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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漢「勇敢者遊戲」:假傳聖旨這種掉腦袋的事怎麽總有人做?

2024-06-25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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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秦始皇發明了「皇帝」的尊稱,「德兼三皇,功包五帝」的封建王朝最高統治者下達的各種命令 (詔書、誥命、敕命等等) ,就統稱為「聖旨」。因為聖旨代表了最高封建統治者的意誌,當然絕不容許他人置喙。甚至如果臣下奉行皇帝的詔書時,在態度上不夠恭謹,也能構成犯罪行為,如「大不敬」「奉詔不敬」等都是可以構成滅頂之災的罪名。但反過來,也正是由於聖旨具有無上的權威性,吏民必須無條件地執行和服從,要是有人冒充了皇帝名義而不被揭穿,接旨者也就不能不服從——譬如秦始皇屍骨未寒,胡亥、趙高、李斯就以秦始皇的名義迫令公子扶蘇自殺。這場「沙丘之謀」大概就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假傳聖旨」。

如果說,秦代作為封建大一統政權的草創時期,大約是因為制度粗疏才給人鉆了空子,那繼之而興的西漢總歸不至於隨隨便便被各色臣僚假傳聖旨了吧?

答案偏偏是否定的。西漢一朝非但「假傳聖旨」的頻率一點不低,甚至於「假傳聖旨」在西漢還有了一個專門的稱呼:「矯制」。【漢書·馮奉世傳】顏師古註曰:「漢家之法有矯制。」所謂「擅稱君命曰矯」,「矯」指的就是假托君命行事。

縱觀西漢一朝的「矯制」事件,各有各的原因。譬如漢初呂後死後,外戚集團與功臣集團矛盾激化,已是水火不容。太尉周勃「欲入北軍,不得入」 ,經過謀劃,令掌管符節的襄平侯紀通「持節矯內太尉北軍」,隨即令典客劉揭遊說呂祿交出兵權,首稱:「帝使太尉守北軍。」掌握兵權也成為功臣集團平定諸呂的關鍵。西漢的第一次「矯制」,實際上是一次宮廷政變,大約也是一個不能復制的「特例」。

值得一提的是,在西漢中後期,西域接連發生了三次「矯制」事件。張騫「鑿空」 (指張騫出使西域,開通了漢朝通往西域的南北道路) 之後,中原王朝在西域的政治影響力大增。不過,塔裏木盆地和吐魯番盆地的西域綠洲小國仍然自主,外部則有匈奴及「烏孫、康居諸外國」的影響,局勢並不平靜。譬如龜茲 (今庫車) 王在其貴人姑翼建議下,殺漢校尉將軍賴丹。本始三年 (前71) ,常惠出使烏孫。他是西漢中葉有影響的外交家之一,早年曾隨蘇武出使匈奴,被拘留十余年。漢宣帝以常惠為校尉,「持節護烏孫兵」 ,因功封侯。「惠因奏請龜茲國嘗殺校尉賴丹,未伏誅,請便道擊之。宣帝不許。大將軍 (霍光) 風惠以便宜從事」。在霍光的暗中支持下,常惠「便宜行事」 (指可根據情況自行決策) 發諸國兵攻龜茲,迫使龜茲王請罪,常惠斬姑翼而還。這件事的奧妙之處就在於「發諸國兵」。根據漢制,兵權歸皇帝掌握,若無皇帝的發兵詔書和征兵信物虎符,連與皇帝同宗的內地諸侯王也不能調動軍隊。【漢書·吳王濞傳】裏,膠西王就遭到警告,「未有詔、虎符,擅發兵擊義國……王其自圖之」,最後被迫自殺。作為皇帝的使節,自然更無權擅自發兵。常惠能夠順利征集西域諸國之兵,必定是自稱奉旨而行,自然是一種矯制行為了。

幾年後,在莎車 (今屬喀什) 又上演了類似的一幕。莎車王萬年原本是西漢所立,但其弟呼屠徵殺萬年和漢使奚充國,自立為王,還依附匈奴,並向西域諸國遣使共約叛漢。恰在此時,元康元年 (前65) ,馮奉世 (?—前39) 持節護送大宛諸國使臣回國,到達伊循。馮奉世認為若不迅速平定莎車,後患無窮,「其勢難制,必危西域」 ,於是以出使之節為憑信,征發各國軍隊,攻破莎車,莎車王被迫自殺,馮奉世傳其首詣長安,平定諸國,威震西域。馮奉世此行原本承擔的是外交使命,自然不可能攜帶虎符。這次發兵,自然也是矯制無疑了。

