘漕、河漕、湖漕、江漕、浙漕……湖漕者,由淮安抵揚州三百七十裏,地卑積水,匯為澤國。

據知淮揚運河本是穿行湖泊之中、湖與湖之間開鑿水道連線的「湖漕」。「湖漕」充分利用了「地卑積水,匯為澤國」的自然條件,卻也難免漕船遭風遇浪而沈溺的危險。如弘治三年(1490),戶部左侍郎白昂從山東至揚州視察運道,監察禦史孫衍、工部郎中吳瑞等向白昂進言:「高郵州運道九十裏,而三十裏入新開湖。湖東直南北為堤,舟行其下。自國初以來,董河官司障以樁木,固以磚石,決而復修者,不知其幾。其西北則與七裏、張良、甓社、石臼、平阿諸湖通,瀠廻數百裏。每西風大作,波濤洶湧,舟與沿堤故樁石遇,輒壞,多沈溺,人甚病焉」[9];又如漕船在經過白馬湖時,由於「東西相望,浩渺無涯,洪濤迅浪,不時常作,加以西風號起,洶湧排空,蕩擊石堤,摧殘舟楫」,乃至「萬歷十年間,一日而斃者千余人,即萬歷十二年間,糧船沈溺者數十只,漂沒漕糧至七八千石,殊為運道之梗」[10]。為了改變這樣屢有發生的窘況,明朝自洪武初年以來,就斷斷續續地開鑿分離湖、河的月河(越河)。及至萬歷二十九年(1601)高郵、寶應之間的界首越河完工,「淮揚之間始不復知有湖,民有安流,國有全漕」[11],即揚州、淮安之間的漕糧運輸不再取徑湖道,而是全線擁有了獨立的河道。為了保障運道的安全,自洪武至萬歷的兩百多年時間裏,又斷斷續續地同步修築月河(越河)堤防,而且相對於「湖漕」階段的單層堤防,材質以夯土、板樁填土、糯米糊拌灰為主,月河(越河)堤防既為東、西兩層,材質也以磚石為主,如此就可維護月河(越河)的穩定與湖河分離的穩固,名副其實的淮揚運河(裏運河)遂告全線形成。

「河漕」形態的淮揚運河全線形成後,由於運河東西兩岸的環境面貌、地方訴求等方面的差異逐漸明顯,於是清初出現了上河、下河概念。如康熙二十年(1681)禦史宮夢仁所上【梳理海口疏】:

上、下河惟恃一線河堤蜿蜒其間,登岸而望,內如釜底,外若建瓴。淮揚兩府數十萬之田賦、鹺利由茲出焉,淮揚六七州縣數百萬之戶口、室廬由茲存焉。故內開行水支河無慮數十,凡以串場達海道相路也。人知高、寶、邵伯河堤為下河州縣之門戶,高堰翟壩又上河之藩籬,藩籬不固,門戶因之失守,固也。

又康熙二十八年卸任總河的靳輔之【下河形勢說】:

淮以南、揚以北周圍千百裏,澤國也。運河貫其中,東西二堤夾之。西堤以西為上河,澤之所鐘,舊有汜光、白馬、甓社、邵伯等十七湖;東堤以東為下河,澤之所鐘,舊有射陽、廣洋、雜雀、淥洋、淤溪等三十六湖。上河西南接滁、泗、天長諸山,危岡斷隴,起伏相續,地形為高,水之所從發也。下河東北與海為鄰,地形為卑,水之所泄也。兩河均受水災,而下河尤烈,何也?上河西南受滁、泗、天長諸山溪之水,東註之下河,下河受之。下河西受上河所註滔滔無窮之水,東註之海,而海不受,非不受也,海岸高而朝宗之路塞。故昔人譬之釜底也。

又乾隆三年(1738)署理江蘇巡撫許容【為九屬民生一勞永逸疏】:

伏查自淮溯揚,漕河亙於南北,長堤三百余裏,堤西為上河,則洪澤、白馬、高郵、邵伯諸湖是也;堤東為下河,則山、鹽、阜、高、寶、興、江、甘、泰九州縣之 民生土地在焉,又東則為大海矣。向之言水利於淮揚者,謂上河之水宜導之入江,下河之水宜導之入海。

稍加品味這三條資料,不難看出其間的異同。同者在於,都以淮揚運河區分上河、下河,即運河西堤以西為上河,運河東堤以東為下河。至於異者,宮夢仁既視淮揚之田賦、鹺利、戶口、室廬需要共籌兼理,又將高堰、上河、河堤、下河、海道視為命運相關的一體;靳輔則認為雖然上河、下河地區皆為「澤國」,「均受水災,而下河尤烈」,蓋下河相對於西面的上河、東面的海岸,「地形為卑」,猶如「釜底」,既受上河註水,又乏出水流路,所以靳輔尤重運河築堤,盡量不使上河之水漫溢下河;至於許容的看法,更是定位上河為蓄水的湖區,宜導其水入長江,下河為「民生土地」,宜導其水入大海,而在這樣的「各人自掃門前雪」中,保護下河又顯得尤為重要。

