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註意啦!這項稅款,必須退稅!不得抵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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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
必須退稅,不得抵減!
進入4月,企業所得稅的匯算清繳估計很多人也做的差不多了。最近小編就一直收到類似這樣的留言:
關於這個問題,國家稅務總局早在2021年時就做過明確規定:
「 二、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預繳企業所得稅稅款超過匯算清繳應納稅款的,納稅人應及時申請退稅,主管稅務機關應及時按有關規定辦理退稅,不再抵繳其下一年度應繳企業所得稅稅款。 」
因此,納稅人如果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有多交的稅款,只能申請退稅,不能抵減以後年度的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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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稅匯繳後
如何做賬 ?
如果納稅人出現了補稅或者退稅,是需要進行賬務處理的,由於上一年度已經做了結賬處理,比如納稅人在2024年4月10日完成了2023年度企業所得稅的匯算清繳,發現要補稅,但是2023年已經結賬,無法調賬,這時候就要用到「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了。
如果是補稅: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同時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實際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如果是退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同時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實際退稅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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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意!
企稅匯繳結束,這兩件事別忘了!
提醒事項一:企業享受優惠事項的,應當在完成年度匯算清繳後,將留存備查資料歸集齊全並整理完成。
提醒事項二:企業發生資產損失稅前扣除事項的,對資產損失相關資料進行收集、整理、歸集,並妥善保管。
提醒事項三:企稅匯繳完成後,「六稅兩費」優惠進入減免新周期。
企業辦理匯算清繳後確定是 小型微利企業 的,可 自辦理匯算清繳當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
也就是說,納稅人能不能享受「六稅兩費」的優惠,要以當年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情況為準。
【案例解析】
情況一:
梅松公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2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屬於小型微利企業,2023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已於2024年5月結束,該公司2023年度不屬於小型微利企業。
那麽根據規定,梅松公司在2024年1月1日—6月30日可享受「六稅兩費」的減免優惠,2024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不能享受優惠。
情況二:
梅松公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2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不屬於小型微利企業,2023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已於2024年5月結束,根據申報,該公司2023年度屬於小型微利企業。
那麽根據規定,梅松公司在2024年1月1日—6月30日不能享受「六稅兩費」的減免優惠,2024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可以享受優惠。
因此,大家在享受下半年的 「六稅兩費」優惠( 尤其是印花稅 )時,千萬別申報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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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稅匯繳20個風險指標
註: 本文由梅松講稅出品。 梅松講稅,為稅台網旗下致力於打造稅務精品內容的團隊,服務內容包括: 文章、課程、圖片、圖書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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