馮奉世病故3年後, 西域又再次發生甘延壽、陳湯在出使西域之時矯詔發兵的事。不僅如此,這一次的用兵規模要比前兩次還大得多。漢宣帝神爵二年 (前60) ,漢廷任命鄭吉為首位西域都護,將天山南部第一次置於中原王朝的統治之下。但匈奴仍然是一個嚴重的外部威脅。漢元帝初元四年 (前45) ,北匈奴郅支單於殺漢使者谷吉,自知得罪了漢朝。他又聽說南匈奴的呼韓邪單於在漢朝扶持下日益強盛,深恐腹背受敵,遂率部西遷至康居 (在巴爾喀什湖與鹹海之間,今哈薩克南部及錫爾河中下遊) 東側,康居王將女兒嫁給郅支單於為妻,郅支單於也把女兒嫁給康居王。雙方締結同盟後,郅支單於進而侵淩烏孫、大宛,嚴重威脅西漢王朝在西域的統治。

建昭三年 (前36) ,漢元帝任命陳湯為西域副校尉,隨同新任西域都護、騎都尉甘延壽一道赴任。這兩人在西行途中,已經在討論如何討伐郅支單於。西域與中央道路遙遠,交通不便,如果按照常規:由西域地方官向中央奏報、再發兵攻打郅支單於,就會坐失良機,戰爭的勝負將不可斷言。於是陳湯提出了矯制發兵,但甘延壽不同意,仍然主張逐級上報。陳湯認為這樣會耗費時間,加上朝廷部份公卿比較保守,擔心坐失良機,所以堅決主張矯制發兵。他「獨矯制發城郭諸國兵、車師戊己校尉屯田吏士」,令西域戊己校尉集合屯田官兵聽候調遣,並要求西域15國各出軍隊,共集結四萬大軍。甘延壽當時患病,見已箭在弦上,只好預設現實,與陳湯共同行動。漢軍分進合擊,進抵都賴水 (今哈薩克之塔拉斯河) 上遊,將郅支城圍了個水泄不通。該城共有兩重,內部是土城,土城外圍是重木,而且築有城樓。郅支單於披甲在城樓上督戰,籠城固守。漢軍施以火攻,焚毀木制外城,隨後四面攻入土城。郅支單於及其妻妾、太子、名王等1500多人被殺,千余人投降。這支為害西域的北匈奴殘余勢力被徹底消滅。在取得西漢王朝經營西域以來最大的一次勝利後,甘延壽與陳湯向朝廷報捷,奏章中的「明犯強漢者,雖遠必誅」,從此成為千古名言。

從這些矯詔的事例看,西漢的官吏們對「假傳聖旨」似乎並不存在太多的畏懼之心。這又是怎麽回事呢?究其緣由,一方面就像布羅代爾在名作【菲利普二世時代的地中海和地中海世界】中所說的那樣,「對於一個國家來說,與空間作鬥爭的確不是一勞永逸的,必須為此作出不懈的努力」。空間廣大和交通落後造成的一個直接特征,使政令難以流暢。秦漢王朝雖然形成了以三公九卿為核心的中央官僚體系,但郡縣尤其是郡守享有相當大的自主權。雖然中央朝廷任命了丞、尉掌理郡的行政、司法和軍事事務,但郡守是一個郡最高的行政、軍事和司法長官,其在郡內的權力幾乎與皇帝無異,以致漢朝民間出現如此諺語:「州郡記,如霹靂,得詔書,但掛壁。」西域都護作為漢代西域最高軍政長官,是二千石的高官,本就享有很大自主權。以此看來,距離長安十分遙遠的西域多次發生矯制事件似乎也不是一個巧合。