然而上河、下河孰輕孰重,其實是個因時而變的復雜問題,其中的關鍵則在明祖陵的護與棄。明祖陵坐落在泗州城北的淮河之濱,其處地勢卑下,隨時有淹沒之患,尤其是洪澤湖形成以來,更如置於釜底。出於容易理解的原因,遷葬了明太祖朱元璋之高祖、曾祖、祖父的祖陵自然事關重大,必須予以周全保護,所謂「祖陵,國家王氣所鐘,祖陵被患,豈惟列聖龍蛻之藏不安於地下,而千萬年聖子神孫托根基命於何所?彼庶民衣食之流,尚恐傷其先塋,愛及一草一木,況帝王之家甚關宗社,亦切聖躬,最不可緩圖者也」[12]。這樣的「最不可緩圖」,如明左給事中張企程【題開周家橋武家墩等處疏】的議論:

臣嘗熟為籌之,譬人一身,祖陵腹心也,運道咽喉也,民生手足也。善醫者,腹心病則先腹心,咽喉病則先咽喉,手足病則先手足。脫有三者俱病,則由腹心而咽喉而手足,其緩急輕重固自不可紊者。況今腹心受病,寧以咽喉、手足之故而遂緩勿治耶?臣竊謂今日之役,以開周家橋、武家墩為急救祖陵第一義,其或有梗運道,隨為區畫,有傷民產,隨議蠲賑,失真鹽竈,隨議減額。但處置得宜,下流有歸,斷斷不為地方害。

換言之,因為「祖陵腹心也,運道咽喉也,民生手足也」,祖陵又位於後來的上河地區,所以哪怕明後期高家堰既築、洪澤湖既懸,上河部份地區特別是泗州地區的「民生」,還是獲得了一些順帶的呵護。即以高家堰築成的萬歷七年與次年為例,因為高家堰攔截了淮河洪水,淮安、揚州安康而泗州受災,所以泗州進士、鄉宦常三省在其遞呈京師各衙門的揭帖以及聯合泗州籍官員遞呈撫按衙門的揭帖中,憤然抗議,為民請命,如言萬歷七年大水之於泗州,「遂致城內水深數尺,街巷舟筏通行,房舍傾頹,軍民轉徙,其艱難窮困不可殫述,此在城水災之實也」,又「泗人有崗田有湖田,崗田磽薄,不足為賴,惟湖田頗肥,豆麥兩熟,百姓全藉於此。近崗田低處受淹,若湖田則盡委之洪濤,廬舍蕩然,一望如海,百姓逃散四方,覓食道路,羸形菜色,無復生氣,且近日流往他郡者,彼此不容,毆逐回裏,饑寒無聊,間或為非,出無路,歸無家,生死莫保,其鬻賣兒女者,率牽連渠路,累日不售,多為外鄉人賤價買去,見之慘目,言誡痛心,此在鄉水災之實也」[13],是為「自有高堰以來,泗人之苦於水災極矣」[14];又言萬歷八年泗州大水,「祖陵松柏淹枯,護沙洗蕩。」[15]面對此等情勢,常三省強烈要求在武家墩、高良澗、周家橋三處建閘泄水,以保泗州與祖陵。然而在下河官紳看來,此等建閘泄水論調,終究「不明事理」。以言上河本身,如寶應知縣陳煃的「開解」:「泗城故址,原屬卑窪,城中積水,頓難涸泄。假令異時淫雨如昨,即開周橋,未必能減泗民之困也。夫利一州而害數州縣,仁者弗為,況利者未必利,而害者立見乎?」[16]以言隔壁下河,如高郵鄉紳王應元的控訴:「其害可勝道哉?必至決運堤、阻糧艘、沒鹽場,高、寶等州縣必不可復存。」[17]至於代表著朝廷利益的總河潘季馴,雖在「雪中送炭」的「運道」、「錦上添花」的「民生」中選擇了「運道」,卻也不敢明目張膽地忽略「國家根本」的「祖陵」,所以當潘季馴看到常三省等人「挾陵寢為言」的揭帖後,「不勝駭汗」,乃與泗州知州秘自謙、盱眙知縣詹朝等地方官前往祖陵視察,卻欣慰地看到祖陵狀況良好,並未遭遇漫水,但作為補償,潘季馴還是在後來加修了石質護堤。而再往其後的情形,仍可見到「祖陵腹心」的事關重大及其對上河地區的「加持」作用,如【明史】卷87【河渠誌】記載:

(萬歷)十九年九月,淮水溢泗州……侵及祖陵。疏泄之議不一,季馴謂當聽其自消。會嘔血乞歸,言者因請允其去。而帝遣給事中張貞觀往勘,會總河尚書舒應龍等詳議以上,計未有所定。連數歲,淮東決高良澗,西灌泗陵。帝怒,奪應龍官,遣給事中張企程往勘。議者多請拆高堰,總河尚書楊一魁與企程不從,而力請分黃導淮。乃建武家墩經河閘,泄淮水由永濟河達涇河,下射陽湖入海。又建高良澗及周橋減水石閘,以泄淮水,一由岔河入涇河,一由草子湖、寶應湖下子嬰溝,俱下廣洋湖入海。又挑高郵茆塘港,通邵伯湖,開金家灣,下芒稻河入江,以疏淮漲,而淮水以平。其後三閘漸塞。

崇禎間,黃、淮漲溢,議者復請開高堰。淮、揚在朝者公疏力爭,議遂寢。

據上,明後期的淮揚地區,纏結在祖陵、運道、民生的矛盾中,上河地區、下河地區的民生,又纏結在各自利益的沖突中,而就總體傾向言,上河地區因為擁有祖陵,故在與下河地區的利益沖突中,還是擁有分量更重或更「義正詞嚴」的話語權;隨之,如弘歷【下河嘆】中嘆息的「下河十歲九被澇」,本也早是明後期下河地區的寫實。

因為保護祖陵,明朝「上河嘆」理論上輕於「下河嘆」的狀況,到了清朝,又逆轉為事實上的「上河嘆」重於「下河嘆」。 蓋明清鼎革易代後,明祖陵的特殊政治意義不復存在,於是不可輕忽的「護陵」變成了可以權衡的「棄陵」,上河地區的民生更是何足掛齒,而其標誌性的事件,就是泗州城與明祖陵的沈湖。 先是順治六年(1649)六月,淮河大水,東南堤潰,水灌泗州城,深及丈余,平地一望如海。 康熙初年,泗州已猶如水中之城,遭受大水侵灌之年,數來就有元年、四年、五年、九年、十一年、十五年、十七年7個年份。 泗州城最後的厄運是從康熙十八年(1679)開始的。 這年十月大水,水勢洶湧剽悍,沖決州城東北石堤,外水灌註如建瓴,人民多溺斃,城內外汪洋一片。 接著,還未等到泗州緩過神來,更休提城中大水消退,又逢第二年淫雨連綿、黃淮並漲、勢如滔天,於是千年古城泗州城[18],連帶著三百年輝煌的明祖陵,終於雙雙被徹底淹沒在洪澤湖水之下,時任泗州知州莫之翰在其纂修的【泗州誌】卷5【城池】中慨嘆: 「嘻,甚矣哉! 官若浮鷗,民皆抱木而逃,自是城中為具區矣! 」至於終結了泗州城與明祖陵的洪澤湖,則如【清史稿】卷59【地理誌】的描述,「湖界日巨,汪洋幾三百裏,延袤皖蘇二省。 」[19]然則這樣的洪澤巨湖,懸於已經失去明祖陵庇護、在朝在野的官紳勢力又不及下河地區的上河地區,則有清一代之上河地區該當「十歲九被澇」的悲慘命運,也就可想而知了……

四、五壩平分勢未殺

上河嘆,下河嘆,都在嘆「十歲九被澇」,問題的癥結究竟在哪裏呢? 在弘歷無可奈何的「五壩平分勢未殺」,那麽,這都是些什麽壩? 在「五壩平分勢未殺」除了自然的原因外,更摻雜了上河地區與下河地區、中央朝廷與地方官紳各自的利益考量,那麽,這都是些什麽考量?

從乾隆十八年弘歷的【下河嘆】看,所謂「五壩平分勢未殺」,聯系下句「高堰一線危騎墻」,當指高堰五壩(又稱「上五壩」);又從「車邏疏泄漲莫禦」看,還包括了當時的歸海四壩(後來添建一壩,又稱「下五壩」)。再證以乾隆五十一年弘歷的【下河嘆】,相關的事實又尤其明顯:乾隆四十三年(戊戌年),因為「泛濫歸洪湖,高堰虞漲至」,所以「無奈開五壩,下河受災致」,這是應對洪澤湖泛濫、保障高家堰安全的開啟高堰五壩;「茲九閱春秋」的乾隆五十一年,因為「堤築運益漲」,所以「車邏胥啟暨」,這是疏泄上河湖區積水、避免淮揚運河潰堤的開啟歸海壩,至於因為「無奈開五壩」,所以「高寶潦胥及」,則仍是開啟高堰五壩。這樣的高堰五壩-上河-淮揚運河-歸海五壩-下河的關系,如圖2所示,即可一目了然。

當然,無論高堰五壩還是歸海五壩,又都有其形成過程。先說高堰五壩。號稱「水上長城」的高家堰,既以大堤攔蓄洪澤湖水,又以減水壩泄洪減壓。減水壩的選址多為下遊有舊河或不遠處有湖蕩之地,其施工則有嚴格要求:寬度一般在100 丈以內,長度達到六七十丈,兩端「金門」為石砌,並加簽鎖口樁,上口、下口分做迎水、分水,上口六七路,下口八九路,中間的壩面夯實,再鋪上三合土,鋪時需分兩層,冬天還要蓋土防凍。壩後護坦為條石砌就,堅固嚴密。高家堰最多時共有減水壩閘 20多座,僅康熙十九年(1680),靳輔就改建和擴建了減水壩六座,自北而南為武家墩、高良澗、周家橋、古溝東、古溝西、塘埂;康熙三十九年,河道總督張鵬翮堵閉六壩,另建仁、義、禮三座滾水石壩;乾隆十六年(1751),再建智、信二座滾水石壩。至此,著名的「高堰五壩」即仁壩、義壩、禮壩、智壩、信壩形成。

再說歸海五壩。如上所述,康熙十九年靳輔改建和擴建了高家堰六座減水壩,以泄水入寶應、高郵諸湖,再入運河;又為控制運河水量、保障河堤安全,在運河西堤建通湖22港,在運河東堤建歸海壩。通湖港用石塊砌築,平時以草土封住港口,大水時扒口排洪。歸海壩中,子嬰溝、永平在高郵北,鰍魚口在江都,其余五座均在高郵城南,由北向南依次是南關、五裏鋪、八裏鋪、柏家墩、車邏港,其中五裏鋪、車邏港二壩屬於改建,是為土底的「歸海八壩」,這是意在「以新建八壩抵泄周橋六壩之水」[20]。康熙三十九年張鵬翮在原八壩的基礎上,改土壩為石壩,並廢除子嬰溝、永平二壩,又將南關壩堵閉移建於五裏鋪壩址,在八裏鋪壩址上再建五裏中壩,又新建車邏壩,改建鰍魚口壩於昭關廟,稱為昭關壩。乾隆二十二年,再添建新壩,合南關壩、五裏中壩、車邏壩、昭關壩,合稱「歸海五壩」,用以泄洪。道光六年(1826)昭關壩停閉。鹹豐元年(1851),淮河改由南下入江為主[21],歸海壩壓力減小,鹹豐三年遂廢中壩,而尚存的南關壩、新壩、車邏壩則被稱為「歸海三壩」。

高堰壩、歸海壩的啟閉,又有系統、嚴密的規定,舊時稱為「水誌」。如就在高堰五壩形成的乾隆十六年,弘歷親定仁、義、禮三壩過水三尺五寸,且不見減漲時,方可開啟智壩封土,仍不減漲,再啟信壩封土,是為高堰「五壩水誌」。又如乾隆二十七年,弘歷南巡,來到黃、淮、運平交匯合的清口,經過踏勘丈尺、計算流量、反復籌議,親定「湖水以次遞長,則清口以次遞寬,總以上壩增一尺之水,下口加開十丈之門為準」[22]的清口「展束」方案,是為「清口水誌」;又發諭旨,明確要求長期封閉仁、義、禮、智、信五壩,待水漲時,只依定例拆寬清口東西壩走水即可。這樣的五壩水誌、清口水誌,的確發揮了宣泄得宜的積極作用,這就是乾隆五十一年弘歷在【下河嘆】中的自鳴得意:「自我壬午年,清口定水誌。視湖之增減,拆束為壩制。其尾閭五壩,築土永教閉。以此下河田,免災收歷歲。」

再說歸海諸壩的啟閉,也為「聖心」與河臣時時關註。如據乾隆十八年侍郎嵇璜上奏所言情形:

南河關鍵,尤在五壩蓄泄合宜。前河臣張鵬翮將車邏、五裏、南關三壩,改為石滾壩,使有過水節制。是運河之三滾壩,原與高堰之三滾壩,上下相應也。今高堰增二滾壩,共有五壩,已覺來路多而去路少;若遇大水堅閉不開,固為保全下河起見,但湖河之水同時壅漲,不特上河田廬淹沒,殆至波濤沖激,堤岸潰決,則下河之受害更甚。此中緩急機宜,甚有關系。高斌於乾隆四年曾經奏明,若遇洪湖異漲,三滾壩泄水過多,請將南關、車邏啟放,以減水勢。然不立一界限,則開放過早與開放過遲,均有受病之處。查高堰各壩,於十六年欽奉聖訓指示:仁、義、禮三壩過水三尺五寸,始將智、信二壩次第開放,實為不易之良規。今擬仿效此法,於運河各壩亦宜定一水誌,以便遵守。查水勢異漲之年,高於車邏壩脊四五尺以上。今酌中定議,應以水高壩脊三尺為準,先將車邏壩開放;至三尺以外,再將五裏、南關等壩次第開放;未至三尺以上,不許輕開。其柏家墩、南關舊壩俱無石底,永遠堵閉。似此節宣有度,則水有去路,循循而進。且歸海支港現議疏通,雖大水之年下河不能保其全不受淹,較之川壅而潰、匯為巨浸者,其輕重自必懸殊矣。[23]

弘歷得奏,「命舒赫德等與尹繼善、高斌等逐條細閱,是否悉合機宜,及外此有無未盡,一一指陳。」又乾隆二十五年時,河道總督白鐘山建議,水勢長至三尺之外,可啟放南關、車邏等壩,水勢繼續上漲,則啟放五裏、昭關等壩。又嘉慶九年(1804),總督陳大文、總河吳璥等奏:

溯查運河水勢,以乾隆五十一年為最大,長至一丈三尺七寸,曾將南關、車邏等四壩全啟。今本年河水已長至一丈六尺九寸,較五十一年尚大三尺二寸,其勢斷難容納;而下河早稻、中稻業已刈獲,晚禾亦將收割。且各壩下本有各支河可以循軌入海,是以於七月二十八、九,九月初一等日,循照舊制,將南關、車邏等五壩內酌啟三壩,並飛飭將下河範公堤沿海各閘全行啟放,俾河水暢註歸海,以免壅遏漫淹。[24]

次年五月,總督鐵保、總河徐端又奏:車邏壩「客製水勢長至一丈零三寸,即應啟放。現在河水已長至一丈二尺二寸,計已逾誌一尺九寸,壩下引河深暢,當即飭令趁勢啟放,以資宣泄」[25]。然則如此看來,歸海五壩的啟閉「水誌」,較之高堰五壩,更難確定不易,蓋黃、淮、運的水情,洪澤湖、高郵湖、寶應湖的水勢,高堰諸壩的來水,歸海通道的去水,淮水入江與清口淤暢的狀況,諸如此類的自然因素,實在難以全面把控、因時統籌;至於諸多的人為因素,若北京朝廷利益所系的保障運道暢通、運堤無虞,上河官紳利益所系的啟放歸海諸壩、即以下河之釜底為湖,下河官紳利益所系的封閉歸海諸壩、即以上河之湖區為壑,更屬時時處處存在、誰也不敢言讓說退的利益賽局。

然則在有清一代這樣的三方賽局中,實在存在著引人深思的輕重權衡、大小取舍。概而論之,首先,下河地區重於、大過上河地區。如乾隆十九年總河尹繼善之言:

論者謂下河之水減少,固能受益,而上河之水壅滯,必更受淹,似非公平之道。不知下河之田,數十倍於上河,多寡之間,原應通盤較量。[26]

如何「通盤較量」?尹繼善的建議是,上河「低窪湖田,查明豁糧,以為瀦水之地,則上河亦不至於偏枯,而下河之所賴以保全者廣矣」;又乾隆四十二年總河高晉奏請:

查運河東岸閘座涵洞,運河水小時應須蓄水濟運,即下河民田需水,亦只量為挹註,以資播種;若運河水大,下河民田形如釜底,未便將河水泄入,致淹民田。是東岸閘洞,不過資農田灌溉,不能分泄運河盛漲。惟西岸寶應臨湖一帶,河面高於湖面,盡可宣泄。[27]

如此,上河地區「雪上加霜」,變成了容受高家堰、運河兩個方向的來水,不僅淪為淮水走廊,更成為運河水櫃。再往下看,這樣的輕視上河、重視下河,還愈演愈烈,即以事關上河瀦水、下河安全的歸海諸壩水誌為例,自嘉慶九年至道光六年,開壩時運河實際水位在1丈至1丈2尺之間,道光六年以後,實際水位約在1丈5尺左右,鹹豐以後在1丈5尺以上,光緒年間在1丈6尺以上,光緒後期更在1丈7尺左右。[28]於是上河、下河之間的矛盾、爭端乃至沖突愈益嚴重,如民國江都胡澍【揚州水利圖說】卷1「近湖水利」所述晚清的情形:

運堤逐漸增高,水位誌椿亦逐漸增度……壩仍不開,上河安能免患……然不開壩,水少去路,湖西村莊多數陸沈。設風暴來,波濤震撼,不但廬舍不保,抑且生命難存,不得已請求開壩,官廳每以上河地面較少,下河地面較多,本此主意,明雖允開,仍遲延不啟,殊不知開壩僅淹下河田禾,不開壩則傷上河人命。孰輕孰重,所宜權其利害也。二則因上河呼號哀懇,即行開壩,而下河人眾,至生阻力,動聚千萬人,日夜坐臥壩上壩下,形同蟻聚,不避風雨,齊呼哀懇保壩救命,明則請求不開,實則要挾抗拒,長官見眾怒難犯,恐生意外,不敢孟浪,遂至為難。上、下河之爭執儼同吳越仇敵視之矣。

觀此,可知因為下河的田地、鹽場、城址、人口多於上河,下河的官紳力量又強過上河,所以上河地區的利益遂輕於、小過下河地區,上河民生也常被放棄,上河、下河之間的利益爭執,乃至「儼同吳越仇敵視之矣」。

其次,下河地區的利益又輕於、小過北京朝廷。仍以開啟歸海諸壩為例,自是為了保護運河堤防,維持正常漕運,而其結果,卻是下河地區盡成澤國。歸海諸壩之常開,如弘歷兩首【下河嘆】中所涉的幾個年份:乾隆十八年開車邏壩,下河盡淹;乾隆四十三年八月,高郵運河日漲五六寸,前後開四壩,水過壩六七尺;乾隆五十一年六七月,高寶湖水勢浩瀚,啟放南關、車邏、五裏等壩;又據【淮河水利簡史】的概述:「嘉慶、道光年間,即1796年至1850年共54年中,有二十八年開歸海壩,合計95壩次,平均每兩年有1年開壩,平均每年開壩近二道。」[29] 至於開歸海壩而下河乃為澤國的情形,如道光六年(1826)夏,「洪澤湖水長,當事懼堤工不保,遂啟五壩過水。揚郡七州縣當下遊者,田廬盡沒」[30] ,當時吳縣曹楙堅客居泰州,目睹人煙蕭寥、萬室波蕩的淒慘流離之狀,因作【湣災詩六首】,其中的【開壩行】曰:

今年稻好尚未收,洪湖水長日夜流。治河使者計無奈,五壩不開堤要壞。車邏開尚可,昭關壩開淹殺我。昨日文書來,六月三十申時開。一尺二尺水頭縮,千家萬家父老哭。

「昨日文書來」,這是帝制朝廷不可違逆的國家意誌,而其代價,就是下河民生的「千家萬家父老哭」。

再次,也是起決定性作用的,下河地區、上河地區加在一起的利益,仍遠不及北京朝廷的利益之重、之大。姑舉一例,以見大概。乾隆八年,河道總督白鐘山奏言:

高、寶諸湖承上遊分泄之水,眾流匯聚,周圍數百裏,而歸之僅寬數丈之運河,兩岸長堤,危如一線……設若諸水畢集,高、寶兩湖不能容納,不獨上河萬頃良田盡遭淹沒,高、寶之城池倉庫、民舍田廬,均為可慮,而運道亦因之阻梗。雖入江之路,未嘗不可分,而路遠流緩,恐就近趨下頂沖之,高、寶先已不可支矣。[31]

歸根結底,無論上河之高堰開壩泄洪、高寶諸湖眾流匯聚、萬頃良田盡遭淹沒,還是下河之開啟歸海諸壩、城池倉庫與民舍田廬均為可慮,帝制朝廷的唯一堅守,只在運河的兩岸長堤不能潰決、千裏運道不能阻梗。於是下河嘆、上河嘆,就在朝廷如此這般的「權衡輕重」、舍「小」取「大」、救「急」放「緩」的綜合考量中,成了無法「開解」的千古之嘆;至於明清兩朝的那些朝廷嘆、皇帝嘆,也就難逃裝模作樣的「例行公事」、無法落實的「皇恩浩蕩」的嫌疑,而本文所述之清高宗愛新覺羅·弘歷的【下河嘆】,正可如此理解。

五、惄焉南望心徬徨

弘歷的兩首【下河嘆】,前首以「惄焉南望心徬徨」結尾,後首以「五字誌慚愧」結尾,可見從乾隆十八年到乾隆五十一年,歷經半個多甲子的君臣「努力」,淮揚災情並無多少改善。然則問題的核心,從表面看,似在「河臣束手無良方」、「然實乏良策」,其實內裏的根本,還在弘歷「不打自招」的「先急燃眉計」,即一旦「沖堤阻運道」,那就如同斷了北京朝廷的經濟維系線乃至政治生命線。