另一方面,漢代畢竟是封建專制主義的形成初期,其君主集權程度遠不如後世。譬如明清兩代,君主集權達到頂峰,因此規定「官吏矯詔君命」不分情由一律問斬,而西漢的律令裏有這樣的條文,「律,矯詔大害,要 (腰) 斬」,另外近年出土的張家山漢簡也有關於矯制的法律條文:「撟 (矯) 制,害者,棄市;不害,罰金四兩」。以此看來,漢代矯制之罪分為三等:矯制大害——腰斬;矯制害——棄市;矯制不害——罰金四兩。其中的前兩條都是死罪,「矯制不害」 (雖然有矯制行為但未造成危害) 的「罰金四兩」是個什麽概念呢?在漢代法律文書裏還可以看到,「懷子而敢與人爭鬥,人雖毆變之,罰為人變者金四兩。」這就是說,孕婦挑起鬥毆而導致自身流產同樣要交四兩罰金。反過來理解這個處罰尺度的話,「矯制不害」只許「罰金四兩」自然是個極輕的處分,幾乎等於不予追究責任。這也就無怪乎漢代官員們「有恃無恐」了。

當然,雖然「矯制不害」式的處分極輕 ,但也畢竟 是一種過失,所以馮奉世平定莎車為漢王朝立下大功,結果依然不得封侯。這就是【漢書·馮奉世傳】顏師古註所說的「漢家之法,擅矯詔命,雖有功勞,不加封賞也」。至於立下奇功的陳湯就更加倒黴了。日後的劉向稱贊陳湯是「立千載之功,建萬世之安」,但在當時,陳湯遠赴絕域康居誅郅支,引來的卻是朝廷諸臣的譴責,認為此舉純粹是「為國家生事於夷狄」,根本就是無功有過。朝臣對於二人功過之爭持續數年,陳湯數遭貶抑,最終還被免為庶人,令人扼腕嘆息。

不過,話又要說回來,「矯制大害」「矯制害」與「矯制不害」雖然處罰結果天壤之別,但對這三種情形的評價卻並沒有一個很明確的標準。另外,對矯制的處置,也決定於君主,具有很大的隨意性。這就使得漢代官員的假傳聖旨,終究還是成了一場前途難料的冒險。譬如,漢武帝時期,謁者汲黯奉命前往災區了解災情,汲黯見遭受水旱之災的萬余家百姓困苦不堪,甚至「父子相食」,於是在持節巡視的使命之外,「謹以便宜,持節發河內倉粟以賑貧民」。對於這次明明白白的「矯制」行為,漢武帝贊賞他勇於任事,因此釋而不究。

同是武帝時期,博士徐偃奉命巡視各地風俗。他看到官營鹽鐵存在的一些積弊,為了不違農時「欲及春耕種贍民器」 而矯制,「使膠東、魯國鼓鑄鹽鐵」。但對這次「矯制」的行為,漢武帝的處理就不一樣了。禦史大夫張湯就以「矯制大害」之罪彈劾徐偃,「法至死」。張湯是當時天下聞名的酷吏,也是著名的「腹誹」 (在肚腹之中「誹謗」皇帝) 罪的發明人。此人親自出馬,徐偃無罪也變有罪,自然難逃一死。他只能參照【春秋公羊傳】為自己辯護,「大夫出疆,有可以安社稷,存萬民,專之可也」。張湯雖是法律專家,但對儒學只是個門外漢,「湯以致其法,不能詘其義」,無法駁倒徐偃的辯詞。

問題在於,「官營鹽鐵」本就是武帝朝為緩解財政困難而發明的斂財之術,自然不允許被徐偃輕易破壞。於是漢武帝改派同樣精通儒學的謁者給事中終軍審案。終軍駁斥徐偃的關鍵點,在於「出疆」二字。在他看來,「古者諸侯國異俗分,百裏不通」,春秋時期是列國紛爭,所以作為一個國家的諸侯,派他的大夫去國外辦事,發現了有利於國家的事情是可以專斷而行的。但如今是什麽情況?「天下為一,萬裏同風」,漢家是天下一統,徐偃「巡封域之中,稱以出疆何也」,既然談不上「出疆」,自然也就沒有專斷的權力了。終軍隨後還狠狠補上一刀:是否允許兩地鼓鑄鹽鐵,無關政權安危,徐偃自稱矯制的目的在於「安社稷,存萬民」,也屬毫無根據,危言聳聽,根本就是「矯作威福,以從民望,幹名采譽,此明聖所必加誅也」。對於這番說辭,徐偃辭窮理詘,結果以「矯制顓 (專) 行」之罪丟了性命。以此看來,即便是在西漢時期,「假傳聖旨」終究也是一個「勇敢者的遊戲」了。

本文系「國家人文歷史」獨家稿件,歡迎讀者轉發朋友圈。

END

作者 | 向衡

編輯 | 胡心雅

排版編輯 | 韓其娟(實習)

校對 | 火炬 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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