「運道」之為北京朝廷的經濟維系線乃至政治生命線,如【明書·河漕誌】開篇有言:

漢、唐、宋皆漕於河,河第見利多,其害也不過壞民田廬,而國之命脈不與焉……元都幽燕,仰漕粟東南,始重漕與河,而尚海運居其半,漂溺所不恤,茍且以終……至於明,治水無遺法,用水無遺功,防水無遺力,因元都,勢必因元漕,且北方田瘠收薄,除輸正糧無余物,而國家百費歲億萬,不得不賴漕。明人之言曰:「漕為國家命脈所關,三月不至則君相憂,六月不至則都人啼,一歲不至則國有不可言者。」需漕固不重歟?

按中國自從唐宋以來,政治中心與經濟中心都發生了重大變遷。政治中心逐漸由中原地區轉移到華北平原的北端,經濟中心則越來越倚重江南。又就元明清三代論,除了明初的53年短暫奠都南京,其他時間都在北京建都,這種政治中心與經濟中心分離的格局,遂使朝廷背上了莫大的包袱。京畿自為人口集中之地,麇集於此的皇室、貴族、官僚、軍兵仆役及其他人員,或揮霍無度,或山珍海味,或綾羅綢緞,或亭台樓榭,官奉日用,常規消耗著難以計數的民脂民膏。然而京畿北部及東北為遊牧狩獵之區,華北平原又太貧瘠。如此情勢之下,朝廷只得仰仗江南。滔滔運河之水,晝夜舳艫相繼,載輸著江南的糧食及其他物資,源源不斷地輸入京城。古人說「國之大事,在祀與戎」,但這並非亙古不變。在中國帝制時代的後期,「國之大事」實在運河及漕運。京杭運河及其漕運溝通了南北的經濟中心與政治中心,解決了兩者分離造成的窘困,打破了「遠水解不了近渴」的自然規律,從而成為王朝的經濟維系線乃至政治生命線。

然而,京杭運河在給王朝帶來種種實惠的同時,也引出了無盡的憂患與難解的麻煩。由於京杭運河縱貫南北又北高南低,淮河橫亙東西,北方的黃河又長期奪泗入淮,交相會聚於清口,再加上黃、淮、運三者的河性水情各異,因而其間的關系極為錯綜復雜。為了保證運河及漕運的暢通,明清北京朝廷真是絞盡腦汁,費盡心機。[32] 形象些說,運河的暢通與否就是皇帝們臉色的晴雨表。運河塞了,皇帝哭了;運河通了,皇帝笑了。為了讓皇帝們常笑少哭,朝廷與河臣們只能選擇滿足皇帝一方。這樣的選擇,在明朝,是優先保護「祖陵」與「運道」的安全;在清朝,保護「祖陵」的使命已不復存在,而其病不過「手足」、其害「不過壞民田廬」的「民生」,更是無足掛齒,於是一切的治河、治淮、治運措施,包括負面影響了淮揚民生的洪澤湖、高家堰、高堰壩、高寶湖、運河堤、歸海壩等,又皆服從和服務於「需漕固不重歟」的國家大政。即以高家堰、高堰壩來說,如清世宗胤禛禦撰【高家堰碑文】:

黃河為運道、民生所關,而治河以導淮、刷沙為要。高家堰者,所以束全淮之水,並力北驅以入河。河得清淮,則沙不積而流益暢。故考河道,於東南以高堰為淮、黃之關鍵。淮自中州挾汝、潁、渦、汴諸水,匯註於洪澤一湖,蕩激瀠洄,浩渺無際,而淮、揚兩大郡居其下流,惟恃堰堤以為障禦,所系詎不重哉!

這段碑文,包含了高家堰關乎運道安全、關乎淮揚民生兩層意思,這在郭起元【介石堂水鑒】卷2【高堰石工論】中也有清楚表達:「高家堰者,所以捍禦洪澤全湖水勢,保護淮揚兩郡民生,蓄清刷黃,通漕濟運。」然而真實的情況卻是,每當遇著暴雨洪峰,朝廷總是敞開「所系詎不重哉」的高堰「障禦」,開壩泄水,水漫高寶諸湖,運堤、運道不堪承受,遂再開啟歸海諸壩,名為「歸海」,實為「歸田」;而經過如此這般的「常規」操作,「通漕濟運」是得以維持了,上河、下河的民生卻失去了,其情其景,如晚清高郵人夏寶晉【避水詞】的描述:

一夜飛符開五壩,朝來屋上已牽船。田舍漂沈已可哀,中流往往見殘骸。

淮揚既然已經屋上牽船、田舍漂沈,百姓遂視富庶安逸的江南為避難所,於是江南社會秩序為之混亂,這又成為上至朝廷、下及地方政府新的憂患:

男拖棒,女挈筐,過江南下逃災荒。雲是淮揚稽天浸,幸脫魚腹余羸尪。百十為群踵相接,暮宿野寺朝城坊。初猶倚門可憐色,結隊漸眾勢漸強。麾之不去似吠犬,取其非有或攘羊。死法死饑等死耳,垂死寧復顧禁防。遂令市闤白晝閉,餓氣翻作兇焰張。黔敖縱欲具路食,口眾我寡恐遭殃。側聞有司下令逐,具舟押送歸故鄉。卻望故鄉在何所?洪流降割方湯湯。[33]

要而言之,在皇帝、在朝廷、在代表國家利益的河臣那裏,保護上河、下河的民生,只是說說而已,不能當真,因為相對於洵屬國家大政的「蓄清刷黃,通漕濟運」,民生總被置於末位。然則這樣的輕重判斷、大小取舍,既使得「河徙奪淮地」導致的「水災恒南方」之地域越來越擴大、程度越來越加深,也使得弘歷感嘆的「復古去患言豈易」與「惄焉南望心徬徨」的矛盾,成了治不了的痼疾,打不開的死結!所以,對此心知肚明的弘歷,當其情緒焦躁時,面對堆積如山的河臣奏疏與五花八門的治水方案,有時甚至連裝都不裝了,如【清高宗實錄】卷449乾隆十八年十月甲辰:

朕因河患,宵旰憂勤,日召在廷諸臣,詳悉講求。其欲復黃河故道使北流者,既迂遠難行;至謂蓄泄宜勤,閘壩宜固,堤墊宜增,海口宜浚,則河員足任。徒事摭拾空言,無難編成巨帙。昔人雲「議禮如聚訟」,議河者亦如聚訟。嘵嘵不已,甚無取焉。此後仍有以治河奏者,必將原折發還。

因為弘歷清楚地知道,如其子清仁宗顒琰憤然責問的「吏治」弊端,所謂「南河文武官員,欺詐成風,冀圖興工糜帑,藉以漁利飽橐,積習相沿,牢不可破。試思河工設立官弁兵夫,歲給俸餉,原責其實力防守,俾河工安全無事。乃伊等視俸餉為故常,轉冀大工屢興,不但可以侵肥獲利,並藉為升遷捷徑,甚至援引親友,濫邀官職,種種惡習,不可列舉」[34]雲雲,無法回歸到理想狀態的廉潔奉公;因為弘歷還肯定知道,如前明謝肇淛一語中的的「安可得乎」,所謂「今之治水者,既懼傷田廬又恐壞城郭,既恐妨運道又恐驚陵寢,既恐延日月又欲省金錢,甚至異地之官競護其界,異職之使各爭其利,議論無畫一之條,利病無審酌之見,幸而茍且成功足矣,欲保百年無事,安可得乎」[35]雲雲,更是無法兼得的「既」與「又」。應該也正是立足於此吧,1914年初,北洋政府農商總長兼全國水利總長張謇在【張謇上書陳關於水利意見】中,對明清兩代的治水作出了幾乎全盤否定的判斷:

至明大築高堰,而黃淮遂並而不復,為患益劇。陷泗州,浸虹縣,廢臨淮,逼徙清河、邳州,時復旁溢徐、海,下侵高、寶。前清開國二百余年,幾無寧歲。

然則本文所論,重點還只在其中的上河「陷泗州」、下河「侵高、寶」,基本未及其他的廣大地區。又即便如此,我們若是站在上河、下河民生的立場,也能作出這樣的總結:相對於金朝消極治河、放任南侵的黃河遷徙無定的「人禍」之一,明朝潘季馴蓄清刷黃、濟運保漕的「人禍」之二,明朝後期、有清一代不計成本——包括修建高堰壩、歸海壩,維護運河西堤、東堤,犧牲下河、上河的民生等等——維持漕運,又可謂造成「下河嘆」、「上河嘆」的「人禍」之三,而且是最切近、最直接、最嚴重、最寡情的「人禍」;這樣一而再、再而三的「人禍」,是否又鮮活展現了傳統帝制時代那些自私自利的專制帝王對載舟覆舟的百姓民生的漠視乃至冷酷呢?

(本文原載【發現裏下河——裏下河地域文化研究】,江蘇省人民政府參事室(省文史研究館),江蘇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編,南京出版社2023年11月出版,經作者授權,網路版先發於澎湃新聞。註釋從略,詳見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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